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mmer616:版主威能呀~版主威能呀~厲害呀~厲害呀08/01 00:26
推 summer616:那就要看誰要第一個出聲第一個犧牲呀樓上~08/01 09:00
我不知道你是對於板主群有任何意見或是有其他看法
如果有意見
請寫信給我
別在推文偷偷酸
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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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148.117
推 lumberer:那兩篇被噓到X2,其實等到X3就可以處裡了。08/01 19:42
→ lumberer:髒話本來就不被允許,開分身推文也不可以,你沒有判錯。08/01 19:42
→ lumberer:錯字:板規還可以"再"更好08/01 19:43
→ kblddanny:關於分身 我想要加重懲罰時間 本來桶七天就變十四天08/01 19:43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220.129.148.117 (08/01 19:43)推 yu32235:重新計算 就已經有加重了 我覺得沒有再加重的必要性 08/01 20:10
→ yu32235:還有Baseball版是超級大板 容易一下子就失控 和BBO這種性 08/01 20:11
→ yu32235:質差異甚大 我想沒有必要用到像Baseball那麼嚴的版規08/01 20:12
→ summer616:我有看錯嗎?這裡不是BBO版?怎麼會是棒球版?08/01 23:29
→ kblddanny:我用BBO板規桶人 有意見嗎?08/01 23:31
推 moreyu:身為版主 火氣可以不用那麼大 不用那麼嗆 比較有利溝通08/01 23:35
→ kblddanny:請先看看對方的口氣可以嗎?08/01 23:35
→ summer616:我是口氣差囉?08/01 23:37
→ kblddanny:請先看清楚文章在推文吧 我並不覺得你的口氣好08/01 23:40
→ Jeremystyle:難怪有人說BBO版開始文字獄了 不意外~08/01 23:42
→ summer616:我也覺得你口氣不太好!!!08/01 23:43
→ summer616:難怪BBO板人氣越來越少~08/01 23:44
→ Alexander13:不妥08/01 23:45
→ Jeremystyle:身為版主竟然可以嗆板友版主給你當 這真的是很誇張!!!08/01 23:48
推 moreyu:當然版眾的語氣不一定好 但版主身為替大家服務的角色 又容08/01 23:51
→ moreyu:易起爭議 最好是可以氣度大一點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教08/01 23:52
→ moreyu:這點火龍前版主真的就非常棒 不太容易跟他人起爭執08/01 23:53
→ moreyu:如果版主要和要和棒球版比 在那個版上版主敢直接跟批評版主08/01 23:54
→ moreyu:的版眾對嗆嗎? 這是一個心態的問題08/01 23:54
→ moreyu:像版主如果想和s版友溝通 可以直接寄信給他 不必針對性的拉08/01 23:56
→ moreyu:出來 放在「公告」裡面質疑他 這樣的觀感當然就比較差08/01 23:56
→ kblddanny:感謝樓上 我會檢討的 3q08/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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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文章代碼(AID): #1BFV75Se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水桶
時間 Fri Jan 1 20:59:4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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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這篇
#1BFQcIxh (BB_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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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alotter水桶30天
時間 Fri Jan 1 15:51:4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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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alotter:難道K版主不用出來面對嗎?01/01 15:40
不用
板規A-1 (5)
累犯
30天
到期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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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在板上引發眾怒
初步的看
我個人認為是挑釁板眾
所以這次三十天當成是A-5來算
最後是有關警告的部分
跟我回給當事人的信一樣
我認為計算次數時
不是用
"因違反此板規而被判決水桶幾次"
而是用
"違反此板規被板主公告糾正的次數"
以上是我的回應
麻煩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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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57.77
推 venalin:你怎不寄信前板主b大看看這篇是用哪條判的 121.254.76.125 09/06 00:38
→ venalin:不是你自己認為是哪條就哪條,這不是你任內 121.254.76.125 09/06 00:38
→ venalin:判罰的水桶 121.254.76.125 09/06 00:38
→ top90233a:因為我覺得很明顯... 114.42.157.77 09/06 00:40
推 venalin:所以重點很清楚那是你覺得,並不是當初判決 121.254.76.125 09/06 00:41
→ venalin:的當任板主的判決 121.254.76.125 09/06 00:41
→ venalin:我想還是求證當時板主的判決比較有公信力 121.254.76.125 09/06 00:41
※ 編輯: top90233a 來自: 114.42.157.77 (09/06 00:45)
推 ganbaday: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當時的判決不能用 220.136.28.92 09/06 00:46
→ ganbaday:後來的思維決定,當時判決確定除非經過 220.136.28.92 09/06 00:46
→ ganbaday:小組長改判,否則效力不會隨著後人解釋而 220.136.28.92 09/06 00:47
→ ganbaday:跟著改變...就算現在k某說是X3才自桶也 220.136.28.92 09/06 00:47
→ ganbaday:不行,違規理由就是「版務處理不當」 220.136.28.92 09/06 00:48
→ top90233a:可是我們好像沒有這條板規...那這樣... 114.42.157.77 09/06 00:48
→ top90233a:是要給站長決定嗎?? 114.42.157.77 09/06 00:48
→ ganbaday:對 所以他錯判!當時「正確」的救濟途徑 220.136.28.92 09/06 00:49
推 venalin:沒這板規的話,為何你老要解釋成你所想的 121.254.76.125 09/06 00:49
→ ganbaday:應該是被亂桶的人,來向小組長檢舉,然後 220.136.28.92 09/06 00:49
→ ganbaday:小組長會給k一條「失職警告」,才正確 220.136.28.92 09/06 00:49
→ ganbaday:其實板主違規該是組務來判orz... 220.136.28.92 09/06 00:51
→ top90233a:那就先這樣 給站長決定好了 大家都辛苦 114.42.157.77 09/06 01:01
→ top90233a:了 114.42.157.77 09/06 01:01
推 ajai:推啦~~~~~支持T板主 加油!!!!! 耶 XD ^^122.116.114.235 09/07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