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micHou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fsm (鹹魚)》之銘言: : 鍾修賢表示,該基金會設有評議委員會,由出版社代表、兒福專家等組成,可對出版社、 : 執法者提出的出版品提供分級「建議」;然而僅供參考,並不具法律效力。 : : 對啊,只是分級被官方認可而已嘛,沒什麼。 : 同上... : : 然後呢?罰則是列好玩的? : 沒錯,雖然規範出限制級與逾越限制級... : 但是分級卻又是由出版社自行規劃... : 球員兼裁判...有啥意義? 如果沒有意圖那請問訂定這各行政法規是來擾民的嗎 : 如果真的要規劃出限制級書刊,還有許許多多的書刊未被納入... : 就以上面的“信長”來說...就未被納入限制級... : 除此之外,獵人、閃靈、翔之類的漫畫也足以列入18N為何沒有? 請問有什麼標準認為上列漫畫是18N 再則逾越限制級怎麼定義 : 為何各出版社開出的書單,都是一堆已經列入18禁的書,不然就是10幾年前早已停版 : 的書? : : 去問你家附近的租書店。 : 我家附近沒這問題耶... 那如果出版社或是租書店因此營運有困難或是官司纏身倒閉 你要負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