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mGam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因為此判決是FrostMaiden所做出的,所以我申訴該位版主, 若你有任何意見,我想FrostMaiden版主應該已經找你討論過了(我有提醒他找其他版主 討論相關規定),或者你直接找我討論可能會更好, 不然可能有違反此版申訴規章的疑慮。 (我想你也是該版版主可能還可以通融,但還是小心點好) ※ 引述《Attui (會老~會肥~會死~)》之銘言: : 1.直接說結論 : 2.暑期條款是因為很多人暑假太閒會來亂才做的 不是第一年實施了 : 如果有問題的話 最初實施時就會被砲到飛天 : 不會幾年了都還在做這個 真要問這實施多久的話我還真的忘了 : fm做的比較久他可能還記得 ? 規定都是死的,執行的人是活的,看的人也是活的,如果規定完全沒問題的話, 我想我不會來申訴。另外此規定究竟實施多久,與此案無關。 前文我已經說明該規定並未詳細說明應如何執行,版規內僅言 「因應暑假特殊條款 部分判處加重刑責」若版主想對此條款解釋的話, 希望可以由版規內所寫的這句話開始解釋, 並請解釋何謂暑假特殊條款?版規內為何沒寫?何謂「部分加重」?加多重? 若有對此條款做出解釋的公告文,為何沒有註明「此條款內容與相關事項請至#1E4xy03R」 且此條款出處的那篇文章 #1E4xy03R,為何也未寫明該條款內容與執行方式,就可以 任意加罰呢? 因為我真的沒有辦法看過每一篇公告文以及水桶文,所以我不知道以往的標準為何, 但是置底文與版規是維護版友權益的首要防線,若沒有逛貴版的習慣, 就只能根據版規與置底文上面所寫的標準,但版規內多未寫出相關標準, 故我提出一些疑慮。 或許版主覺得「以往都是這樣執行的」、「大家都覺得沒問題」, 但不代表現在這樣執行還是沒問題,也不是大家都仍然覺得沒有問題, 而且也無法對解釋此版規有任何幫助。 之前已私信詢問FrostMaiden多次,他不多做回應請我來申訴,現在我對此規定提出申訴, 他才解釋所謂的依據為何,出處為何,那麼我想再做出一個質疑, 為何我私信詢問版主時,他只請我來申訴,卻未多作解釋呢? 我是依據貴版版務條規第5條,寄信向該作出判決的版主解釋與詢問, 「如果對板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可先行寄信向板主群解釋, 板主群會做出最後判決,判斷是否修改或維持原判決。 對最後判決仍有不服者,可至群組事務板ComGame-Plan申訴。」 該版主對我做出的最後判決與判斷卻只是下面這封信..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 標題 Re: 關於檢舉信 時間 Thu Jul 28 14:38:54 2011 ─────────────────────────────────────── 請直接去組務申訴 :) 若時間上無法配合,信件可以隔天再回,甚至過幾天再回,我想我都能接受。 但是這種情況,我希望FrostMaiden可以多做檢討,身為一個版主, 我想肩膀上是有一些責任在的。 : 3.不違規的話 版主才不會無聊找版龜桶你 : 上網是來交友看戲不是結仇 : 違規了被桶只是剛好 想申訴就盡量申訴 : 如果真的那麼委屈 小組長會幫你主持公道的 一開始我對於我犯了版規,以及造成版上一些風波,感到抱歉, 也寄信給FrostMaiden道歉,表示對貴版很不好意思。 但是該版規我認為僅照字面上意義,可以有其他解釋方式。 C-2、惡意噓文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以下解釋僅針對此規第一句話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此句前面說道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後面接著一個連接詞「而」, 表示連接詞前後的兩句也就是「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與「又無提出 良性建議」的主詞皆為「同一文章」,真是拗口..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將整句話解釋為「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且"又無對 同一文章提出良性建議」,(若有中文高手認為小弟解釋有問題,也希望可以來信指教) 亦即雖然我對同一文章進行了三次以上噓文,但我對同一文章提出了良性建議, 雖然該良性建議並非包含在我的噓文之內,但版規並沒寫明良性建議需要包含在噓文內, 只寫明需要包含在同一文章內。故希望版主解釋,該版主認為乃雙方認知不同,解釋不同 故希望我能來申訴,以求解答。 以下為原信件內容 作者 xbeef (xbeef)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hu Jul 28 00:16:30 2011 ─────────────────────────────────────── 不好意思突然覺得此版龜對於我是否適用? │ C-2、惡意噓文 │ │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 │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17991 m27 7/24 loseking □ [三國] 真三國無雙XD V5.1C2 這篇文章我確實進行了三次以上的噓文,但我認為我有提出所謂的「良性建議」 → xbeef: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有上傳到其他免註冊就可下載的頁面的話 07/27 01:54 → xbeef:或許可以將連結一起貼出來就好囉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07/27 01:54 → xbeef:不然我覺得你純粹只是為論壇做廣告 似乎有些不妥 07/27 01:54 單就這三句應該就符合一般人認定的良性建議 總而言之我覺得你判定的標準好像與版龜不符, 