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wu (君豪真他喵的帥><)》之銘言:
: rehtra 發表過多諷刺文章
: ilikeisu 發表過多與小子無關的文章
: slash15 發表諷刺文章
我覺得版主還是要定一個清楚的砍文水桶標準,
不然不但逞罰界線過於模糊,
版主的公正性也易遭質疑,
建議版主可去多參考其他版的板規,
不然像這次的"過多諷刺文章"的逞罰就有點怪,
是表示"可以諷刺,不能太多"的意思嗎?
有那麼一點怪怪吧!
而且,我覺得版主浸水桶前,
最好能擷取一段證據,
好讓人有心服口服的地方,
不然,如果真的是建議或討論,
被誤會然後水桶就直接浸,
似乎有一點點略失公允,
還有,希望版主說一下解除水桶的辦法,
謝謝辛苦喜愛可米小子的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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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怎麼畫都畫不像我的妳,
直到把畫的妳全部丟掉,
才發現妳本來就不在畫裡,妳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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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78.17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