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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inese 看板] 發信人: yaclear@newsmth.net-SPAM.no (清一), 看板: Chinese 標 題: |<<戰國楚竹書‧孔子詩論>>校箋| 校箋 發信站: 水木社區 (Sun Dec 18 09:45:35 2005) 轉信站: ptt!news.newsmth.org!NEWSMTH 1、 行此者﹐其又不王乎■孔子曰詩亡隱志樂亡隱情文亡隱言 〔校箋〕隱﹐左為“□”﹐右邊上“文”下“心”﹐馬承源先生(以下簡稱“馬校”)隸定為“離”﹐[1]饒宗頤先生隸定為“吝”﹐李零先生在北大考古中心網站(網頁更新日期為2000年11月30日)上發表的《參加“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幾點感想》一文雲﹕“饒宗頤先生讀為‘吝’是對的。‘鄰’和‘離’讀音相差太遠﹐讀為‘離’是不太合適的。”郭店簡中﹐“吝”字見於《老子》甲簡九“畏四鄰”、《窮達以時》簡十二“莫之智而不吝”﹐《尊德義》簡十五“民少以吝”及簡三十四“正則民不吝”、《性自命出》簡四十八二見﹐《六德》簡三“歸四鄰”﹐左邊皆無“□”旁﹐右邊皆無“心”底﹔唯《性自命出》簡五十九“凡悅人勿吝也”之“吝”有“心”底﹐然左邊仍無“□”旁。以“□”與“心”合作部首者﹐似當釋為“隱”。此字以“文”得聲﹐“隱”在上古即屬“文”部。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有七個“隱”字﹐其中《魯桓公少章》有四個“隱”字清晰可辨﹐前二個“隱”皆作“心”底﹐第二、三、四個“隱”之右邊皆有與“文”極相似的符號。[2]本組簡文簡二十有形體相似的字﹐左邊有“□”﹐右邊無“心”字作底﹐馬校隸定為“其鄰祣V賾幸雜嵋病保□搿壩幔ㄓ鰨□畢嘍暈□裕□痢傲淞奔床豢山猓□寥紜耙□痹蠐搿壩鰲敝□園滓逭□嚳炊裕□虯恕把圓恢兄菊咭病笨捎氡炯頡耙□盡被□汀S形蕖靶摹鋇祝□□郵樾湊叩囊庠付佽a□綣□曇頡隊□遠□貳巴□□誥矗□萇□諭□保□□患蚯耙弧巴□蔽蕖靶摹鋇祝□笳呷從校揮秩紜扒欏保□□曇蛑卸嗍□揮小扳唷被頡靶摹輩濬□級□燦小S搿耙□盡畢嚳吹拿□饃杏小白闃盡保□蹲蟠□□騫□□□迥輟房鬃右□齬擰噸盡分□鐫疲骸把砸宰闃荊□囊宰閶浴﹗薄笆□摶□盡薄耙□頸賾幸雜鰲笨梢鑰闖墑強鬃傭怨擰噸盡分□□募壇杏敕13鎩? 何謂“隱情”﹖《禮記‧少儀》“軍旅思險﹐隱情以虞”[3]中正有“隱情”一詞﹐唯詞義與此小異。此間孔子“樂亡隱情”之意可以《樂記》中師乙謂“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4]一語解之﹐歌需“直己而陳德”﹐需長言之、嗟嘆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與歌一體且“感於物而動”的樂自然不能隱情不彰。《樂記》雲﹕“樂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於此矣。