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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篇#1CZFY0jq情況 申訴人對當時的水桶判決若有不服和疑慮, 當時就應該提出,不接受現在才質疑舊案的判決內容, 目前已逾申訴期,因此不重新判決。 根據 2009年時期的板規, 5183 m 1 7/12 kblddanny □ [公告] BBO板規&[Q&A] (板規增加釋意,請詳閱) 內容中已包含以下累進方式 初犯水桶3日,二犯水桶30日,再犯永久水桶處理。 至 #1AsAXrT0 (BB_Online) [ptt.cc] [公告] BBO板規 都顯示本看板對於累犯加重水桶時間並非先例, 所記錄之前的4篇舊案記錄, 分別為 8/2/2009' 1/1/201' 4/22/2010' 5/30/2010' 皆在該板規公告後所發生, 而本次質疑的板規改變僅修改時間的長短, 並不表示舊案記錄因板規修改而撤銷, 而且本來照舊法第三次為永久水桶,改為60日其實是反而較輕, 因此維持原判不更動,上篇已要求板主對於判決更為仔細,因此本次不另行警告。 戰略高手群組長 lostna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