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eeaaa : 身 04/22 15:17
→ fleeaaa :回文直接罵我廢物04/22 15:19
在 04/26 的板務公告 #1HULeXRc (LoL) 中,申訴並未獲得處理,
而後該使用者向板務提問處理進度,卻遭板主icyfang違反站規的漠視處理。
→ fleeaaa :還是沒處理我那個人身攻擊的? 04/26 00:32
→ fleeaaa :我看還是去研究一下組務 問也不回 寄信也不回04/26 00:36
icyfang 於該文回應道:
03/08/2013 03:40:11 icyfang 限制 fleeaaa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C1]*2 = 30 天 *釣魚子項違規
具永久水桶紀錄或曾判定具[C1]之[釣魚子項]違規紀錄者,
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褫奪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之權限。
→ icyfang :被褫奪檢舉權之使用者,其檢舉不具效力,旁人仍可 04/26 00:49
→ icyfang :檢舉,但C2人身攻擊之子項,是告訴乃論,非當事人 04/26 00:50
→ icyfang :檢舉亦無其效力。 04/26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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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算不算違反站規啊,其實有很多地方可以討論啦,
先究這樣罵人廢物算不算罵太超過?
再來再問一下提出遭人辱罵廢物的檢舉必須由本人提出?
他人提出檢舉無效好像也違反站規耶。
還有針對這事件"版主看到前科犯ID,審都不審就直接拒絕受理" 是不是違規啦?
相關證明文章隨後轉錄於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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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9.109
推 ganbaday:這個我有看到,所以我文中也有提118.166.215.186 07/13 06:31
→ ganbaday:第五行 褫奪....云云 抵觸站規118.166.215.186 07/13 06:31
→ ganbaday:所以此判決是指板規修改後的版本,抵觸118.166.215.186 07/13 06:32
→ ganbaday:站規的版本已經被修掉了不是118.166.215.186 07/13 06:32
等等,我記得申訴文中是提及到板主所訂定之板規違反站規,請求刪除違反站規之部分,
這部份的確在申訴案判決前已經修改掉違規的部份了。
但其間使用該違反站規的判決行為因違反站規 #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明顯違反 #1BwM1MzW (ComGame-Plan) 中 3-H-c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群組長得對板主/小組長提出書面警告,累計兩次書面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情節輕微或在規勸後改善則以口頭警告處理。
理當提出書面警告。
※ 編輯: no4 來自: 114.25.239.109 (07/13 07:11)
推 ganbaday:"得"118.166.215.186 07/13 07:12
→ no4:ok 我了解了 謝謝群組長 辛苦了 114.25.239.109 07/13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