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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loud.org.tw/ 北縣勞工局長帶頭解雇 白布條不給拉 走投無路去告官 ■苦勞報導2005/01/07   「身為勞工事務主管機關,卻不斷發生打壓勞工的惡劣行為,我們 希望曹愛蘭自己快點走人,免得我們用更強硬的手段逼她下台。」一場 台北縣勞工局不請自來的「說明會」,就在自主工聯理事長劉庸的這段 話結束。隨後在台北縣政府產業工會常務理事蔡桂森以及其他友會幹部 的陪同下,日前遭北縣勞工局無預警解除職務的台北縣政府技工工友產 業工會常務理事吳金容,前往板橋地檢署按鈴控告勞工局局長曹愛蘭, 違反工會法第35條規定:「僱主或其代理人,不得因工人擔任工會職務 ,拒絕僱用或解僱及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台北縣政府上午得知吳金容等人準備前往縣政府拉白布條抗議後, 馬上指派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前往阻止,並將吳金容等人帶往服務中心 進行溝通。勞工局表示是根據台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臨時 人員服務評量要點第5項第2款規定「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不續聘僱」, 作為不續聘吳金容的理由。而吳金容反駁,此要點已在2003年修訂、自 2004年施行至今都未滿三年,豈有可能符合「連續三年考績乙等不予續 任」的要件?   另一方面,吳金容本人更是直到被告知不予續聘當天才知悉自己考 績連續三年乙等的事實,「評量要點也規定各部門主管必須告知員工, 給予其改進機會。但勞工局所有的同仁沒有一個知道自己的考績。」   目前台北縣政府員工中,僅有900多位具公務員身分,其餘2000多人 皆是約聘雇人員及臨時人員。這些人員不僅無法享有公務人員服務法的 權利,而且即使跟公部門有勞僱關係之實,卻不被認定為「勞工」,成 為勞基法的「法外遊民」。蔡桂森表示,大部分在縣府工作的員工,都 是像吳金容這樣,在縣府服務超過20年的「臨時」人員。「所以我們一 直爭取這些人能適用勞基法,否則一年一聘的制度根本沒有保障。」而 縣政府目前也傾向認定吳金容不適用勞基法,將拒絕受領及依法辦理工 會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案。   蔡桂森也認為吳金容的遭解職,恐怕是因為工會近年來積極參與「 公務機關受雇勞工一體適用勞基法」行動,以及爭取工會會務假、員工 職災認定等事件,而遭到勞工局打壓。對此,到場聲援的劉庸也頗為不 滿:「勞工事務的主管機關,沒有去保護勞工也就算了,居然還去打壓 勞工。」在今天的行動結束後,北縣技工工友產業工會決定將於下週二 (1月11日)前往民進黨中常會抗議,突顯公務機關受雇勞工工作權遭 漠視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00 ※ 編輯: Isaac07 來自: 140.112.25.200 (01/08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