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5]其中“足樂”、“足論”、“足以感動人之善心”皆足以提示樂何以不能“隱情”之原因。 何謂“隱言”﹖《論語‧季氏》﹕“子曰﹕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6]《荀子‧勸學》也有類似之文﹕“未可與言而言謂之傲﹐可與言而不言謂之隱﹐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隱不瞽﹐謹順其身。”[7]荀子未明言引自孔子之語﹐但魯《論》“躁”正作“傲”﹐可知其源自孔子也﹐荀子“不隱”之說更與孔子“亡隱”之說後先相應﹐所不同者“不隱”就“言”而論﹐竹書“亡隱”則就著之竹帛之“文”立論﹐二者可以互相補充。又﹐古《志》語“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中﹐“文”與“言”並列為言﹐則“文”亦當作名詞﹐如此﹐“文以足言”與“文無隱言”正好構成一對正反命題﹐二者相反亦相成。[8] 此條屬綜述﹐下文雖亦有點評具體詩章者﹐更多的則僅摘取個別詩句、詩詞作抓拍式散點式點評。這與春秋文獻如《左傳》、《國語》所見言語說詩斷章取義之作風同﹐與戰國著述大段引用詩章異﹐與後世運用概念、判斷、推理進行思辯和采取歸納或演繹之法對詩歌進行系統的學理探討更大異其趣﹐準此﹐這二十九枚竹簡文字﹐似不宜冠以“詩論”之名﹐而以“論詩”或“論《詩》”稱之為當。 “詩言志”是長時段中中國古人的廣泛共識﹐孔子的貢獻﹐在於將這種長時段中人們的廣泛共識結合音樂、散文進行理論的提升﹐將“詩亡隱志”三句簡文與《樂記》、《詩大序》比較﹐後二者幾乎是對簡文關於詩、樂、文與志、情、言關系的敷衍和展開﹐因而也可以這樣說﹐“詩亡隱志﹐樂亡隱情﹐文亡隱言”是孔子文藝思想的綱領之一。 2、寺也文王受命矣。訟坊德也多言後其樂安而★ 其訶紳而★ ﹐其思深而遠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 〔校箋〕本簡有“文王受命”之語﹐當承論述有關文王之詩之後﹐觀簡七“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正與本簡“文王受命”相接。簡二到簡七上下兩端俱留白﹐從書寫范式看﹐在此范圍內移動次序應該沒有問題。 “寺”依字形可隸定為“詩”﹐於句中卻不得其解﹐疑系“時”之借﹐則“文王雖欲也﹐得乎﹖此命也、時也。文王受命矣”文氣一貫。 “訟”後之字﹐下部從“土”﹐馬校隸定為“坪”﹐《攻敔臧孫編鐘》有“坪”字﹐其構形與此字殊﹐[9]恐非。《者減鐘》有此字﹐唯無“土”旁﹐吾師董楚平先生《吳越徐舒金文集釋》釋為“旁”﹐並有詳細解釋﹕ 甲骨文、金文各有方、旁二字﹐……方原指土地。至於四方八面的方﹐甲金文皆用旁字。……上部★ 是義符﹐表示東南西北四方八面之邊界﹐下部從方﹐是聲符。後來隻用聲符之方。[10] 準此﹐該字可隸定為“坊”﹐義則取其本字“旁”﹐《說文》﹕“旁﹐溥也。從二闕﹐方聲。”《廣雅‧釋詁》﹕“旁﹐大也。”[11]同期文獻形容美德常用“盛德”、“令德”、“明德”、“崇德”等詞﹐與此大德之義正相應合。 第一個★ ﹐字作左右結構﹐左邊有“□”傍﹐右上為“言”之省文﹐右下一橫三豎﹐馬校隸定為“屖”﹐恐非。