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dowjohn:認同+1 插花扯一堆543不知道是在吵啥... 09/17 22:17
推 heromancy:基本上W先生的意思就是推文就像看加註一樣,是在別人的 09/17 23:24
→ heromancy:作文上塗鴉 咦?是不是這個意思? 09/17 23:25
→ heromancy: ↑看書 09/17 23:26
推 heromancy:不過我有點意外感耶~ thinkniht 不是反對W先生的嗎? 09/17 23:28
→ thinkniht:我想我不用每次回應都說覺得版主的言論有問題吧 09/17 23:47
推 ledia:板主聽不進批評, 我行我素, 以後爭端不斷, 這也是剛好而已 09/17 23:52
→ thinkniht:同意樓上 但是當都當了 要換版主也該遵循應有的程序 09/18 00:01
推 yanli2:滿認同的,被嗆了之後,莫名奇妙的官階就會上身... 09/18 06:19
推 Yaiba:嗯..就事論事..在這件事上..感覺板主沒錯.. 09/18 07:33
→ Yaiba:其實我看了WAWA的文章感覺是,他想強調會LINUX代表會用KERNEL 09/18 07:34
→ Yaiba:卻被人導到這工作要懂KERNEL,雖然我自認懂LINUX但不會KERNEL 09/18 07:35
我覺得這是wawawa表達的問題
痞子只是以版友身分挑出來
(我認為這是任何一個版友都可以做的事)
→ Yaiba:不過我認為悔過書是不錯,不做錯,也不會寫到悔過書丫... 09/18 07:36
只是我一直很care 所謂"做錯"的評斷標準是否能讓大家接受
不管是誰當版主 評斷都不一定公正或讓大家都認同(包括我)
要是你其實只是一時言詞表達得不太好(可能像小組長對wawawa的意見一樣)
就得寫個悔過書(我覺得寫悔過書 有點損人自尊心的感覺)
是否會覺得不滿呢
→ Yaiba:不過我在CodeJob應該也算路人,接好多次工作都被人搶先了.XD. 09/18 07:38
這就是人蔘啊XD(拍拍)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25.232.131.171 (09/18 08:27)
再增加點感想吧
我覺得...除非版主明文規定"此版不可對他人文章表達任何(負面)意見"
不然大家都可以批評(只是該不找碴與不謾罵)
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案子 案主被罵得很慘
後來痞子對此文回應
但他不是一起罵 算是幫案主說話
因為那案子被罵的原因是...本來很簡單的東西
就被案主說得很難 但是開價又很低(因為簡單啊)
後來大家罵出價太低
所以我覺得他不是只會批評而已
只是如果今天說痞子在調戲wawawa的人不是版主
而是像我這樣的一般版友 我相信他不會用小組長的身分發言
同樣的言論 不同身分的人說出來 結果是會有差的=.=+
我覺得wawawa和版主好像很無法承受負面批評(這只是我個人看法)
如果版主無法接受的話
乾脆立一個版規去禁止批評 這樣這個版就不會再有批評的聲音了
雖然我覺得沒必要搞成這樣(好像文字獄)
但我想版主有權限管理這個版的走向
既然當初前版主下台時 小組長不想接手這個版
而是想交給別人管版 我想就放給別人管吧
這就叫做"委任"啊
要是版主丟出"例外"的話 再catch處理吧XD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25.232.131.171 (09/18 17:02)
推 WolfLord:簡單推一下好了:我能不能接受負面批評您可以自行觀察, 09/18 19:52
→ WolfLord:而我在本案例中是在維護發文者的權益:他已經表明不喜歡 09/18 19:52
→ WolfLord:如他篇所說 "縱使我不能同意你,但是我仍然捍衛你的權利" 09/18 19:54
→ TonyQ:其實不能接受批評的話,應該會直接砍文吧... 09/18 20:00
→ TonyQ:WOLF 對於板務討論的文章幾乎都留下來,而且都把自己的意見 09/18 20:00
→ TonyQ:公開且主動回應,並不是照著使用者予取予求才叫能接受批評吧 09/18 20:01
推 horngsh:記得我回過一篇(以推文),說高手快速完成卻領低薪,不到一天 09/19 09:45
→ horngsh:就被案主D文了. 09/19 09:45
→ WolfLord:應該不是我D的,我沒有這個印象。刪文板也沒找到,顯然 09/19 12:36
→ WolfLord:如果是最近的事,那就事發文者不高興自刪。所以閣下又成 09/19 12:36
→ WolfLord:功趕走一個可以給新手打怪練功的機會了 ^^;; 09/1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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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比之前痞子對wawawa說的話
更讓我有種在調戲的感覺
→ WolfLord:啊~ 抱歉,看錯了,您是說案主自D的...不過舊結果論Orz 09/19 12:38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25.232.131.171 (09/19 13:15)
推 WolfLord:讓您覺得不愉快,僅此致歉。 09/19 13:21
→ WolfLord:真的覺得刺眼就刪掉那一行改用下一行吧: 09/19 13:25
→ WolfLord:功趕走一個可以給新手練習接案的機會了 ^^;; 09/19 13:25
推 tvbic:樓上...你致歉有什麼用 怎麼不寫個悔過書出來? 09/19 13:32
→ WolfLord:有違規嗎?倒是TVBIC您老只敢躲在別人的文章下面抗議也.. 09/19 13:58
推 tvbic:哦...樓上這行酸意好重 我不舒服了 你要不要道歉? 09/19 14:41
→ WolfLord:你非本文文主 09/19 14:46
推 ledia:tvbic 板友沒禮貌, 這裡只有版主可以酸人喔 :) 09/19 22:47
推 tvbic:早就看穿你二套標準了 09/20 12:54
推 horngsh:沒有關係, 有量才有福.XD 09/2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