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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覺得他一直強調 若是事實 就可寫 但有些事是涉及私事 他也寫就有點過份 像康永那個事件 還傷到別人的父母 若就藝人本身就算了 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 ※ 引述《vOsier (哪兒都不)》之銘言: : 剛剛看完八卦記者的那一集 : 實在是,唉 : 雖然說那個陳安儀講的還蠻誠懇 : 可是我還是對他們口口聲聲說:這是我們的工作啊 為什麼不寫 : 感到非常的討厭 : 頓時覺得康永真是大度量 : 竟然不會討厭她 : 要是我是當事人,根本不會想跟那樣的記者講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