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mGam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H9BIMiM ] 作者: Nilo (辰)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LOL版主群執法不公 時間: Wed Feb 20 19:33:39 2013 1.申訴人ID:Nilo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L版主群 (b)文章編號: ●18146 2/20 icyfang □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處理 3.被申訴之判決︰ 語氣或發言行為遊走板規邊緣,雖未踩線但可見其意圖誘使他人觸法之爭議發言, 其子項之違規者,除應負本項[C1]違規刑責以外, 另增加其餘判定遭誘使觸法之違規者的水桶時間總和。 4.不服理由︰ LOL版主群,以"蓄意挑起版友引戰意圖,遊走法律邊緣"之名,將我的劣退。 我根本就沒有違犯任何過錯。就算有任何過錯,那些亂噓我的鄉民也應該一併處罰。 況且,法律能夠以"意圖"來任意審判民眾嗎?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只要指人 "有殺人意圖",我就可以任意叫警察上門逮人囉?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許多版友也為我挺身而出,說明判決不合理之處。我將把相關文張貼至貴版。 至請版務處理。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31.253 ※ 編輯: Nilo 來自: 114.37.31.253 (02/20 19: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ilo (114.37.31.253), 時間: 02/20/2013 19:51:21
RogerLo:一開始看起來是沒什麼問題 有人噓以後就 114.41.104.25 02/21 09:32
RogerLo:修文加註 表現出濃濃的戰意了 114.41.104.25 02/21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