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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e (研究所 躁鬱症中)》之銘言: : 而且我覺得他一直強調 : 若是事實 就可寫 : 但有些事是涉及私事 他也寫就有點過份 : 像康永那個事件 還傷到別人的父母 : 若就藝人本身就算了 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 所以後來她提到, 他們的攝影其實是很辛苦的,要長時間跟拍等等 他們的記者也壓力很大,很多都有憂鬱症等, 我都忍不住在心裡OS:活該啊 妳們賺的錢都建立在挖掘別人的痛苦上,難道不該付出一點代價嗎? 當然我知道陳記者說這些並沒有要討可憐的意思啦 感覺她還蠻自得其樂在她的工作 我最吃驚的其實也是上個版友提到, 陳記者說她覺得香港藝人比較友善, 因為即便被媒體寫了XXX,還是願意替雜誌社拍照 第一,我覺得她舉B嫂的例子也太極端了吧 :XD 她不是一個正常型的藝人啊 (好啦,我承認我對她本來就有偏見) 第二,原來她對藝人友善的定義是這樣。 我怎記得香港藝人與狗仔發生衝突的新聞比較常見呢。 老實說,藝人會再跟狗仔記者好聲好聲去一方面也是為了自己的前途吧 誰都不想被結怨了,被寫些有的沒的。 就像她說于美人事件也是 還頗理直氣壯的說于美人後來有打電話跟她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69.109
FeverDance:對啊 謝霆鋒、陳小春、竇唯都有打過記者202.159.150.156 05/28
afraghost:她所謂的友善只是因為台灣藝人還試圖保有隱私ꠠ 210.58.34.192 05/28
mia249:不過壹傳媒的起薪真的超高,我同學整天在問要不要 203.70.1.247 05/28
mia249:去作,說可以先把錢賺飽再說!~"~ 203.70.1.247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