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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nigi 2. 被檢舉人/看板:板主 oktryit、RogerLo、I23 / BoardGame板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戰略高手 遊戲, 數位, 程設 [ganbaday] PlayingGame 遊戲 Σ遊戲 棋藝 橋牌 [徵求中] BoardGame 遊戲 ◎[桌遊] 雙十節 颱風天 桌遊日 oktryit/Roger 4. 檢舉事由: 1.I23板主用分身帳號亂板。 2.oktryit、RogerLo、I23,對於本人檢舉I23用分身帳號亂板,故意不處理。 oktryit、RogerLo、I23三人有上述行為,加上之前檢舉的無能力制訂詳盡的板規, 明知板規有問題,卻長期不修改,也不依板規處理違規文章,對於板友關於板務的 意見消極處理、嘲諷提出意見的板友提出意見的板友..等。 (本板申訴案 #1K919g2r #1KC-siK1 ) 3位板主不適任板主,建議請將3位板主解職,讓BoardGame板重新選舉板主,讓更熱心 、適合的人來當板主。 申訴案說明如下: 1.I23板主用分身帳號亂板。 I23於9月27日發文 [公告] 板規a-4修正放寬 (證01),請板友就板規修改表示意見 ,於是我於9月28日發文 [其他] 關於板規修改及請板主將公告文置底(證02), 沒想到I23看不慣我的意見,居然使用分身帳號Manila3000回文對我攻擊謾罵, Re: [其他] 關於板規修改及請板主將公告文置底 (證03),甚至故意說「我建議板主 直接把這種人依鬧板水桶掉」,其實他自己就是板主。 I23身為板主對於板友關於板規的意見不滿意,居然不以板主的身分參與討論,反而 利用分身Manila3000,用不理性、攻擊性的文字,發文對我公開謾罵,用假身分、 假裝板友、假中立、企圖製造假輿論,誤導對整件事不夠瞭解的板友,以為我是在 亂板。板主帶頭製造事端、鬧板,這種行為實在是非常嚴重。 就算Manila3000與I23不是同一個人,仍有共用帳號之可能,因此就算不是多重帳號 ,也違反多重帳號管理辦法中的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Manila3000與I23是同一人之證據如下。 證據A I23在BoardGame板的文章 #1FgwrZ-0 [閒聊] 用i推廣桌遊 (證04) 與Manila3000在Beauty板的文章 #1FgzW-41 [神人] 神一個氣質正姐 (證05) IP相同 (111.249.168.103),而且發文日期相同(2012/05/10)、時間相近(晚上) 證據B 從Manila3000跟I23在ShuangHe板(雙和)註冊的文章(證06、證07),可以發現兩人有極高 的相似性。 作者 Manila3000 (馬尼拉3000)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註冊] manila3000 時間 Sun Feb 5 07:00:12 2012 ─────────────────────────────────────── ~* 雙 和 板 友 名 單 *~ ◎ID: ◎綽號:比要你命三千還要更加要你命的絕版馬尼拉一盒賣你三千 ◎性別:紙類 ◎生日: ◎興趣:玩貓 ◎就讀學校 國小:永平 國中:福和 高中職:中正 大專院校:公館 研究所:公館 ◎現況:絕版中 ◎常出沒地方:宅 ◎Blog/Facebook: ◎意見 (對於中永和的感觸,或是對本板的期許): 中永和真的是個好地方 有吃有喝有買有玩 就是路可以平一點 機車鄰居可以少一點 吵人的瘋子也少一點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7.133 作者 I23 (小艾) 看板 ShuangHe 標題 [註冊] 時間 Sat Sep 8 18:18:48 2007 ─────────────────────────────────────── 雙和板板友名單 ◎ID:i23 ◎怎麼稱呼:小艾 ◎性別:Freemen ◎生日:05/02 ◎就讀學校(請盡可能寫出第幾屆或是幾年畢業,尚未就讀的就請空白) 國小:永平國小 國中:福和國中 高中職:很後悔當初沒去唸商科 大專院校:台科大 研究所:希望是台大XD ◎目前(在學 or 工作):半工半讀 ◎家住(盡可能寫詳細,用明顯地標或是路口標示尤佳):頂溪捷運站 (非遊民) ◎常出沒地方:家裡 ◎相簿連結/MSN or e-mail(選填):1@. ◎意見(對於中永和的感觸,或是對本板的期許): 住永和算一算也快20年了 永和真的是交通很方便的地方 就算以後去國外工作 永和也會是我永遠的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62.127 2.oktryit、RogerLo、I23板主,對於本人檢舉I23用分身帳號亂板,包庇、不處理。 我發現Manila3000與I23是同一人,向oktryit、RogerLo、I23板主檢舉(證08), 並請oktryit、RogerLo、I23向站方申請查詢多重帳號。 第一次檢舉時,因為沒付上IP相同的證據,RogerLo板主回文表示證據不足所以不 予處理(證09),於是我又補上IP相同的證據,再次檢舉(證10),結果這次板主就 縮起來,當作沒看到檢舉,不回應,也不處理。如果板主只有在檢舉的證據不足時 ,會告訴你證據不足不處理,當提供證據後卻又不處理,有資格當板主嗎? 5. 舉證 (如有需要):上述證01到證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8.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13212701.A.718.html ※ 編輯: nigi (1.175.28.53), 10/13/2014 2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