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大土盃桌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
2003年5月17、18日。
二、報名對象:
持有各大專院校之土木相關學系、所學生證之學生均可參加。每校系限報兩隊。比賽期間比賽選手均需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以備查驗。
三、賽制:
l 團體賽:初賽採小組循環,八強之後採單敗。
1. 採五點制〈單雙單雙單〉不拘男女。
2. 每點比賽均為五戰三勝制,每局11分。
3. 每人最多只能打一點,每隊至少六人。
4. 須於賽前十分鐘提出比賽名單給大會。遲到十分鐘以棄權論。
5. 發球採無遮擋發球規則。
6. 其他規則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規則,遇爭執則由該場之裁判決議。
四、注意事項:
l 比賽場地均有一個紀錄台,請在賽前20分鐘領取球員登錄名單,並在比賽前10分鐘繳回。
l 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記錄台,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與秩序冊上不同則不得出賽。
l 上述第1、2兩點的動作,請在開賽前十分鐘前完成。
l 若女生組個人賽人數少於10人則取消比賽。
l 所有比賽均需通訊報名,不得現場報名。
l 本賽制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佈。
l 球拍自備。
l 比賽用球:國際桌球總會認可Nittaku 40mm日本製三星比賽球(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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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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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麟‧傷心咖啡店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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