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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有換牌經驗的前輩: 1.考選部制式服務證明書裡有到任、卸任兩欄 假設我在A機關99年10月到任,100年2月受訓期滿、102年9月請調卸任 在這期間辦了甲、乙、丙、丁四個工程 我填服務證明書時 到任、卸任、服務部門、職稱及職務四個欄位 是不是只要填一次(列),其他列填「同上」或是留空不填 時間就填100年2月到任(因為受訓期間不算)、102年9月卸任 然後「實際所任工作具體事實」這大欄利用四列填入甲、乙、丙、丁四個工程的內容 像下面這樣: http://i.imgur.com/11yjmzV.png
請問 這樣填可以嗎? 因為我就是在這個期間在A機關辦了這四個工程 你要我單獨界定每個工程到任、卸任的時間有點奇怪,也有點困難 到任是要從啥時開始?爭取預算?規劃設計發包?工程發包?工程開工? 卸任是要算到完工?驗收通過?結算完成?保固期滿?) 而且事實上我沒卸任呀!工程辦完就算卸任也很奇怪 2.承上個問題,102年9月我調至B機關服務 到了103年2月,我在公職服務滿3年,取得全部免試的資格 那我在B機關開立的服務證明書裡,卸任時間一欄可以寫「迄今」或「未卸任」嗎? 3.我在土木人爬文時看到有前輩說,服務證明書要去民間公證 但我看技師免試申請須知中,並沒有寫到相關資料需民間公證 請問,民間公證是必要的程序嗎?? 有沒有大大沒有經過民間公證的程序就換到技師的?? 4.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一下申請通過或不通過的相關經驗? 例如說「我填的工作內容跟技師執業內容關聯不大,但還是通過了」 或是「我的工作內容明明就跟技師執業內容差不多,但竟然沒有通過」 或是「我在民政局做工程,但是審查委員只看機關跟工程沒啥關係就把我打掉了」 ...等等的經驗 其實我是想問說,審查會不會很嚴格?? 感謝前輩的分享和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80.79
nocture:我想知道如果調到經建行政,但還是辦工程,可以嗎? 09/10 12:53
nocture:假設這邊的工程是屬於典型的土木工程(技師執業相關) 09/10 12:54
jeyun:to樓上,依法規解釋是可以的,法規上的條件只有1.土木高考及格 09/10 17:54
jeyun:2.擔任該類科技術工作3年 3.考績2乙1甲 09/10 17:55
jeyun:你轉了職系,但實際工作還是工程,是可以申請的到的 09/10 17:56
rfchen:可以,我之前被調整成都市計畫職系,但仍辦工程,依然有換到 09/10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