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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個人認為,不要逾越法律規範為主,學術自由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 當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像是之前引起喧然大波的人獸交照片事件,新聞見如下 > http://tw.news.yahoo.com/040528/39/oqky.html 也將在 6月 25日宣判,畢竟 > 無論其最終結果是否為情色,而確定判例,但是是走學術網路散佈,即使學術研究 > 都會引起爭議,何況是開放自由上傳發表的網站,不得不慎。 =============== 這個事件絕對是可以做為重大事件來看待. 1. 上那個 sex.ncu.edu.tw 網站要找到那些圖片還真拼咧. 2. 是 佐證的參考資料, 還是 故意散布非法色情 的網站還有得吵. 3. "疏忽" 保護學童, 變成失職查辦 的嚴重後果. 這個事件讓人容易聯想到 "為匪宣傳" 這種故意入罪於人, 變相禁止討論的罪名.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ee.ncu.edu.tw From: 140.115.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