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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小弟最近在試樁的計劃書上碰到一個問題 依照02946章 基樁載重試驗的規定 單樁之試驗總載重需求平時設計載重之2倍 或 基樁地震時之設計載重 兩者取大值 可是上面的營造廠只給了平時設計載重 並無地震時的設計載重 所以在第一版的計畫書裡面 就直接用了平時設計載重的兩倍去計算 可是計劃書再送回4C顧問 去做審查的時候 這點卻被打槍了 說要按照規則 求兩者 取大值 小弟就不知道該怎麼去算了... 是有辦法從平時設計載重 按照震區的分別反推地震設計載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7.188
chachabon:基本上~叫設計單位出這個數據比較好~這是設計者該做的~ 09/14 12:12
chachabon:你亂算了一個數字~試驗過了~後來地震樁壞了~你要負責?? 09/14 12:14
qlman:現在營造廠是"萬能"你不知道嗎?? 哈~~設計公司是萬萬不能!! 09/14 17:41
qlman:公家案最爽的就是"施工前請提送結構計算書並由技師簽證負責" 09/14 17:42
qlman:那個技師還指定要開業的技師.ㄍㄢ\ .害我這種案子賺了不少! 09/14 17:42
chachabon:有事弟子服其勞,哈,我可以唷。 09/14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