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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搞不懂樓上那位有必要為這種事情多開一篇嗎? 應該簡單的來說,這件事「有這麼嚴重嗎?」 我想要請較一下樓上那位,或是版上的版友們 今天如果說要演出一首曲子,你會去哪裡找曲目解說? 1.從過去的音樂會節目單 2.從暨有的CD內頁找尋 3.請作曲家或是有經驗的人撰寫 基本上應該都是前兩個,第三個通常是作曲家發表的時後才會出現的 那重點來了 你有在任何一本「節目單」上面出現你很注重的「出處」嗎? 再者 會有人因為那了不起1.200百字的解說,去跟別人要「版權費」嗎? 上面推文有說到九把刀,那狀況一點都不一樣,請去數字版爬文 有經典的「加色」懶人包可以下載,還有整件事的始末 國樂的發展歷史其實很短,但是發展太快 古典音樂發展3.400百年才發展至熟的東西 國樂吸取古典的基礎發展,但是卻缺乏時間上的淬煉 最好的例子就是作品的缺乏 西洋古典音樂從新年第一天每天演,演不同的曲目演到年底也演不完 演奏者也是不虞匱乏 國樂的第一缺乏大量的作品,第二缺乏能夠適應不同狀況的演奏者 所以常常出現演過一次的作品之後就置之高閣 典型的例子就是2003年的二胡協奏曲創作比賽 除了首獎「西秦王爺」大量的被演出 二獎「第二二胡協奏曲」--劉學軒,參獎「弦二協奏曲」零星的有被使用外 (就我的記憶兩者加起來出現次數不到5次) 有人記得剩下的作品嗎? 這一些都是要時間去累積而成的 但是還有一個重點 就因為國樂發展的過於迅速 很多作曲家為了推廣國樂 並不是很在意所謂「著作權」這種東西 畢竟,著作權雖是保障著作者 但是卻壓迫到傳遞、推廣的困難 不然,要向西樂那樣,為了演一首曲子,千里迢迢去跟國外藉譜 演一次要100萬?要是那樣國樂早就死光了 (不要問我說那演莫札特為什麼不用錢,上面舉的例子是指樂團,而且著作權只 保障100年,好像是死後100年吧,而且越早以前的東西,沒人有興趣去查) 國樂的作者,「應該」大多數都活著吧 那我們是不是每演一次作品就必須要付錢阿? 那你曾經演過「豐年祭」而給關迺忠老師著作費嗎? 那你曾經演過「春」而給盧亮輝老師著作費嗎? 那你曾經演過「西北組曲」而給譚盾老師著作費嗎?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十三、公開展示:指向公眾展示著作內容。 表是公開展示表演就算是著作權之一 那我請問一下,上面那些老師們都不在意收取著作權費用 會為了那1.2百字斤斤計較嗎? 對,今天你的出發點是對的 他「應該」要標明出處 但他只是出於幫助別人 有必要為了那一點雞毛蒜皮的事 特定開一篇來針對嗎? 不能私下寄信或是丟水球嗎? 還是一行文! 用大家常愛用的一句就是 『多想一分鐘,你可以不用發廢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99.62.91 ※ 編輯: wolffrank 來自: 122.99.62.91 (08/12 23:57)
Barnard:想必原PO沒有被MUST收過盧老師的版權費........ 08/12 23:58
Barnard:這種事情確實可大可小 不過既然有人出面指正 我想就該處理 08/1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