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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曲獎報名規定 (二)各獎項參賽作品應以於民國96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間,首次出版發行地為臺灣 之鐳射唱片(CD)為限(依參賽作品登載時間為準)。但屬流行音樂作品類「最佳音樂錄 影帶導演獎」及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各獎項之參賽作品應為第(五)款 最具潛力新人獎:參賽者應於民國96年1月1日前未曾出版發行個人專輯,其參賽作品應以 民國96年間首次出版發行之個人專輯為限,參賽者得檢附個人簡歷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2 1份供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0.160
lusifer831:真的很誇張耶~我也很看好他滴說>"< 05/30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