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貼有保庇、有隔無代誌」~歡迎民眾檢舉菸害拿獎金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
單位名稱:健康管理處
聯絡人:林代處長莉茹
聯絡電話:27287119
日期:94年03月07日
「有貼有保庇、有隔無代誌」~
歡迎民眾檢舉菸害拿獎金
即日起,如果您看到網路上有人在販賣菸品或是刊登菸品廣告,
或是發現公共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禁菸區及吸菸區的區隔不明顯、
有人在公共場所中吞雲吐霧、甚至連老闆都提供菸灰缸讓客人抽菸的
話,請別只顧著生氣,趕緊打27287120聯絡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只要
稽查確認違規屬實,衛生局就會頒發罰鍰的百分之五給檢舉人當獎金
!
依照現行菸害防制法對禁菸場所之規定,像補習班之教室,室內體育
館、游泳池、密閉式公共運輸工具、托兒所、幼稚園、醫療機構、金
融機構、郵局、網咖等場所均為「全面禁菸」場所,「應設置明顯禁
菸標示」;而像電影院、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
、政府機關、舞廳、KTV、MTV、餐廳及其它密閉空間之公共場
所則是「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之場所」「其吸菸區(室)應有
明顯之區隔與標示」;上述場所如未設置禁菸標示或對禁菸區與吸菸
區無明顯之區隔、標示,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雖然「拒吸二手菸」已經是全民共識,而且衛生局也透過各種管道宣
導菸害防制的觀念;但還是有少數業者仍表示「不知道菸害防制法的
規定。針對上述情形,本局將持續向相關業者說明我們防制菸害的決
心,希望業者能加強禁菸標示的設置與禁菸區、吸菸區的區隔,「有
貼有保庇、有隔(吸菸區)無代誌」!
另外在菸品廣告與販售方面,菸害防制法也規定菸品廣告不得以廣播
、電視、電影、錄影物、報紙、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
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為宣傳,違者可處
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販賣菸品亦不得以自動販賣
、郵購、電子購物或是透過網際網路等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為
之,違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本局發現某些網
路使用者會在國內著名網站的拍賣網中販賣菸品,或是在某些知名大
學的電子佈告欄(BBS)上刊登菸品試抽會公告,甚至在網路販賣
其它商品時拿菸盒充當比例尺,這些行為都已經明顯觸犯了菸害防制
法。或許使用者本身並非有意,也不認為這有什麼大不了;但上述行
為卻有可能面臨新台幣一萬元至三十萬元的罰鍰,後果可說是非常嚴
重。
就民國九十三年民眾檢舉菸害的類型分析,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或未
區隔吸菸區(室)的案例有97件,占47.8%;菸品違規廣告案例有21件
,占10.3%;無法辨識年齡的菸品販賣有7件,占3.4%,此外民眾於禁
菸場所抽菸及其他案件也有82件,占38.5%,總計九十三年度的民眾檢
舉案有203件,較九十二年度有所增加。
馬市長已經在民國九十三年召開的「第一屆臺北健康城市國際研討會
」中宣布要為全體臺北市民打造一個「健康的臺北市」,而「健康城
市」更是衛生局傾全力推動的總體目標。為了營造健康永續的生活環
境,衛生局希望民眾能一起來協助檢舉菸害。少一點菸害、多一點健
康,期待每一位市民都能成為健康城市的小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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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錢看這裡!檢舉菸害最高可拿1萬5
【TVBS新聞 】
經濟不景氣,錢要往哪裡找?台北市政府倒是提供一條不錯的賺錢管
道!只要發現有人違反菸害防制法,向市政府檢舉,最高可以有1萬5
千塊錢的檢舉獎金可以領,要怎麼做到?帶您去了解。
原來咱們臺北市政府相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為了徹底執行菸害防治
法,只要民眾檢舉違規者,通通有獎!北市健康管理處處長林莉茹:
「為了要提供給我們市民更好的呼吸空間,所以我們推出菸害檢舉獎
金的制度,查證屬實,會發給(罰金)5%的檢舉獎金。」
這也就是說,像這樣子在貼有禁煙標誌地方抽煙的癮君子,必須受罰
1千到3千元;煙品業者如果大作廣告或在網路上販賣煙品,罰得最重
,有10萬到30萬元之譜!如此一來,檢舉的民眾可要笑得合不攏嘴了
,因為算一算,檢舉獎金一次最高可以有1萬5千塊錢!
TVBS記者程沐真:「看到有人在公共場所吸煙,先別急著討厭,因為
現在看到煙就等於看到了錢 。」
不過要注意,公共營業場所吸煙區必須和禁煙區完全隔開,並且有獨
立空調才算合法。總之,為了維護首都空氣品質,癮君子和相關業者
可得小心看招,民眾充當起狗仔隊,還能賺進不少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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