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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nk950357 (nk950357) 標題: Re: 舊判決-2 時間: Sat Nov 9 16:35:37 2019 ※ 引述《kouta (ΦωΦ)》之銘言: : 另 : 關於此篇判決 :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72871004.A.90B.html : 我是依照舊判決發文的, :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55329636.A.AB6.html : 請問決議懲處所依據之規定為何? : 我的分類是討論,非新聞, : 引用新聞參考內容進行討論, : 若依據舊判決的規定走,還要被懲處? : 是否你們上上下下板主在進行私人恩怨報復懲處? 我又不是腦袋有洞 我拿一條會砸到我自己腳的判決判決你幹嘛? 老實跟你說 我根本懶得館我跟你之間的恩怨(我也沒跟你有恩怨啊?) 我只是依照小組長的判決判決而已 我會再問小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84.25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11/20/2019 20: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