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mGam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helwl 信箱]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標題: Re: [判決] helwl 申訴 MobileComm 板主一案 時間: Sun Oct 15 02:37:19 2017 一個提醒 一個問題 提醒: #1NCtcZDU (Sub_DigiTech) 這裡已口頭警告過1次 #1PuZZRP9 (Sub_DigiTech) 這裡再度口頭警告 應給予職務警告1次 問題: 判決原文 「建議文應針對板之整體作為建議之對象,此類誤用標題之行為, 依據MobilePicket板板規第六條之懲處確實合理。」 MobilePicket板板規第六條如下 「六、[建議]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以"前一篇發文時間24小時內"為標準, 違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 [檢舉]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標準同上, 請盡量集中於一篇檢舉,亦可用大E修改內容,違者處份同上。 處理中/處理完結的案件也請勿重複檢舉 否則視為鬧版論」 請教哪點符合第六條? 而且我不是累犯 為何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處罰?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申訴人:helwl : 申訴案:#1Pkv7_h7 (Sub_DigiTech) : 案 由:處理不公 : 判 決:維持原判 : --------------------------------------- : 一、檢舉板中,被檢舉人若為板主,理應自行迴避由其他板主檢視是否違規。針對 :   kblover 板主自行處理自己的被檢舉文,小組給予口頭警告一次,請板主多加 :   注意。爾後若有同樣情形,將予以職務警告一次。 : 二、針對板主不當處理板務之行為,應向看板之其他板主或小組檢舉。申訴人於檢 :   舉板中提出之建議文,明顯是質疑 kblover 板主之不合宜板務行為,明顯不屬 :   MobilePicket板所保障之建議文。建議文應針對板之整體作為建議之對象,此類 :   誤用標題之行為,依據MobilePicket板板規第六條之懲處確實合理。 : 三、板主若不回應站內信,可於溝通時間結束後,於本板提出申訴,保障對於使用者 :   的權利救濟。考量現行本站運作,亦無因板主不回應站內信即要求開放板面 :   作為申訴之用途,故MobilePicket板無須開放申訴選項。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37.163.17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elwl (59.37.163.176), 10/29/2017 20: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