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搞不清楚狀況啦
只是想問大家
是不是消基會有一則法案有說明消費者再7天之內若對物品不滿意都可以退貨說
===故事開始===
好氣窩 昨天貪小便宜看到兩件100的牛奶絲
阿想想反正這種衣服也不能適穿的說 想說應該可以吧 因為以前那件我可以穿說
沒想到回家一套小到不行 袖子只到我的前臂一半
我今天拿去換 希望能退錢 而且也才一張百元鈔票小姐就硬說不行
我知道似乎一般都是換物品
可是問題是他們家的東西我都不喜歡 而且size都很小 而且最重要的也不是很便宜
靠 路邊攤的隨便一件衣服也賣到590 又不是百貨公司 而且現在都換季折扣了
料子又不是很好....現在都不敢路邊攤的了...只適合一循環吧...
小姐還很不高興 純心想要吵架 比我還兇
硬要我買他們家的東西
一想到我原先只為了買個100的衣服 現在要貼那麼多錢買我又不是很喜歡的東西
我知道也不是很多 但是能省就省阿 我又不是有錢人敗家女
就真的一肚子火....好啦 我是輕微敗家女啦^^"
至少我不敗金 有錢自己賺是我的原則 靠男人 門都沒有
我不知道到底對不滿意的物品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貨
我記得以前在美容版看到一些保養品美容沙龍都可以拿去退款退回
難道其他的東西就不行嗎
如果真的不行的話
那以後路邊攤的東西真的要張大眼睛買了 真的是貪小便宜得不償失說
大家要切記切記
報告發勞騷完畢 現在解散
立正~~ 燒西~~ 剎!!!!!!
※ 編輯: ezz 來自: 61.227.17.94 (02/1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