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在司改會作服務課,
很多時間是在幫他們作陳情的布條,
蘇案暫時有定論之後,
另一個案子是「徐自強案」,
在司改會整理一些東西時,
看到一個個的案子和其中人民扺抗奮鬥的痕跡,
於是在拿起毛筆畫布條時,
每完成一個紅紅黑黑的字就會想著,
這種似為往復循環的抗爭要到何時才會終止呢...........
關於所謂正義的鬥爭,給我虛幻蒼白的感覺,
只有人民的真實掙扎才能讓我重振鬥爭的動力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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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徐自強刻不容緩!!!
勿讓草率的司法誤殺人命!
各位親愛的朋友,您好!
徐自強需要大家的聲援和支持,以下是我們緊急搶救徐自強的原因:
徐自強因八十四年涉及一宗擄人勒贖案件,歷經三審判決死刑確定,但是徐自強
根本沒有參與這個案件(詳參正義的陰影或本會網站)。
檢察總長盧仁發分別於九十年四月三日及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提起非常上訴,然
這兩次非常上訴卻被最高法院以非常草率的方式駁回(幾乎是照抄高等法院的判
決,而沒有針對非常上訴理由進行解釋),導致徐自強再度陷入隨時執行死刑的
死亡威脅。
法務部陳定南部長私底下向立委承諾一個星期之內不會簽執行令的期限已經過了
,徐自強命在旦夕。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已決議函請法務部轉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對於本
案被告徐自強等人研究提起非常上訴。
人死無法復生,在本案所有疑點未被調查清楚前,我們緊急呼籲法務部應暫緩執
行徐自強的死刑,懇請您共同連署聲援本案,救救徐自強,別讓草率的司法誤殺
人命!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北律師公會 謹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訴求:
僅憑同案被告有瑕疵的自白,且無其他補強證據的情況下,
法院不該將人定罪、判人死刑。要將一個人判刑,應把所有疑點都調查清楚。
所以我們要求:
法務部長緩批死刑執行令
檢察總長再提出第三次非常上訴
監察院應重新調查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是否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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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徐自強死刑案」連署回函(請回傳02-25319373,謝謝!)
我同意以上三點訴求!
連署人: 連署團體:
職 稱: 聯絡電話:
或請直接上網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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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能改變個屁
鬥爭 一定要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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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5.244
※ 編輯: Spivak 來自: 211.74.5.244 (01/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