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llegeForu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ntufiction 看板] 作者: requiem (savoir faire) 看板: ntufiction 標題: Re: 我要冷靜! :Q 時間: Tue Nov 13 15:05:33 2001 : 1.) 邏輯發揚於數學. : 2.) 數學的根本法則是邏輯. : 3.) 數學以外的學問, 都有比邏輯更重要的根本法則. : 4.) 數學以外, 別的學門引用到邏輯的時候都具有某種數學形式. : ..................... : 剩下大約還有一半的我就不寫了. : 最後得到一個邏輯的範圍甲, 一個數學的範圍乙. : 而甲屬於乙, 屬於, 就是數學集合論裡頭的那個屬於. 你已經寫這麼明白了,我也來寫一寫: 1.正義發揚於法律。 2.法律的根本法則是正義。 3,法律以外的學問,都有比法律更重要的根本法則。 4.法律以外,別的學門引用到正義的時候都具有某種法律形式。 ..................剩下來有大約一半,你不寫,我也寫不出來。 最後得到一個正義的範圍甲,一個法律的範圍乙。 而甲屬與乙,屬於,就是集合論裡的那個屬於。 ~~~~~~~~~~~~~~~~~ 你的推論形式可以得到「正義屬於法律」的結論, 教人吃不吃驚?研究政治學的人怎麼想? 研究倫理學的人又怎麼想?研究應用倫理學, 如醫事倫理的醫生又怎麼想?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律,有些國家的法律允許抽大麻, 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允許抽大麻。 既然正義屬於法律,那麼到底抽大麻合不合乎正義? 還是說,抽大麻在某些地方正義,在另外一些地方不正義? 為什麼有這麼多好笑的問題? 1.你上面的 3 和 4 的說法並不正確,已經有網友指出過了。 2.推論形式儘管正確,結論也可能是錯的。其中一個理由是 前提錯誤。你在「邏輯屬於數學」的推論的過程中所犯的錯 就是把「邏輯」和「數學」視為同一個範疇的東西。 因此不會有正確的前提,亦不會有正確的推理答案。 「正義屬於法律」的結論之所以可笑, 正是因為正義和法律並不是相等的範疇。 這正是我與 poe 要求你把「邏輯」一詞定義清楚的原因。 (很顯然,你誤解了為何我們會做此要求,那決不是「另一種觀點」 而已!討論主題的用詞是否精確,決定了你是否可以運用推理規則 得到正確的結論。) : 前面都寫過... 我是覺得, 一直在解釋同樣的東西沒意義. 我也覺得一直在解釋同樣的東西沒有意義, 不過我覺得你所說的你所說的「通通不知道你們在寫什麼」是主因。 : 更麻煩的是, 你們幾位下來, 我通通不知道你們在寫什麼. : 反駁「邏輯屬於數學」, 應該是去論述它... : 而不是引一堆別人說過的話, 卻毫無一個完整的辨證. : 我明白我的前提屬於信念, 無從證起... : 但在我眼中, 你們卻是連過程都是信念問題... : 「別人告訴我如何如何, 所以我不相信你的話. 」 : 以學問的方法來說, 反駁一個論述有幾種方法. : 1.) 引用它的推導, 舉出一個矛盾. : 2.) 引用它的結論, 舉出一個反例... : 3.) 或者直接推翻前提... : 如果都做不到, 如果... 一定要用自己的前提推導與結論. : 那絕不能宣稱推翻, 只能說觀點不同流派有別. : 那甚至不能稱做是針鋒相對的反駁, 只是一種「宣揚不同觀點」的舉止. : 好比你說「要清楚地界定邏輯」... : 又或者 requiem 將我的「邏輯」一詞分為三種以至於四種意義. : 這些想法都很不錯, 但那是「你們」的想法... 不是我的. :) : 你提出了你的觀點, 而我必須尊重它... : 我只會提出想法與你不同的地方, 而又未曾說過的. : 如果是我說過的, 那我會選擇沉默, 認可你我之間想法的差異. : 但請不要再把你們的這些文字視作反駁... : 表達不同的意見, 不叫做反駁. : 更不要硬性規定我得「自圓其說」了. : 會特別提出這一點, 是因為才這麼幾篇當中... : 我已經被三個不同的人做過同樣的要求了. : 這會讓人不太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7.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