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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snpiggy 信箱] 作者: ssnpiggy (piggy) 標題: 水桶申訴 時間: Thu Nov 17 15:33:04 2011 case 4: 關於elo調整師討論串系列 由於 #1Emj3u9x (LoL) 該內文中提起該戰隊表示 當事者已脫離INF戰隊 屬個人行為 因此 板主群認為 在該文時間點之後(Wed Nov 16 04:52:05 2011) 若還有因該當事者之故 引申對於INF戰隊之惡意批評 有失其公道之處 ●18096 3511/16 dcxzx R: [閒聊] 衝RANK心態 ┌─────────────────────────────────────┐ │ 文章代碼(AID): #1EmhuAR5 (LoL) [ptt.cc] Re: [閒聊] 衝RANK心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321385482.A.6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0 Ptt幣 │ └─────────────────────────────────────┘
ssnpiggy :inf是台灣第一戰隊 人人美服2300+11/16 08:32
ssnpiggy : 嗆 自稱 漏字sry11/16 08:33
C2 【口氣惡劣、謾罵、人身攻擊之推噓文、文章、簽名檔】 人身攻擊定義: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以反諷暗諷等方式,中傷他人之發言行為; 發言針對特定團體如宗教/人種等之類,以謾罵裁定; 若是針對個人未出現髒字,但對人不對事者,以告訴乃論處理; 唯出現三字經或髒字等不雅字眼者, 或是以各種諧音暗喻或挖空格但可辨識等行為者, 攻擊情形明顯且嚴重者,板主得以直接處理。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 == 上面是公告,你們以當事人已非INF戰隊為由,所以不得對INF進行批評 但事實上,我講的並不是INF Rainyxxxx,我是在遊戲中遇過其他INF的隊員 ID我不記得了,只記得一個是INF Dxxxxxxx很長一串,另一個也是INF 當時連小兵都還沒出生,且兩隊未交戰,ID前掛INF的人就開嗆了 被嗆的人就是我跟其他兩個隊友,當時只覺得莫明其妙,才會覺得INF都很嗆 而一般人看到ID前面有INF,當然會認定就是INF戰隊 我在後續的討論串#1EmoMyxG也有推文
ssnpiggy :inf都一個樣 在ng遇過另一個inf 小兵出生前就開嗆了11/16 11:10
^^^^^^^^^^^^^^^^^ 都一再表明我並不是因為INF Rainyxxxx去批評INF,而是其他INF的隊員我才批評INF 而且也不只我一個在批INF
panex0845 :結論是inf=p孩戰隊?11/16 07:54
ss555136 :INF不意外好嗎 又不是只有他 還有琢言方兒阿11/16 22:33
ss555136 :目前遇過的INF 除了前端實力高強的 其它都是臭嘴11/16 22:34
fin628 :inf北爛不只他吧 11/16 16:45
這些批INF的就可以? 我描述我在遊戲中實際遇到的情形就不行? 屁孩、臭嘴、北爛,都直接點名INF,我不行,他們可以,什麼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53.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snpiggy (203.67.153.32), 時間: 11/25/2011 16:49:41
ssnpiggy:板主七天未回覆 提出申訴 203.67.153.32 11/25 16:50
ssnpiggy:板主水桶的理由動機 跟我推文動機不同 203.67.153.32 11/25 16:51
ssnpiggy:對我跟其他人判決有雙重標準之嫌 203.67.153.32 11/2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