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n0:你要不要請合購版、car版、actury版的版主也 223.139.211.40 06/09 00:42
→ bon0:決一點,不要讓板上充斥商業化的買賣文??? 223.139.211.40 06/09 00:42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122.116.67.44 (06/09 00:44)
→ bon0:car版還大剌剌允許業代直接進駐,這是誰允許? 223.139.211.40 06/09 00:44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122.116.67.44 (06/09 00:46)
推 bon0:又是這項"他組是否有本項規定與本組無關" 223.139.211.40 06/09 00:53
本組本條款於2010年五月發佈
板主有義務詳閱所屬群組組規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122.116.67.44 (06/09 00:55)
→ bon0:你們站方遇到問題除了踢皮球還會什麼? 223.139.211.40 06/09 00:55
推 bon0:那我問你一個問題,買賣文算是商業行為對吧? 223.139.211.40 06/09 01:01
→ bon0:基於TANet規範學術網路不得從事商業活動 223.139.211.40 06/09 01:02
→ bon0:請問組長你底下管的版有哪幾個版沒有買賣文? 223.139.211.40 06/09 01:03
→ bon0:你要不要去肅清一下買賣文? 還有DC_SALE裡面 223.139.211.40 06/09 01:04
改了喔~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 【二、使用方面】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張貼的
: 每一篇文章 負責,並遵守下列要求:
: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的資料及文章。
: (2)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未經各站之管理單位核准之商業性資料。
^^^^^^^^^^^^^^^^^^^^^^^^^^^^^^^^^^^
本案例已違反站規和組規
在管理人員核准的範圍內,其實是有允許灰色地帶的存在,
而允許的程度,我上篇補充的內容已有說明範圍。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122.116.67.44 (06/09 01:07)
→ bon0:有好幾個業代,你有沒有去把他們揪出來? 223.139.211.40 06/09 01:05
→ bon0:我可以說你瀆職放任底下版務圖利嗎? 223.139.211.40 06/09 01:07
推 bon0:所以說一切都是你們站方說了算對吧? 偉哉PTT 223.139.211.40 06/09 01:13
推 MixCopy:理論上是這樣啦,今天PTT說關站你也沒轍... 114.40.17.16 06/09 01:16
推 bon0:反正okbon66帳號被鎖上不來,你們怎麼說怎麼 223.139.211.40 06/09 01:18
推 MixCopy:不是可以開GUEST上來嗎? 114.40.17.16 06/09 01:19
→ bon0:做他也無法上來反駁,你們慢慢玩吧 223.139.211.40 06/09 01:19
您好像都沒把我的文章看完整,
本篇最後已說明pttlaw無須發文權限即可發文申訴
若您認識okbon66,請告知他並不是沒有申訴管道。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122.116.67.44 (06/09 01:21)
→ MixCopy:guest記得可以發表文章阿="= 114.40.17.16 06/09 01:20
推 bon0:樓上或是組長乾脆借一個帳號給okbon66算了 XD 223.139.211.40 06/09 01:24
→ MixCopy:我想他應該有能力自己申請一個 114.40.17.16 06/09 01:25
推 nakaru:好了,這次私人地方,管理員愛怎麼搞就怎 210.69.124.37 06/09 12:46
→ nakaru:搞,樓樓上不要再說了,浪費生命的事少做 210.69.124.37 06/09 12:46
→ bbbing:別人也這樣,請你揪出來,而不是說還有別人 140.112.31.69 06/13 15:46
→ bbbing:你給我抓乾淨,條子的能力有限... 140.112.31.69 06/13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