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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個人受理此申訴案。 : 還請oijkue板主於三天內,依此申訴案提出自己的觀點 : 三天之內若無特別補充,個人將依板上1288篇板主判決文來進行審理。 : 沒有無意外的話,個人於七日內會有結論出來。 : 1288 m 10/20 oijkue R: [申訴] hardware板 板主oijkue : ※ 引述《udlel (屠格涅夫)》之銘言: : :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 板主蓄意偏袒或不處理再貼文申訴 : : ======================================================= : : 1. 檢舉人:udlel : : 2. 被檢舉人/看板:hardware : : 3. 檢舉事由:板主oijkue任意設本人之文章為劣文 : : 4. 舉證 (如有需要): : : 請見上篇.該文為本人於10/17張貼於hardware之文章. : : 在本人並無違反站規、版規之情形下,板主憑個人意志便設本人文章為劣文. : : 明顯失職. : : 以上,請小組長裁奪 感謝! 1.我早說過了,這起案件的確是爭議案件,而且板主不只我一人 2.udlel你在第一次申訴前有寄信給另一位板主嗎? 先不論有沒有 你在組務板只點名oijkue也就是我,既然被點名到了我當然要立刻處理這起案件 3.udlel你敢說在這件事情裡,自己一點錯也沒有嗎? 在上篇文章就講過了,有為數不少的板友向我檢舉這篇是惡意討戰文 不當文章 人數絕對比人身攻擊你的還要多,因此我依照板規給予雙方警告, 依照站規也就是劣文退回的內定理由"不當用詞"進行處理,並無不當 4.udlel你之前說我給你劣文與警告完全是出自於私怨, 難道說只要板主做出任何不利與你的判決,都可以戴上"私怨報復"這個大帽子嗎?? 5.udlel你說我在判決完全是基於個人意志,問題我是板主耶 不基於板主意志難道要基於你的意見嗎?? 好啦,你可能說板主沒這麼大沒資格這樣做,我參考板友意見總可以吧?? 不論是噓文的,來信檢舉的都要求把你浸水桶等等反對意見,如果我不理會板友的聲音 搞不好又會被戴上另一頂"包庇朋友"的帽子 6.最後你宣稱並未違反任何站規與板規,先不討論你到底有沒有 只需問你一個問題:"訂規定比較容易還是鑽漏洞比較容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