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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競賽期間: (From) 2005年07月10日 (End) 2005年07月31日 2.相關資料網址: 3.對於本競賽的概略介紹: 第十一屆府城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 主旨 推展台灣文學,獎勵優良文學創作與對台灣文學發展具特殊貢獻者為目的。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 台南市立圖書館 三、 參選資格 (一)文學創作獎 1. 台南市籍者。 2. 現於台南市就讀、工作者。 3. 曾於台南市就讀、工作者。 參選者具備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二)特殊貢獻獎 1.台南市籍者。 2.曾於台南市就讀、工作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參選者具備其中一項且對台灣文學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註:以三次為限) 四、 甄選類別 (一)文學創作獎 1. 單篇部份 分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以台灣文學為評論對象) 五大類從未發表之作品。 2.結集成冊部分:今年為散文類(已出版者或未出版之作品已達結集質量者皆歡迎) (二)特殊貢獻獎 文類不拘。 五、 獎勵辦法 (一) 文學創作獎 1. 單篇部份 每類取正獎乙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乙座;貳獎乙名,獎金三萬元,獎座 乙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獎牌乙面。 2.結集成冊部分:本屆徵選散文類乙名,獎金十二萬元及講座乙座。 (二) 特殊貢獻獎 乙名,經評審委員會通過,頒發獎金十八萬元及獎座乙座。 六、報名方式 (一) 請向台南市立圖書館推廣組 周斯芳小姐索取徵文辦法。 (台南市704公園北路3號 電話06-2255146轉212) 或自行從http://tnml.tn.edu.tw(台南市圖網址) 或 http://culture.tncg.gov.tw (台南市政府網址)下載。 (二)特殊貢獻獎得由文化及學術團體、評審委員推薦,或由參選者自薦,推薦表格請向承 辦單位索取。 (三)請將報名表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作品上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註記)及參選資格証明 影本(具備身分證、畢業證書、戶口名簿、工作證明、學生證、租屋證明等其中一項即可) ,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 「台南市立圖書館 推廣組 周斯芳小姐」並於信封上註明 「第十一屆府城文學獎」及「應徵類別」。 (四)各類送件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七、收件、截稿日期 94年7 月10 日至7 月31 日 (郵戳為憑) 八、評選辦法 (一) 文學創作獎 1. 參選作品分初審、複審、決審,由籌備委員及承辦單位聯合推薦評審委員組成評選 會,負責評審工作。 2. 作品如未達水準之獎項,得由評選會決議該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3. 決審意見由評審委員紀錄及彙整,並刊登於得獎作品專集。 (二)特殊貢獻獎 1.由文學創作獎各類評審委員共同組成評選會評選之。 2.本獎項若如無適當人選,得由評選會決議獎項從缺。 3‧已參加三次未入選者,評審委員會即不主動為其提名。 九、注意事項 (一) 文學創作獎部份,每人每類僅限一篇作品參選。 (二) 參選作品以中文明體字電腦稿為原則,並請檢附A4紙張列印稿一份、影印稿四份 及磁片。 (三)參選之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牌 )。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2. 作品曾公開發表者(結集成冊、特殊貢獻獎不在此限)。 3. 不符參選資格者。 (五)文學創作類正獎之得獎人,三年內不得以同一文類作品再行參選。 (六)入選作品有損害著作權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