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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lovewwf 信箱] 作者: juckop (he~ i miss u so) 看板: iPhone 標題: Re: [討論] 黑豆腐團購遭報警"妨礙名譽"的板友 時間: Mon Aug 6 02:06:05 2012 很抱歉佔了一些板面,此篇文章有所考量才以回文方式處理。 很遺憾的我為此次風波的相關關係人之一,以下是我為維護本身權益所 作出的聲明,同樣內容也以站內信寄給主購(ovo17048)本人,代為轉達 王姓告訴人,畢竟我無法得知該告訴人是否為ilovewwf唯一使用者。 有疑慮是否站內信的不具任何效力,故在此以回文方式作個人聲明。 ===========以下為信件內容============ 您好,我是該案的相關關係人之一 寄此信原委為告知由於受信者友人的提告行為 已經對我造成極大的困擾,無論是在無形上的時間及精神以及 有形的金錢等損失。 為此,被家人質疑是否在外與他人有爭議,讓兩位老人家擔心 以及朋友們的群起關心。 為此,必須放棄難得的假末假期並且舟車勞頓北上做筆錄調查, 在精神上也蒙上一層陰影,並且額外開支了來回車票及相關的住宿 不少的金錢。(含捷運) 為此,在了解事情原委過後,還必須一一安撫家人及朋友等情緒。 我想在此聲明,我會保留反訴(誣告)等權利,並且基於上述因此案 所遭受的損失,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請提告人(據悉為主購您的王姓友人)出面並公開道歉,這是 最基本的。 第二:公開道歉不可以以"帳號po文了事",該帳號實質為誰在使用 已經令人費解了。 第三:請提告人"親筆"寫道歉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於公開場合向 相關關係人道歉,並提出能證實為王姓告訴人的證據。 第四:不再提起相關告訴,並於撒告後讓相關關係人切確免責之聲明。 否則,誰知道相關關係人哪天又再收到被告等相關通知公文。 若能做到以上幾點,我會考慮不再追究此事。 煩請盡快回信以告知主購您王姓友人的"本人"意願,否則為維護自身權 益,不排除訴諸法律。 本人不接受非主購王姓友人"本人"之外的代為道歉聲明。 以上。 ※ 引述《Ithildin (伊西爾丁)》之銘言: : 因為這件事情鬧上警察局了 所以來占用一下版面 : 目前黑豆腐自救會已經聯絡上主購 讓他去制止王先生了 : 收到通知書的版友可以先不用太緊張 看看後續情形再說 : 假如想討論或詢問後續情形可以來臉書社團黑豆腐自救會 : P.S. : 王先生 刑法要撤告很簡單 跑一趟警察局填個單子就可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60.94 ※ 編輯: juckop 來自: 114.26.60.94 (08/06 02:10)
cka:以後別開放團購了 08/06 05:40
Ithildin:黑豆腐之後就禁了 08/06 09:10
callmeanswer:個人認為你的發言還不能到誣告的程度... 08/06 09:10
callmeanswer:這要求也太多了...哈 08/06 09:10
sctboy:撒告就好了吧,不希望這板又上新聞... XD 08/06 09:12
Ithildin:突然收到警局雙掛號真的很驚恐 08/06 09:14
ie945130:這事鬧的好大@@ 08/06 09:28
juckop:但無端被告,付出的成本那麼多,我要個道歉也不行!? 08/06 09:47
juckop:不然,也請對方下來坐坐再撒告好了!! 禮尚往來嘛 08/06 09:48
juckop:若無法證實該帳號為本人唯一使用,何來毀謗之實?! 08/06 09:52
callmeanswer:你爽就好 是不是無端...不全然吧~ 08/06 09:52
juckop:若上述成立,那此起告訴則有意圖使他人刑事或懲戒處分 08/06 09:56
juckop:之嫌。 我也可以合理的懷疑對方提告動機,提起告訴。 08/06 09:59
juckop:現在只是要個公開道歉,不為過吧! 08/06 10:00
callmeanswer:你把你的發言和他的提告拿去免費的法律扶助問問 08/06 10:02
callmeanswer:你就知道你的要求能不能成功了 其他不多說了XD 08/06 10:03
juckop:對方提告也不見得告的成,重點不在前者。而是此舉已經擾民 08/06 10:09
juckop:且造成司法行政資源。這些都是全民買單。 鬼島錢多?!! 08/06 10:12
juckop: 浪費↑ 08/06 10:13
wuyai:..."鬼島"是怎樣? 08/06 10:13
juckop:寶島 寫字太醜跑到錯別字吧 08/06 10:15
Ithildin:要是對方報警前有去找法律扶助就根本不會鬧大了... 08/06 10:26
radiodept:其實你自己在板上推那些文,要被告也是活該啦 08/06 11:25
iPhone3G:要特地北上真的很賽,沒道歉就讓那個人環島算了 08/06 11:50
garlic1234:接力環島 08/06 15:01
soulover:撲哧,你真的有說過那些話,他拿去告你就不算誣告啦 08/06 17:14
soulover:當然你要告他誣告也是可以告,只是不會成啦 08/06 17:14
Ithildin:因為現在就是被一個不會成的控告搞到高雄人要上台北了... 08/06 19:50
Ithildin:其實台灣的警察系統還挺有趣的 這麼好利用 08/06 19:5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lovewwf (219.84.0.192), 時間: 08/18/2012 00: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