疑當讀為“侃”或“□”﹐《論語‧鄉黨》﹕“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何晏等《集解》引孔安國語﹕“侃侃﹐和樂之貌。”[12]此句形容頌之樂安祥和樂。第二個★ ﹐系上下結構﹐“艸”下“豸”﹐不見於《說文》﹐但《說文》“艸”部有★(“艸”下“豸頁”)字(《爾雅‧釋草》寫作“藐”)﹐許慎謂“茈草也。從草﹐★(豸頁)聲。”段注﹕“莫覺切﹐古音在二部﹐古多借用為眇字。”若用其借字﹐與“紳”之綿長義正合。馬校將“紳”與“★”釋為二種合樂歌吹之物﹐與上句“其樂安而★ ”詞性不類﹐恐非。 謂《大雅》盛德﹐此前文獻中未見﹐《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評大雅﹕“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13]一雲盛德﹐一雲“文王之德”﹐義可互証。 此簡分論頌和大雅﹐先頌後雅。 3、也多言難而怨退者也衰矣少矣邦風其內勿也專觀人谷安大僉材安其言文其聖善孔子曰隹能夫 〔校箋〕怨﹐字形從上到下依次作“□”“佔”“月”“心”﹐馬校讀為“悁”﹐《說文》“心”部﹕“悁﹐忿也。”於義通。然《說文》“心”部“怨”下附有該字古文﹐其構形與簡文此字相似﹐郭店簡《緇衣》簡十有一字﹐比此字少 “□”﹐裘錫圭先生(以下稱裘先生)謂“此字應從今本釋作‘怨’”﹐[14]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之“怨”字皆有“□”﹐[15]本篇簡十八、十九釋為“怨”之字亦與此字形近﹐疑此應為“怨”字之異構。退﹐馬校認為系“懟”之借字﹐筆者以為﹐不如作如字讀更合上古以單字為詞之習慣﹐《方言》與《廣雅》皆曰﹕“退﹐緩也。”[16]《史記‧屈賈列傳》雲﹕“《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17]或可作“怨緩”之注解。“多言難而怨退者也”與季札評樂對照﹐亦唯小雅可當之﹕“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18] 專﹐郭店簡此字在《五行》簡三十七、《尊德義》簡三十五、《成之聞之》簡廿七、《語叢一》簡廿八釋為“博”﹔《老子》甲簡十二釋為“輔”﹐《忠信之道》簡八釋讀者釋為“傅”﹐裘先生謂“也有可能讀為‘溥’或‘博’”﹐李零先生讀為“附”﹔[19]《語叢一》簡八十二釋讀者釋為“博”﹐李零釋為“薄”﹔《語叢二》簡五釋讀者闕釋﹐李零釋為“博”。可見其能指極豐富﹐金文中還有釋為“敷”的。釋單字皆無不可﹐要能使句義貫通。這裡馬校釋為“溥”﹐謂與“溥天之下”之“溥”同義。觀﹐簡文作上下結構﹐上雚下囧﹐《說文》“見”部“觀”下附此字﹐謂“古文觀﹐從囧”﹐子雲﹕“詩可以觀”﹐此正可為之作注。谷﹐馬校釋為“俗”﹐人俗﹐猶民風﹐然“人俗”未聞﹐似以借作“欲”為當﹐於郭店簡和本組簡文(請見下)皆不乏佐証。