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pptt (iap)》之銘言:
: 每次看到版上的徵人行情,都覺得幹工程師很不值得。
: 直到今天看到報紙說:
: 內政部提出的「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
: 光是應用軟體系統開發建置費,就提供了二十二個專案,
: 每個人月薪都達十六、十七萬元,這部份就編了十三億餘元預算
: 能包到這案子,真令是羨慕啊,還是國民黨執政比較容易拼經濟
我找到的官方說法:
原文網址: http://www.moi.gov.tw/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2109
內政部: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經費依規定編列
2009-02-20
發言人室
針對報載「戶役政資訊系統建置應用軟體開發建置費每人月薪達16、17萬元,
根本浮編預算」一節,內政部特提出說明係依預算編列規定辦理,係「人月費」
並非報載所敘「月薪」16、17萬元。
行政院於98年2月送達立法院之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包括內政部提出之
「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推廣應用計畫」,該計畫係4年半計畫,自98年7月
至102年12月。98及99年執行事項所需經費始列入本次特別預算中,至100年
至102年所需經費將循公務預算程續編列。
現行戶役政資訊系統機具係於92年間購置,已近使用年限,為改善老舊機具經
常當機,影響業務進行及民眾權益,實有更新之必要。預計於99年全面更新戶
役政資訊系統所有機具,並周延增置備援及相關子系統硬體軟體,硬體約需新
臺幣9億9千餘萬元。
軟體之計費基準係依「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98年1月公布之「資訊委外服務
人員計價參考要點」規定之系統人月計費基準,硬體係依臺灣銀行採購價格或
市場價格計算,
案內應用軟體開發建置費包括細部需求分析作業、應用軟體系統開發、
實機教育訓練平臺系統建置、系統建置與資料轉換、電腦機房整備之需求規劃
、電腦軟硬體系統採購之需求書製作等工作。上揭一切之工作項目所需經費均
包括在「人月費」中,並非「月薪」,人月費主要包含直接薪資
(實際薪資、公假與特別休假之薪資、保險費、退休金等)、管理費用
(未在直接薪資下開支之辦公室費用、水電、機器設備、郵電費等)、
其他直接費用(差旅費、加班費、代訓費、設施租費、簽證費等)及公費
(指廠商之風險、利潤及有關稅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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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起來 軟體的建置費用 不知道算多還是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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