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CodeJob
標題Re: [討論] 與業主解釋成本的態度
時間Fri Oct 25 00:10:45 2013
其實P前大組長說的這一點我自己也思考過
我先針對板友一些問題回應
1.無報酬是否可以發?
就我的立場而言,無報酬會不會有"事後價格"的問題產生
(有人認為這個要加錢...等)
這方面的爭議,坦白說,我不是很贊成免費的幫助
更加上免費的幫助應去尋求其他板面,避免看板資源有重複業務導致排擠效應
2.管理價格?
其實我可以很坦白的跟各位說,很難做到,每個人都有每個人心理的標準
但是我本身很贊成P大組長說的,有一個資深成員幫助資淺成員
至於實行的做法,可能就是板主指定三位板友作為導師,固定給P幣的報酬
3.至於其他問題
暫時沒想到,改天再繼續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我知道未必是在講我
: 但是我實在很愛勸退案主 / 擋人財路
: 跟現在的老闆就至少問了三次:「嗯?這家公司真的需要我喔?」
: 所以,就讓我無腦的對號入座一下
: 我的基本論調是:
: 奸詐的人通常不太可能無知 or 白目
: (不然早就被炸出來 or 被搞死)
: 所以遇到開出很天真爛漫的需求 / 價格的案主
: 我會先假定他不是奸詐的人
: 那麼,反過來說,就是身上標著數字的肥羊
: (對,居然 ____ 到不知道要寫「請報價」)
: 粗略的分類,肥羊又可以分兩種
: 一種是單純的白目、一種是單純的無知
: 單純的白目,你說了他也不會聽
: 那麼勸不勸退自然也就沒差,只是我的 P 幣會增加一點
: 單純的無知,如果你不勸退
: 那非常容易就會落入披著老奶奶皮的大野狼... 阿不對
: 是披著程式設計師皮的黑心人給劫走
: 就像只有一張嘴的男生還是比較容易騙到妹
: 因為說話可以肆無忌憚,「我永遠愛你」可以講得不加思索
: 高段一點甚至還可以推入火坑來養自己...
: 阿又拿錯劇本了... 等等,不對,就是這個劇本 [死]
: 所以你得告訴他真相
: 所以你得告訴他地球是很危險的
: 所以你得告訴他其實你沒那麼愛她
: 所以你得告訴他飲料不要離開視線
: 所以你得告訴他要戴保險套
: (謎之聲:你真的拿錯劇本了)
: 請他們身邊有個專業保鑣,或是自己先練出柔道十段再來發案
: (謎之聲:都練到十段了還要發案嗎?)
: 至少能夠分辨誰是黑心人、誰是真正的接案人
: 這樣不好嗎?
: 對,對黑心人而言可能不太好
: 話說回頭,要練就專業保鑣的程度,有那麼容易嗎?
: 對我而言是還蠻難的
: 如果允許我自誇有一般人的水準
: 那對於一般人而言,應該也是蠻難的
: 有發案方因為(勸說之後)感受到這個難度
: 而去請專業保鑣來助陣嗎?
: 至少以我這個開價 200/hr、超過 1hr 之後無條件捨去的廉價顧問來說
: 至今也只遇到一個人真正地花錢請我去評估可能性
: (還是個警察,害我瞬間對台灣的警察感到很有希望 [喂喂])
: 大多數人還不是假借發案之名行免費教學顧問之實
: 當然,我名聲不好、人品不好、沒有名氣也沒有人脈
: 但是扣掉這些加成
: 應該還是能代表一定程度的真實狀況
: 這樣對接案方真的是好事嗎?
: 專業保鑣會是誰? 還不就是版上的接案方轉職的?
: 對,其實以生意人的角度
: 我是個天真爛漫無知又白痴的人... [茶]
: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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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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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45.157
→ sz:不管無酬或低酬 價格事前就可以談 就是所謂議價 10/25 00:52
→ sz:而發案這種需求 就算是無償案 ptt上本版最適合發 10/25 00:53
問題是多數板友會不會更反彈這一點才是問題
→ sz:至於"事後價格"是發接案雙方的問題 與版主及版規均無關 10/25 00:55
※ 編輯: joh 來自: 1.164.126.219 (10/25 06:53)
→ sz:所以要辦投票? 10/25 08:32
→ PsMonkey:==" 大什麼大... 你要叫我大人至少也加個「前」吧... 10/25 08:36
加了
推 Dix123:無酬跟找義工沒啥兩樣 就不叫JOB了吧 低酬則不該有範圍 10/25 11:02
→ sz:那P幣可以嗎? 1元案本版接受嗎? job的意思不單指有償的工作 10/25 11:12
這......P幣的爭議性可能更大,所以No..
※ 編輯: joh 來自: 1.164.126.219 (10/25 18:24)
→ KanoLoa:無償要是定義不嚴格,要是出現糾紛都很嚴重,哀 10/25 21:44
→ lTERRAl:要不改成最低估價不可低於 時薪109 x 預估時數 10/26 01:32
→ sz:以精華區 z-6-2-9 的觀點來說 接案視同買賣 雙方合意即可 10/26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