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ngof303: 請管委會出面協調 請他們同意讓師傅進去看05/11 08:51
→ kingof303: 否則就存證信函>兩戶一起告05/11 08:51
感謝回應,管委會說他是無給職,說管不了,要我們告不然就討好樓上看樓上何時心情好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1/2020 09:33:55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1/2020 09:34:11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1/2020 09:57:39
推 kingof303: 無給職沒錯 但只是幫忙協調阿...也可請總幹事幫忙05/11 11:27
我們也有問了,但樓上不理,總幹事也只是讓我們等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1/2020 13:26:03
推 wsws4566: 管委會的主委跟大樓總幹事是有法律效力的,現在必須請人05/11 16:15
→ wsws4566: 協調去樓上找漏水相關證據。如果確定是樓上的那就用民05/11 16:15
→ wsws4566: 事訴訟提告,或是看樓上願意與否幫忙分攤修繕跟影響的損 05/11 16:15
→ wsws4566: 失。如無法後續無法溝通賠償問題 通常是直接請去法院比05/11 16:15
→ wsws4566: 較實際 只是民事要自行一一舉證 比較繁瑣05/11 16:15
唉,管委會不想管,我們也進不了樓上屋內。也怕告錯人。但現在或許就只能走法院了。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2/2020 12:09:52
推 wsws4566: 走法院OK呀 只是要提告的人可能要從管委會當被告先05/12 12:22
→ wsws4566: 如果要提告樓上 您完全都沒有相關證據輔佐 可能無法成立05/12 12:23
之前問律師,他說可以先列入,之後再刪除,但還是想先抓漏水原因,唉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2/2020 14:07:15
推 wsws4566: 管委會不處理那一定是先列入的呀 那是法律的程序05/12 14:41
→ wsws4566: 現在就是要有個人起頭才有辦法進入程序裡面的舉證05/12 14:42
目前考慮9、10樓和管委會都列入吧
※ 編輯: ptteer (223.137.55.174 臺灣), 05/12/2020 14:54:34
推 littlejunjun: 先打開自家管道間 看水是否從樓上來 05/12 22:05
推 wsws4566: 9 10樓 除非您有直接證據(第三方認證)才可以 05/12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