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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對於MJ版的爭議, : 您以「東錢違法」為由,建議 MJ 版版友在P2開一新版, : 將有法律問題的行為轉至P2。 : 這樣的想法,和「台北的警察叫賭場去桃園開」有何不同? : 是P2就可以違法, : 還是P2不是您的管區,您眼不見為淨? : P1和P2,是共用同一組站規,都是台大的學術網路, : 您覺得不對,就禁止。您覺得可以,那P1也可以。 : 一點想法 本來覺得移到p2, 以隱板方式的私人團體就可避免公開開場徵人的疑慮, 且該板板友須在對東錢的法律規定之事上有所了解, 而願自負其責, 並非強制要求其犯法 (依然可以選擇不東) 若任其選擇私下連絡, 有悖當初希望消除營利賭場公然攬客的空間 但要求明定東錢卻又遭質疑教唆犯罪 既然此意受到質疑, 亦不可能允許私下連絡東錢事宜, 只好收回當初的建議 Ptt2的板一樣不能允許違法, 也就是不能有東。 希望這個答案有讓您滿意。 --- 我自己不打牌, 一輩子沒學過也沒上過牌桌, 如果只是眼不見為淨, 我大可一句話要求全面禁止徵人開場 板主和組方站方不用花時間討論, 不用四處找資料打電話詢問, 原因是我知道兩位板主的努力, 也知道不能讓職業場再荼毒MJ板 畢竟大部分想玩的人都只是學生或是年輕上班族 不是職業賭場, 職業賭徒, 只想在經濟允許的範圍內, 空閒時, 手癢時, 可以找個牌友打發一些時間 至於您之前在信中希望能允許的暗黑空間 我無法同意, 這樣只會造成全面禁止徵人開場一途 同樣的, 如我一月在MJ板所公告 當初站長允許制度化的條件有2 一是要得到板友的支持, 二是不會因換板主而改變這個限制 所以MJ2也無法同意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0.59
lostname:註 已同時通知板主 220.135.110.59 03/0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