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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h53067 (澳網讓我脫離窮人的行列)》之銘言: : 因魔獸版仲生版主在 #17nNRBHd 篇中一開始的判決有問題 : 所以我及其他數位版友在底下噓文 : 後來EvilZERO版主便在 #17nPGTb4 中公告多位版友警告以及連我在內三位版友水桶 : 而後於 #17nwJ6It 中新增不得噓公告之規定 : 在此之前並無此向規定 這很明顯是個矛盾的問題 早在ComGame-Plan裡頭的1899篇判決文中對於當時噓公告者的處置就有明確指出: "公告文為板務正式文體, 對看板無正面建議的酸文噓文對於看板都是傷害" 所以 基於違規者的違規言論以其發言嚴重程度來判定是否以WarCraft的版規A-5 or B-2來裁定 輕者A-5,以版務文處置,處罰為警告一支 重者B-2,以口氣惡劣的文章或推(噓)文處置,處罰為水桶三天 以下是guh53067在chungsen版主公告文底下的噓文:
guh53067:版主威能阿 c版主爭議判決又不是第一次了 習慣就好02/27 23:04
不採取警告處置是因為"版主威能"這四個字 有任何疑問或者批評都必須私底下寄信給版主 以免造成版面浪費 第一:guh53067理應私底下寄信討論,但是guh53067沒有這麼做 至此已違反A-5 第二:使用煽情的字眼攻擊版主,故以B-2裁定之 : 仲生版主後來也更改判決並在 #17nxxUJk 中自請處分 : 證明版友並非無理取鬧 自請處分 =/= 證明版友並非無理取鬧 chungsen版主自請處分是由於我接手處置剩餘違規人士所發出的公告時 他在我公告底下的發言:
chungsen:每次針對版規漏洞找碴的就那幾個老面孔02/29 15:25
身為一個版主發出這種言論是有失體面的 所以鑒於此我請chungsen版主自請水桶三天以示負責 以下是chungsen版主的自請水桶文: 作者 chungsen (仲生.....) 看板 WarCraft 標題 [公告] chungsen 自請水桶三天 時間 Fri Feb 29 16:14:19 2008 ─────────────────────────────────────── 身為版主 卻帶頭在推文內對版友群有不尊重之詞 以及因版務處理失當造成版面混亂 自請水桶三天 這段時間有版務上的問題與通知請轉交 EvilZERO 及 DeathDeath =============================================================================== 這才是自請處分的原因 與版友的無理取鬧是兩碼子事情 : 最後EvilZERO版主在 #17o1QOIg 做對於此事件的總結 內文也提到了一篇有關此事件已遭 : 刪除的版友回覆於版上的版務文 : 期間我和EvilZERO版主通信多次皆無得到共識 無法取得共識的原因是 我的立場是公告以以往的經驗來看是不能毫無意義的噓公告 而guh53067的立場則是堅持沒有列於板規之中就不得處置 面這六點疑問不外乎是我和guh53067多達9次爭論中 guh53067所提出的問題 既然一樣的問題一直回答也一直問我 那麼我就只好建議他來此申訴 以下則是我對他這幾個問題的回答: : 於是於今天下午回信提出以下六點疑問 : 1.為何直接回公告+版務文至版面者不受罰 當時有個人回公告 由於我在做最後的整理,所以我就在最後整理中提到請該位仁兄自行刪除 而該位仁兄也馬上就刪除了 版務文的部分也有以警告或者水桶處置 : 2.採用版規A-5處理為何只處理噓文的人而非全部處理 這種個事件所引發的違規名單嚴重程度(水桶)和輕微程度(警告)各有12名 對於WarCraft的版規而言還有一個C-2條款: C-2、亂噓文 噓文請說明理由,否則將以此項論處。 我在處置時的習慣除非是重大的違規事件 我通常都會以降一級來考量,爲的只是給違規人士一次機會而已 所以事實上原本違反C-2版規的人以B-2處置 原本違反B-2版規的人以A-5處置 原本違反A-5版規的人不處置 : 3.c版主處理有失公正是事實 證明版有所說的並非無理 且在修正判決後並無在發表任何 : 有關版務之文 為何仍受罰 chungsen版主的處理有失在於他原本判UNIQLOCK是永久水桶 但是在跟我們討論過後認為UNIQLOCK並沒有嚴重到永久水桶的地步 所以後來chungsen版主就修改為水桶一個月 同樣的 後來chungsen版主受罰 --- 自請水桶的原因我在上面已經提過 所以就不再贅述了 : 4.是否魔獸版執法標準都是由版主任意決定而非照著訂出來的版規走 : (例如#17nPGTb4中對於WilliamWill即採用警告而非直接水桶,以及#17o1QOIg中提到的 : 被刪除的版務文發表的那位版友) WilliamWill會被處置的緣故是因為他在公告底下的發言:
WilliamWill:版主威能不是一天兩天了,剛來的時候魔獸發文條件可是02/28 00:50
於此 同樣的"版主威能"這四個字正是guh53067質疑的地方:怎麼他是警告?我是水桶? 對於這一點的確是我的疏忽 因為我的確是該判WilliamWill違反B-2才對 然而WilliamWill其後的言論卻是:
EvilZERO:WilliamWill警告一支...公告看一下行不行...02/28 00:55
WilliamWill:早就看過了02/28 00:57
WilliamWill:我只是對板主權限造成本板發文限制過高不滿才噓的02/28 00:58
WilliamWill:我要鬧早就再補你一個噓,反正三個噓才水桶到我啊02/28 00:59
WilliamWill:然後我這個警告我不知道你要用什麼理由警告我02/28 01:00
WilliamWill:說實在那些人被警告的人真的有夠衰,說真話也不能02/28 01:01
警告三支的用意是在一些粗心的板友有機會修正 並不是給人拿來當做漏洞挑戰版主的尺度 所以後來就以E-2 永久水桶處置WilliamWill : 5.若採用版規B-2處罰 為何箭頭或推文者不受罰(建立在不可噓公告還未宣佈之前) 原因在第2個問題就有說明了 : 6.既然一開始沒有不可噓公告之規定 為何您水桶原因仍然是噓公告 同理 在第一個問題中就有說明了 : EvilZERO版主回信要我直接申訴 : 如有需要再提供我與版主信件往來之紀錄 以上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1.121
guh53067:以及因版務處理失當造成版面混亂 61.216.249.94 03/01 22:38
guh53067:以上是仲生版主自己說的 61.216.249.94 03/01 22:39
guh53067:多達9次是因為我每次寄信你都迴避問題 61.216.249.94 03/01 22:39
guh53067:不正面做回答 最後只好一點一點列出來 61.216.249.94 03/01 22:40
guh53067:你還是不願回應直接叫我來申訴 61.216.249.94 03/01 22:40
guh53067:C-2亂噓文 講出事實 有原因 何來亂噓之說 61.216.249.94 03/01 22:41
guh53067:→ guh53067:不過原PO講話也很嗆就是了 61.216.249.94 03/01 22:43
guh53067:但是永久似乎太過頭了 02/27 23 61.216.249.94 03/01 22:44
guh53067:以上這句就接在原噓文下面而已 61.216.249.94 03/01 22:44
guh53067:"爭議判決"已成事實 又何來亂噓呢? 61.216.249.94 03/01 22:44
guh53067:組長若有需要我在補上信件備份 61.216.249.94 03/01 22:45
guh53067:看看您回信的方法 61.216.249.94 03/01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