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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kouta (ΦωΦ) 標題: Re: 舊判決-2 時間: Tue Nov 12 22:17:49 2019 ※ 引述《nk950357 (nk950357)》之銘言: : 。。。。。我又不是他 你問我幹嘛 : 我下午才回他 他還沒回 你們還沒溝通好嗎? 我昨天跟他說 他說板規判例解釋錯誤應該重新解釋 那應該是你要把現有板規重新解釋修正一下 而不是水桶以前依照板規判決案例發文的人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11/20/2019 20: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