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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Amesphoto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 sdamyun / bilibala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4. 檢舉事由:DSLR版版主濫用版規. 不容許他人質疑版務 我在DSLR版上發了一篇文章(轉錄之第一封信件) 質疑 "請問版主是不是被挑釁的人沒有給予回應, 是不是就不處罰" 這個判例 版主在文章內推文, 卻不給予回應 並立即鎖了我的文章 而我就馬上又發了第二篇文章(轉錄之第二封信件) 並在推文講明如果版主需要時間討論, 請交待一聲 之後兩篇文章都被劣退 我要申訴 版主濫用版規! 在他們沒有辦法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 用這樣子的方式處置版上文章, 實在誇張! 5. 舉證 (如有需要):當我在貼第一篇文章時, 同時有版主在版上並且推文 在當下他要是認為我提出對版務的質疑,是不合理的! 他大可以在推文裡直說, 而不是先回我推文! 該版主的推文在我所轉貼的第一篇文章裡有! 在他鎖我第一篇文章後, 並無告知他的意圖 又貼了第二篇文, 在版主群鎖文又開放文章的同時 我丟了水球給版主 To sdamyun: 請版主在DSLR版上告知檢舉該事的大方向,不然我轉到群組版了 [05/23/201\0 00:01:11] 之後文章立即被劣退 ※ Deleted by: bilibala (140.138.148.250) 05/23/2010 00:05:1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回應公告劣退)Re: [公告] 多項違規事件及檢舉 就如同我之前文章所說的(版主自己說的話) → bilibala :板主只是凡人,發現錯誤改判也不對?我個人認為死不 05/23 00:51 → bilibala :認錯才是不對的行為。 原來這就是現任版主群的比例原則! 1.三位版主討論出來的版規處置 #1BvvZjoz 2.引起版眾討論, 其中還有版主硬拗等等過程 #1BvxOIF8 3.改判 #1Bv-OyA1 版主是人 所以有犯錯的權利! 我的文章不是鬧版, 而就是在跟版主討論版務上的比例原則 針對的就是" 多次針對同一帳號挑釁/筆戰 " 難到就是一次警告來作為處置? 所以必需被"劣退兩篇文章" (第二篇文章還先鎖文, 再m. 再鎖文, 最後劣退) 又如同EiffelTower版友所述 依照現行版規... 2-11.[公告] 板友請勿使用公告標題發文,轉錄與板務、站務有關文章則不限。以公告標 題發文者,或回應公告者一律劣退並依第九條處置。 但卻查無第九條的處置內容.... 9.檢舉 為節省處理時間,檢舉請一律寄信給板主任一人或三人,並按照格式,未依照 規定者一律不予受理。檢舉格式: 文章編號:(shift + q 查到的文章編號) 檢舉對象:(被檢舉者 ID) 違反板規:(認為被檢舉者違反的板規) 違規內容:(請適當剪貼違規內容) 10.處罰與追溯條件 除有特殊列出處罰條款者,違規者一律依以下流程處理: A.處罰部分: 警告一次 -> 警告二次 -> 水桶七天 -> 水桶一個月 -> 水桶半年 -> 永久水桶。 B. 違規文章處置: 刪文一次 -> 刪文二次 -> 刪文三次 -> 劣退 追溯期限以一年為限,以該次處罰時間點往前推算一年內累積次數,累積六次即 達永久水桶標準,追溯不限相同違規。 版主去哪裡引用第九條來劣退我兩篇文章! 我是引用公告沒有錯! 我是回覆公告沒有錯 這種情況直接劣退兩篇文章! 是要滅口還是不打算回覆這件事情 在版面上, 使用者多次針對"特定帳號/特定版友"挑釁.引戰 版主群如何處理這種事件!! 因為沒有小組長, 所以直接貼來群組版 麻煩群組版處理一下這件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67.114
lostname:已通知版主群回應 220.135.110.59 05/26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