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ash (K.T)
看板CodeJob
標題[討論] 以一時貿易所得接案發問
時間Thu Aug 30 13:57:07 2012
各位經常接案的先進,想請問一下
在個人接案時,我所知的通常有
1. 開發票(可能已有工作室或代開)
2. 勞務報酬當成薪水收入
通常我個人之前接案都是以後者(或者透過計畫申請款)
但這次可能接的案子,對方會需要發票
目前我沒辦法找到可代開的人或公司(雖然某種程度上說是不合法)
所以我找一下,有另一種「一時貿易所得」的方式
將這筆收入納為個人盈餘所得,等申報綜合所得時再計6%為稅款
但以這種方式似乎還有用「稿費」做為申報項目,可抵18萬額度
但看了一些資料還是不很清楚
請問有使用過這種方式申報的大大能夠指導一下嗎?
包括如何申請或者申報扣款之類的
(版面上我搜尋只有發票的方式,但因不在考慮中所以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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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 no undo in you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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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30.6
推 WAV:這個直接詢問會計師,應該會得到比較正確地處理方法。^_^ 08/30 14:21
→ kerash:因為身邊沒有可洽詢會計,不知道有哪些比較好的管道可以詢 08/30 15:12
→ kerash:問呢? (平日上班也不好打電話到國稅機關)@@.. 08/30 15:13
→ bitlife:收費方都OK,主要是付費方的營業項目不見得允許此種支出 08/30 16:28
→ kerash:因此得看對方公司是否可以報這種款項,若可以就沒問題? 08/30 16:43
→ kerash:另我看稅務局的申請表是由對方填寫,因此我方即無須填寫囉? 08/30 16:48
→ kerash:非常感謝回應 08/3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