僉﹐簡文書作“僉”下“日”﹐與郭店簡《緇衣》簡廿六裘先生釋為“恭且儉”之儉的右邊和同簡釋讀者釋為“斂”的左邊同形﹐《性自命出》簡六十四即有此字﹐李零釋為“蟒f保□舜事□>蕁噸芾瘛肥臀□傲膊摹保□嬌鬃右運就街□壩魘□瞬煞韁□攏□ㄈ□吮扔魃韻憂G濬□收呷銜□菀部勺魅繾侄粒□端滴摹貳皝□輩濬骸百藎□砸病﹗貝螅□睹獻印□︵南隆罰骸俺涫刀□泄食災□醬蟆﹗盵20]國風展現人性之光輝和男女情感世界之豐富﹐其洋洋大觀﹐豈隻禮之儉奢與政之善惡而已﹐此其所以大也。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鳥獸草木之名。”[21]準此﹐“邦風”以下可作如是讀﹕“邦風﹐其入(納)勿(物)也博﹐觀人欲安大﹐僉材(在)安(焉)。”安﹐通“焉”﹐前一“焉”釋為“則”、“乃”﹐後一“焉”為句末助詞﹐與郭店簡《魯穆公問子思》“寡人惑安”、《尊德義》“下必有甚安者”之“安”用法同﹐下文簡八之“安”同此。二“焉”字異義﹐可歸入俞曲園(1821──1907)《古書疑義舉例》“上下文同字異義例”﹐[22]亦古人行文之有波瀾處。 隹﹐讀如“誰”﹐其書法已見於郭店簡《緇衣》第九簡“誰秉國成”之“誰”字。 “多言”與“文”之關系文獻上所論不少﹐邦風言文聲善說甚有價值。本簡既是論詩﹐古人知言相人之法亦寓焉。 從簡二到簡三論詩順序如次﹕頌──大雅──小雅──邦風。 4、曰詩其猶坊門與賤民而★ 之其用心也將可女曰邦風氏也。民之又戚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將可女…… 〔校箋〕坊﹐請見簡二校箋﹐其義則因組詞之異稍變﹐“坊門”之義有《坊記》可參﹐《大戴禮記‧禮察》﹕“孔子曰﹕‘君子之道﹐譬猶防與﹖’”《周禮‧稻人》“以防止水”鄭注﹕“防﹐瀦旁隄也。”[23] ★ ﹐字作左右結構﹐左邊作“谷”旁﹐或系“欲”之省文﹐右邊似“肙”(馬校釋為“兔”﹐其構形與下文簡廿三釋為“兔苴”之“兔”字同)﹐不見於《說文》﹐其字當與怨或壓、厭等義有關。“賤民而★ 之”﹐義可參孟子指斥視民如草芥而殘民以逞者。 戚﹐此字已見於郭店簡《性自命出》簡三十四﹐李零讀為“戚”﹐《詩‧小雅‧小明》﹕“自詒伊戚”毛《傳》﹕“戚﹐憂也。”惓﹐簡文作上下結構﹐上部為“卷”之省﹐下部為“心”﹐《淮南子‧人間訓》“是猶病者已惓而索良醫也”﹐東漢高誘注﹕“惓﹐劇也。”[24]下文簡廿九首字同此。 本簡前言“將可女”下接“邦風是也”﹐則下句亦當有“……是也”字樣﹐簡五正以“是也”開頭﹐若是﹐則尚缺一至三字。以風始﹐以頌終﹐中間當系二雅、大雅、小雅、大小雅(先秦文獻未見“變雅”)﹐要非雅莫屬﹐唯“民之又(有)戚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似專指小雅﹐則所缺簡文就不隻一至三字了﹐尤其是一、下文尚有關於大雅的議論﹔二、簡四下端、簡五上端殘缺者都隻是留白部分﹐故可推知中間尚缺一簡。 簡一“孔子曰”下合論詩、樂、文﹐為總第一﹐此疑為總第二﹐“詩其猶坊門乎”一語又為詩之總論﹐然後依次分論風、小雅、大雅、頌。 5、氏也又成工者可女曰訟氏也。■清□王德也﹐至矣敬宗□之禮以為其本秉文之德以為其業。肅雍 〔校箋〕業 ﹐簡文作並“業”﹐《說文》“業”下附有一字也是並排二個同樣的符號﹐疑正是本簡之字﹐唯《說文》所列乃勻凈的篆書﹐簡文為軟筆書寫﹐故顯得豐腴。業﹐事也﹐與《易‧文言》“君子進德修業”之“業”義同。末字有“隹”和“呂”二部分構成﹐觀今本《清廟》有“於穆清廟﹐肅雍顯相”之句﹐則此字當系“雍”之異構﹐毛《傳》﹕“肅﹐敬。