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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經常接案的先進,想請問一下 在個人接案時,我所知的通常有 1. 開發票(可能已有工作室或代開) 2. 勞務報酬當成薪水收入 通常我個人之前接案都是以後者(或者透過計畫申請款) 但這次可能接的案子,對方會需要發票 目前我沒辦法找到可代開的人或公司(雖然某種程度上說是不合法) 所以我找一下,有另一種「一時貿易所得」的方式 將這筆收入納為個人盈餘所得,等申報綜合所得時再計6%為稅款 但以這種方式似乎還有用「稿費」做為申報項目,可抵18萬額度 但看了一些資料還是不很清楚 請問有使用過這種方式申報的大大能夠指導一下嗎? 包括如何申請或者申報扣款之類的 (版面上我搜尋只有發票的方式,但因不在考慮中所以不談) -- [There's no undo in your life]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30.6
WAV:這個直接詢問會計師,應該會得到比較正確地處理方法。^_^ 08/30 14:21
kerash:因為身邊沒有可洽詢會計,不知道有哪些比較好的管道可以詢 08/30 15:12
kerash:問呢? (平日上班也不好打電話到國稅機關)@@.. 08/30 15:13
bitlife:收費方都OK,主要是付費方的營業項目不見得允許此種支出 08/30 16:28
kerash:因此得看對方公司是否可以報這種款項,若可以就沒問題? 08/30 16:43
kerash:另我看稅務局的申請表是由對方填寫,因此我方即無須填寫囉? 08/30 16:48
kerash:非常感謝回應 08/3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