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Pass:請問論壇是你自己的,或是別人的? 處理方法會不一樣 04/16 09:16
推 ailu:感覺應該是別人的,自己的撈DB就好啦~ 04/16 13:18
→ pikanoko:怎麼感覺最近好像常常看到這種要抓個資的案子... = = 04/16 13:40
→ pikanoko:這種東西踩線太超過會被檢舉&判刑的, 我個人是不接這種件 04/16 13:43
→ pikanoko:"為營利而違反個資法,刑期將加重至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 04/16 13:50
→ pikanoko:"行政罰鍰從2萬~50萬元不等" 踩這種線感覺就很可怕 = = 04/16 13:51
推 kerash:如果單UID + 暱稱,基本上應該是沒問題,但如果之後走到 04/16 17:12
→ kerash:email的搜集可能就會有問題了 .. 04/16 17:12
→ pikanoko:所以才會說是踩線呀... 04/16 23:58
→ kerash:目前是還沒採啦= =,說不定只是想要做暱稱產生XDD 04/17 08:58
接洽的人太多 讓我有新的想法 , 過兩天在來發單 .. 需求規則會改變一些
※ 編輯: SODAECHO1 來自: 59.126.208.151 (04/1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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