雍﹐和。” “成工”﹐馬校讀作“成功”﹐竊疑系“臣工”的異文。《周頌》有《清廟》之什﹐有《臣工》之什。 據“曰頌是也”四袛G□蟣炯蠐υ詰謁募蛑□螅□a笆且病鼻吧杏腥筆 ? 本簡有墨釘﹐為章號﹐則墨釘之下論《清廟》當視為另起。“邦風是也”、“(小雅)是也”、“(大雅)是也”、“頌是也”視後文之《清廟》仍為總論﹐下文接著頌──雅──風之序展開﹐此至第六簡末論頌。“秉文之德”為《清廟》詩句﹐全篇至此始舉具體詩句分析之。 6、多士秉文之德吾敬之剌文曰乍競隹人不顯隹德於乎前王不忘吾敓之昊天又成命二後受之貴且顯矣訟 〔校箋〕乍﹐據詩詞顯然系“亡”字因形近而誤書﹐亡競隹人﹐《詩經》作“無競維人”。“不顯維德”“於乎﹐前王不忘”﹐皆為《烈文》詩句。敓﹐郭店簡多見﹐或釋為“悅”﹐或釋為“奪”﹐依文義﹐此處當讀如“悅”﹐下文簡廿四“敓”同此。成﹐與郭店簡《老子》乙簡十三、《成之聞之》簡一釋為“成”之字同形﹐馬校隸定為“城”﹐非也﹐下簡“成”同。“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系《昊天有成命》之詩句﹐詩在《清廟》之什第六。 今本《清廟》有“濟濟多士﹐秉文之德”之句﹐則此章接上簡論《清廟》之後可無疑矣﹐唯上章以“肅雍”作結﹐直接修飾“多士”﹐與詩詞稍異﹐然其用詞反更簡凈﹐孔子論詩之時亦未必要在文字上步趨唯謹﹐如俞曲園《古書疑義舉例》所謂“古人引書每有增減”。 簡五、六二言“秉文之德”﹐可定此篇確為宗祀文王﹐毛《序》、鄭《箋》、伏生《尚書大傳》、蔡邕《獨斷》所持之宗祀文王說為當﹔戴震《毛鄭詩考証》、王引之《經義述聞》將丕顯與丕承分屬諸文王武王﹐謂兼祀武王為未當。[25] “頌”字系於簡末﹐則此簡為論《頌》之末簡無疑。 7、……懷爾盟德害成胃之也又命自天命此文王成命之也﹐信矣﹗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雖谷也得乎此命也 〔校箋〕 盟﹐簡文作“明”下“示”﹐此字甡n□誚鷂摹鍛跛鏢局印罰□26]是“盟”的異體字﹐《皇矣》有“予懷明德”之句﹐則此字為“明”之異體無疑。“害”作為語末助詞﹐已見於郭店簡《成之聞之》﹐裘先生謂“也可能簡文‘害’即應讀為‘何’”﹐[27]李零徑讀為“何”﹐《孟子‧樑惠王上》“時日害喪﹐予及女偕王”﹐《尚書‧湯誓》“害”作“曷”﹐二字同屬古音月部匣母。曷﹐即“何”也。“懷爾盟德害”當系化自《大雅》《文王》之什第七首《皇矣》“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之句﹐而下句“又(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則出自《文王》之什第二首《大明》﹐唯此間言說次序與今本有出入﹐《左傳‧襄公四年》及《國語‧魯語下》並記叔孫穆子論詩次序皆同今本﹐前者孔子尚未出生﹐後者孔子尚在童年﹐可知此處孔子論詩並不全按原來次序。成﹐此字形已在郭店簡多次出現﹐系“誠”之假借。“誠謂之也”或系“誠之謂也”之倒﹐乃對“懷爾盟德”的解釋﹐倒文以成句﹐猶《左傳‧昭公十九年》“諺所謂‘室於怒市於色者’”﹐此類句式在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和劉師培(1884──1919)《古書疑義舉例補》中言之甚詳﹐下文“成命之也”與此同。