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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 1.文章代碼(AID): #1CD989Ve (CodeJob) [ptt.cc] [發案] C#程式繼續完成 板友:leemeimei 無故多次刪除該篇文章中的推文。 根據站規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五項規定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刻意的刪除/修改 板友推噓文,經板僕認定已經涉及 "刻意製造紛爭"。 請先水桶 14日冷靜一下吧。 該文章將移入精華區備查,並至板面中移除。 (對本判決如有需要抗告,請來信向板主溝通或至板務組申訴。) 2.文章代碼(AID): #1CDQhzGn (CodeJob)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tvbic:板主心態有問題 07/09 00:59 tvbic的言論,板僕虛心接受。
Blueshiva:來啊,夠強~~烈~~~~了沒?要恐嚇就來啦,存證信函 07/09 01:41
Blueshiva:順便寫兩張來,我看是哪個無良律師敢幫你寫這種跟廢紙沒 07/09 01:41
Blueshiva:兩樣的東西來騙律師費,快快快,等你喔~~ 07/09 01:42
Blueshiva:對了,你該不會連中文都看不懂吧?我說的不知名ID是指版 07/09 01:43
Blueshiva:主耶?你該不會以為我是在說你吧?你的自我感覺會不會太 07/09 01:43
Blueshiva:良好了一些? 07/09 01:43
Blueshiva:不敢行使你所謂的行動?龜,龜到爆了,可憐的孩子 07/09 12:02
Blueshiva:還是你真的跑去問律師結果被笑到爆所以不敢行動?哇哈哈 07/09 12:09
Blueshiva:不敢行動的話,你還是自己摸摸鼻子滾吧,沒人留你 07/09 12:11
leemeimei:Blueshiva原來你也只敢寫成這樣 並不強烈 令我很失望 哈 07/09 07:49
六.回應或推版友的文,不得使用刺激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尚未證實的不實現象或已確立的激烈的文章,得以立即暫時限制其言論或懲處。 Blueshiva與leemeimei 板友的言論已過度的刺激與涉及人身攻擊,另有挑起筆戰的意味。 請先水桶 7 日冷靜一下吧。 總結:leemeimei板友水桶21日,Blueshiva水桶7日。 (對本判決如有需要抗告,請來信向板主溝通或至板務組申訴。) 另針對多位板友對於CodeJob板務的建議,板僕們虛心的接受,將在日後針對缺失 進行改善。 以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67.249
TonyQ:請各位有發文的版友踴躍檢舉版規6,然後我們再來好好抓雙重 07/10 17:39
TonyQ:標準的狀況,照這種低標準到最後就會變成說什麼都草木皆兵。 07/10 17:39
TonyQ:板主的確有人身攻擊的評判權沒錯,但是相對的一旦有判例, 07/10 17:43
TonyQ:就必須照著過去的判例進行判決,否則就會變成可被申訴的雙重 07/10 17:43
TonyQ:標準,所以要判輕判重,自己要好好斟酌啊...:3 07/10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