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1325:那個特質應該是發案方要俱備的才對 06/11 16:00
→ RyanTan:樓上的朋友..這點您倒是不用擔心..有實力的話歡迎來信... 06/11 16:30
→ RyanTan:這種話希望您面試時也能跟面試主管這樣講... 06/11 16:31
※ 編輯: RyanTan 來自: 1.174.118.229 (06/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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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perpai:面試是一方資方一方勞方 發案是兩方都是資方 06/11 19:47
→ LaPass:雇用勞工跟談生意是兩回事... 06/12 08:29
→ RyanTan:不管是資方還是勞方, 我想雙方既然要合作, 這是基本必備的 06/12 12:37
→ RyanTan:我們就是遇過接案者敷衍了事, 不負責任, 才會特別註明. 06/12 12:38
推 LaPass:這是基本的商業倫理問題.... 不管接案或是發案,遇到這種行 06/12 19:27
→ LaPass:為都會很痛苦。 06/12 19:27
※ 編輯: RyanTan 來自: 182.234.101.79 (06/15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