谷﹐通“欲”﹐下文簡九、十六之“谷”同此。末簡可斷作﹕“文王雖欲也﹐得乎﹖此命也……” 孔子談命﹐於傳世文獻罕有旁証﹐今於此見﹐尤足寶愛。二詩皆盛言天與命﹐可與《尚書‧無逸》、《逸周書‧度邑解》、《詩經》他篇、《論語》、《大學》《中庸》等言命之文字相發明。於此又可知何晏(190──249)等集解《論語‧子罕》“子罕言”章斷句之正確﹕“子罕言利﹐與命與仁。”[28]二“與”字義同“吾與點也”之“與”﹐謂讚同也。 前七簡上下端都留白﹐書寫格式相同﹐排序時可放在一起考慮。如上述﹐簡一系總論﹐簡四接首簡之“詩”字展開﹐“楔衈勳矷熨v治□□□蠼塚□□螄亂園罘紜□□⊙盼□危□蛩摹10逯□淙幣患穎□狼昂笪囊澹□蔽□鄞笱牛□諼寮頡八鮮且病敝□奧鬯蹋□醬艘哉潞拋鶻幔□瀆嘸□渦蛭□罘紜□□⊙擰□□笱擰□□獺4訟賂匆浴肚迕懟肪嚀迨□湮□□□郊蛄□┤□□運痰木嚀迤纜郟□蚱呱隙瞬校□□炯蚵鄞笱旁蚩晌摶桑□露肆□祝□╜洹按嗣□病畢掄□糜爰蚨□笆幣玻□耐跏□□印畢嘟櫻□緩籩馗此獺□□笱胖□穎□陸蛹蛉□⊙擰□□罘紓□浴翱鬃釉唬骸□□芊穎俊□敝□首鶻幔□鏈耍□淥承蚴撬獺□□擰□□紜O攣母□嚀宓穆□觶□苯喲嘶巴罰□匆苑紜□□擰□□濤□穎ㄏ□踔竇蚨喜校□黽□紜13藕頭紜13藕下郟□□蝕絲賞浦□蚴□佑詡蛉□□蟆□、B、C──C、B、A──A、B、C這種思考和言說方式在後世的行文中很少見﹐先秦文獻中卻是一種模式﹐《易傳》、《孟子》、《逸周書》中皆有﹐最典型者要數《逸周書‧命訓解》以下一段﹕ 撫之以惠﹐和之以均﹐斂之以哀﹐娛之以樂﹐慎之以禮﹐教之以藝﹐震之以政﹐動之以事﹐勸之以賞﹐畏之以罰﹐臨之以忠﹐行之以權。權不法﹐忠不忠﹐罰不服﹐賞不從勞﹐事不震﹐政不成﹐藝不淫﹐禮有時﹐樂不滿﹐哀不至﹐均不壹﹐惠不忍人。凡此﹐物攘之屬也。惠而不忍人﹐人不勝害﹐害不如死。均一則不和﹐哀至則匱﹐樂滿則荒﹐禮無時則不貴﹐藝淫則害於幹﹐政成則不長﹐事震則寡功。以賞從勞﹐勞而不至﹔以法從中則賞﹐賞不必中﹔以權從法則行﹐行不必以知權。權以知微﹐微以知始﹐始以知終。[29] 上述文字從“撫之以惠”到“行之以權”為一層﹐從“權不法”起逆向回溯到“惠不忍人”為第二層﹐第二個“惠不忍人”起再次逆向上溯到“行不必以知權”﹐在形式上恰與第二層的起點“權不法”相合。簡文風──雅──頌、頌──雅──風、風──雅──風雅合論的思路正與此同﹐這種循環往復、似轤轆相轉的言說方式最能見孔子循特善誘、諄諄教誨的風采。 8、十月善諀言﹐雨無政、即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恥之少文多疑矣﹐言不中志者也少宛其言不亞少又□安。少弁考言則言★ 人之害也。伐木…… 〔校箋〕諀﹕《廣雅‧釋言》﹕“訾也。”《一切經音義》卷五引《通俗文》﹕“難可謂之諀訾。”[30]毛《傳》﹕“《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鄭《箋》﹕“當為刺厲王。”[31]二者相參﹐“刺”與“諀”之義亦吻合。 《雨無政》今本“政”作“正”﹐然毛《傳》有“非所以為政”之語﹐《呂東萊讀書記》載董氏引韓詩亦作“政”﹐[32]《左傳‧昭公八年》叔向引此詩句謂小人必有怨咎﹐可與下句“上之衰”互相印証。 