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nder (爆過肝的熊)
看板Civil
標題[請益] 關於不足月的月薪算法
時間Sat Sep 28 22:02:26 2013
各位前輩晚上好
小弟的工地晚上有請顧寮的阿伯
在8月26日進駐
故8月份的薪水算法應該是
月薪 / 30天 X 26~31共6日 = 0.2 月
但是公司方面卻說8月有31天所以分母應該是31不是30
算下來就變成0.19個月
小弟今天查了一下知識+的相關案例應該是我的算法比較正確
但找不到相關有力的法規來幫助陣
目前只找到民法123條
稱月或年者,依歷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30日,每年為365日。
但好像又無強制規定要月30天來算的感覺...
在此請教一下各位先進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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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82.175
→ punder:補充說明一下公司方面說如果依一個月30天計算那阿伯31日出. 09/28 22:04
→ punder:勤就不能算是一天所以只能算他工作5天.... 09/28 22:04
→ gibon:30天才對 09/28 23:31
※ punder:轉錄至看板 ask 09/29 00:41
推 JCC:別指望人事的頭腦會很清楚 就翻法條出來 但裝死的可能性也很大 09/30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