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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現在是有的。 出版社會怪租書店怎麼把限制級書刊借給未成年人, 租書店也會怪出版社,怎麼不先做好分級標示啊! 如果是因為A漫被抓就算了,大家都知道那是十八禁, 但先前就是有很多漫畫小說沒標, 也許出版社覺得不是,可是法院說了算,硬是讓店家得了一個妨害風化的罪名, 這樣要怎麼讓下游服氣? 所以當初在說明會時就有人問, 之前有租書店出事被抓,為什麼出版社和書商可以沒有責任? 新聞局列席官員的回應是說, 以後如果上游一開始就沒分好級,害下游出事,那麼就要連坐。 但如果分好級,下游還借給未成年人,那就是下游自己的過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04.177
HsinTai:妨礙風化不是這樣用的... 61.64.89.5 12/03
HsinTai:出租限制級書刊給小朋友不是妨礙風化.. 61.64.89.5 12/03
HsinTai:罰錢是跑不掉就是了... 61.64.89.5 12/03
MurphyWu:……我貼些新聞給你看好了 :) 211.21.104.177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