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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不只惡意打壓!還帶頭違法!
時間: Fri Jan 14 11:13: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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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不只惡意打壓!還帶頭違法!
時間: Fri Jan 14 11:13:09 2005
不只惡意打壓!還帶頭違法!
─勞工局長公然打壓工會台北縣政府技工工友產業工會狀告曹愛蘭事件報導
林山姆(新世代青年團)
今日(2005/1/7),全國自主工會聯盟會長劉庸、中華民國技工工友
總工會理事長簡成文、新海瓦斯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林子文、工會顧問
簡淑慧、台灣《資本論》研究會常務理事徐文路、政大勞工所許登源
教授、新世代青年團等人偕同「台北縣政府技工工友產業工會」全體
幹部,前往台北縣政府勞工局向曹愛蘭嗆聲,要求曹愛蘭立即回復工
會常務理事吳金容之職務,否則下台謝罪!吳常務更是以「戴口罩」
的方式,沉默的表達最沉痛的抗議。勞工局長曹愛蘭聞風請假不在辦
公室,一行人隨即前往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勞工局長曹愛蘭
公然違法,阻止工會幹部依法申請會務假、打壓工會活動、且惡意解
雇工會常務理事之犯行。
自93年12月30日曹愛蘭無預警解雇吳常務之後,便刻意避不見
面,毫無任何溝通、申訴機會,顯見其刻意打壓工會之實。在今天的
嗆聲行動中,還指派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充當擋箭牌,不斷強調是依
照九十一年公佈實行之「台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及臨時人員
服務評量要點」,其中的第五點第二項:「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
十分,視本府財政狀況得續聘僱,年終獎金足額發給;連續二年考列
乙等者,調降俸階或職等;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不續聘僱。」強調吳
常務九十一年、九十二年、九十三年「連續三年乙等」,是「合法」
不續聘吳常務。
工會顧問簡淑慧指出,評量要點清楚的寫明,「九十二年度十二月
一日北府人二字第0九二0七一八一0六號函修正第五點條文並自九
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因此,此評量要點修正後「應自九十三年
一月一日起施行」。既然是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所以,吳常
務的乙等考績計算至多一年,何來"連續三年乙等"之事實?!顯見,上
述勞工局聲稱「合法」不續聘吳常務的理由不能成立。但許副局長面
對此疑點卻仍睜眼說瞎話,堅稱吳常務連續三年乙等,是合法不續聘。
工會顧問簡淑慧表示,依照法律從新從優原則,新法優於舊法,且
應選擇最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另根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所以,
勞工局所稱根據上述評量要點「合法」不續聘吳常務之理由,顯然是
「公然違法」、「知法犯法」。
常務理事吳金容更堅持,個人去留事小,工會生死事大。為了所有
縣府員工的權利與尊嚴,為了工會的自主與生存,吳金容決定與縣政
府力爭到底,絕不退縮!
由於得不到勞工局的具體承諾,聲援團體一行人等陪同吳常務,以
及工會幹部,一同前往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控告台北縣政府勞工
局長曹愛蘭,揭發其公然違法,阻止工會幹部依法申請會務假、打壓
工會活動、且惡意解雇工會常務理事之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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