若以你此次判定的標準為準,或許應修改版龜為 C-2、惡意噓文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無良性建議噓文、或其他與本文主題不符之噓文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希望版主可以為我與其他版友解釋一下,謝謝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hu Jul 28 00:24:46 2011 ─────────────────────────────────────── ※ 引述《xbeef (xbeef)》之銘言: : 不好意思突然覺得此版龜對於我是否適用? : │ C-2、惡意噓文 │ : │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 : │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 17991 m27 7/24 loseking □ [三國] 真三國無雙XD V5.1C2 : 這篇文章我確實進行了三次以上的噓文,但我認為我有提出所謂的「良性建議」 : → xbeef: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有上傳到其他免註冊就可下載的頁面的話 07/27 01:54 : → xbeef:或許可以將連結一起貼出來就好囉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07/27 01:54 : → xbeef:不然我覺得你純粹只是為論壇做廣告 似乎有些不妥 07/27 01:54 : 單就這三句應該就符合一般人認定的良性建議 : 總而言之我覺得你判定的標準好像與版龜不符, : 若以你此次判定的標準為準,或許應修改版龜為 : C-2、惡意噓文 :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無良性建議噓文、或其他與本文主題不符之噓文 : 亦禁止以「紅的明顯」為由噓文。 : 希望版主可以為我與其他版友解釋一下,謝謝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之銘言: : : 是的。 良性建議是看噓文內容, -> 內容不包含在這限制內, 所以我只會針對你噓文內容來審 理。 若仍有疑問,可以至組務版申訴。 除非組長特別改判,否則仍維持原案。 以上 作者 xbeef (xbeef)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hu Jul 28 00:39:29 2011 ─────────────────────────────────────── 另外針對你所說的良性建議是看噓文內容, 但板龜為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並未說明此指的良性建議為噓文內容。 由整句話來看,是指禁止在同一文章內進行三次以上的噓文 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的主詞仍為「同一文章」,因為此處的「而」是一連接詞 「即禁止在同一文章內噓文三次以上而未在同一文章內提出良性建議」 請版主再幫我解釋一下,謝謝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hu Jul 28 00:44:00 2011 ─────────────────────────────────────── ※ 引述《xbeef (xbeef)》之銘言: : 另外針對你所說的良性建議是看噓文內容, : 但板龜為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 : 並未說明此指的良性建議為噓文內容。 : 由整句話來看,是指禁止在同一文章內進行三次以上的噓文 : 而又無提出良性建議的主詞仍為「同一文章」,因為此處的「而」是一連接詞 : 「即禁止在同一文章內噓文三次以上而未在同一文章內提出良性建議」 : 請版主再幫我解釋一下,謝謝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之銘言: : : 良性建議是看噓文內容, -> 內容不包含在這限制內, 所以我只會針對你噓文內容\ 來審 : : 理。 若仍有疑問,可以至組務版申訴。 除非組長特別改判,否則仍維持原案。 : : 以上 而是指 兩者皆, 所以達三次以上噓文即算,即使你之中有提出良性建議。 原則上我就是一條一條看。 基本上與詞性無關, 重點即是你噓文三次以上 這之中都沒有良性建議可用,即被判決 C-2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hu Jul 28 00:53:06 2011 ─────────────────────────────────────── ※ 引述《xbeef (xbeef)》之銘言: : 對我的意思就是「而是指 兩者皆」 : 所以版龜為 : 禁止對同一文章進行三次以上噓文 而 (即兩者皆) 無提出良性建議 : 這邊無法從這一句話看出良性建議必須包含在噓文之內 : 而是如果進行了三次以上噓文 但提出了良性建議 就無法視為「兩者皆」了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戀愛中(閃爆))》之銘言: : : 而是指 兩者皆, 所以達三次以上噓文即算,即使你之中有提出良性建議。 : : 原則上我就是一條一條看。 基本上與詞性無關, 重點即是你噓文三次以上 : : 這之中都沒有良性建議可用,即被判決 C-2 那個且是建立在三次噓文內。 有疑問請至組務申訴。 這系列最後答覆囉 :) 中間好像有一封我自己寄的信沒存到備份,但從該位版主回信的部分還可以看到我寫的 最後再次建議,貴版版規有許多條款皆應分成二條,或寫明執行標準,以免日後執行困難 無論這次判決為何,希望版主們有看到我最後這兩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9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