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mGam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eoman43shit (deoman43shit)》之銘言: : 1. 檢舉人:我 :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板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 4. 檢舉事由:板主不當劣文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昨晚,我發了一篇閒聊文,板主說我偷渡討論板務, : 就把我的文章刪掉了。 : 於是,我把那一篇文章重寫,並且把剛剛所謂偷渡板務的部分刪除了, : 文章已經經過重寫,並且加入剛剛第一篇文章沒有的內容。 : 但是,板主卻用我「發舊文」的理由給我劣文。 : 板主根本就沒有仔細看我的文章,他只憑印象就說我發了舊文。 : 我第二篇發文只想討論生活中那些數位單眼的使用者,很多都在拼器材, : 都用器材來互相看不起,根本沒有剛剛的板務文。 : 但是卻被板主不當劣退。 : 第一次發文我偷渡了板務文,我承認我不好; : 但是第二次發文,我只想閒聊現實生活數位單眼使用者的態度, : 根本和第一次發文是全然不同的。 : 希望組長還我一個公道。 10.申訴 一篇文章,發文者或推噓文違規者,可能違反多條板規,處罰以一次為限,唯板 主得選擇最適當之處置。 文章經刪文處份後,如維持原判或判決出來前再PO舊文劣退。 所有處份,(警告、水桶、劣退),不服者可寄信給板主提出申訴,申訴後板主如 無共識,則將案件審理權責移交給上級單位(群組長)處理。 目前我是使用這條板規處份,他表示文章已經過修改。但我認為即使已將違規部份 刪除,但文章大部份文義都與前文相同,故認定為舊文。所以他觸犯的是舊文重PO 的部份,而非文章內有違規。 實際上我也沒去審核他內文是否違規,因為違規的是他舊文重PO的舉動。 比較有爭議的是板友是否可以自行判斷文章那部份違規後,自行重PO。 在現行板規下,我認為是不行的。 如同一開始講的,一篇文章可能違反多條規定,在板主緊急處理後,正式判決前 板友認知違規的部分可能會跟板主有出入。文章遭板主刪除後重PO,我覺得也有 挑戰板主的意味,所以嚴格處置。 -- 馬拉松比賽,你從後方緩慢地超越了最後一名, 那,你現在是第幾名? [ Ans:_____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