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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標題: Re: 不服本人於Sub_RolePlay對rehtie之檢舉結果 時間: Mon Jun 9 21:59:37 2014 ※ 引述《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之銘言: : ※ 引述《diefish5566 (TOS板阿扁)》之銘言: : : 板主權益義務規範 : : #1348aPLp (SYSOP) : : 五、板主的罰責: : : (1)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 : 節錄一小段 : : 況且此版主也是爭議人物 : : 到了這種程度還不警告嗎 : 照你講法 : 那像當初誤判永桶的,甚至申訴案敗訴的 : 不就警告記不完了 : 誤判水桶影響其他人權益都不是以警告處分了 : 所謂程度是比較出來的才有程度之分 : 這件事情比較起來我不認為有嚴重到需要用警告處分 : 況且是不是爭議人物,好像也不是你說的算 誤判都說是失誤了 失誤在所難免嘛 本來就不是不良情節 像rehtie那種故意並且惡意 自己判自己不違規還不夠嚴重喔 rehtie這根本就是敗壞風氣 枉顧法紀 顛倒黑白 這樣不夠重大嗎? 我看小組長根本是認為這樣很好 是優良情節盡量這樣做 rehtie根本就是板主表率 應該表揚他一下 況且我之前也提過八卦版的例子 在同一個站規底下 他們誤判也沒記警告 違反利益迴避不只警告還額外吃了停權呢 我這樣要求不過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3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6/17/2014 19: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