即南山﹐當即《節》也﹐三家與《左傳‧昭公二年》皆僅以《節》稱之﹐唯毛詩連“南山”為文﹐與簡文同。毛《序》﹕“《節南山》﹐家父刺幽王也。”《傳》﹕“家父﹐大夫也。”可與“言上之衰”相發明。“皆言上之衰”﹐“皆”字綜合上述三詩而言。此句也可與季札評小雅之語相參﹐既言“上之衰”﹐又有上文“吾敬之”、“吾悅之”之語﹐則雖未明言美刺﹐而美刺已在其中矣。漢人之詩學不可謂無根矣。從“王公恥之”一語看﹐則三首詩之作者為王公﹐然於詩歌文本和前賢研究無証﹐若是“王公之恥”則與詩合﹐亦與“言上之衰也”語氣一貫﹐頗疑系書手誤倒。 少文﹐當即《小旻》。“《小旻》多疑”之說﹐似就詩中人謀不臧、神龜又不我告猶於是詩人不免生出些臨深履薄之感而言﹐“言不中志者也”一語則指詩中所謂發言盈庭但又莫可適從而言。《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臧文仲引《周頌‧敬之》及《小雅‧小旻》諷喻魯僖公慎事敬天、設備防御﹐魯說亦謂宜畏慎小人[33]﹐此皆可為“《小旻》多疑”之旁証。 “不中志者也”下﹐馬校據《詩經》今本篇序隸定為《小宛》﹐簡文隻是將“夕(月)”繁構﹐成了三個“月”﹐又將“宛”字之“禑”置於最上“月”上﹐於是成了“宛”之異形。亞﹐郭店簡釋讀者多釋為“惡”﹐下文簡廿四、廿八之“亞”字同此。《小宛》其言溫厚﹐當得“不惡”二字﹕“我日斯邁﹐而月斯征。夙興夜寐﹐毋忝爾所生。”□ ﹐簡文有禾、口、人三部分組成﹐從“口”與否﹐正與簡書“文”字或從口或不從口均無分別之情形同﹐如馬先生說﹕“當時楚國文字僅有大體的規范……從楚簡文字的整體而言﹐字形規范還是不嚴﹐從某些具體的文字來看﹐同一字的寫法仍有變化。”[34]《說文》“禾”部﹕“□﹐上諱。”即光武帝劉秀﹐段注引《古今注》及《爾雅‧釋草》立說﹐不如以孔子自己之言釋之更近詩歌文本﹐《論語‧子罕》﹕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實者﹐有矣夫﹗”[35]與“實”相對者﹐花也﹐引申之則華美也。於此言詩詞之秀﹐蓋因《小宛》以蟲鳥為喻具生動形象之藝術效果也。 ★ ﹐作“言”旁二“蟲”字﹐不見於字書﹐疑系“讒”或“譖”之異體。弁﹐簡文書作“★ ”(上下結構﹐上部為“佔”中多一橫﹐下部為“又”)﹐已見於郭店簡《老子》甲簡二、三十五、《尊德義》簡廿一、廿二、《性自命出》簡九、《六德》簡九﹐除第一例釋讀者釋為“辯”外﹐其它皆釋為“使”﹐此處依毛詩篇序當與“辨”音同﹐讀如“弁”﹐《小弁》齊說﹕“伯奇放流。”“言★ 人之害”意或指此﹐《韓詩外傳》卷七第十五章﹕“《傳》曰﹕‘伯奇孝而棄於親﹐隱公慈而殺於弟﹐叔武賢而殺於兄﹐比幹忠而誅於君。《詩》曰﹕予慎無辜。’”[36]皆可為“★人之害”作解。 考言﹐即《巧言》﹐考、巧皆從“□”得聲﹐同在古音宵部溪母﹐可以通轉﹐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履卦“視禮巧祥”之“巧”、蠱卦“有子﹐巧無咎”之“巧”﹐[37]今本《周易》皆作“考”。《毛詩序》﹕“巧言﹐刺王公也。大夫傷於讒﹐故作是詩也。” 《節南山》之什今本次序如次﹕《節(南山)》──《正月》──《十月之交》──《雨無正》──《小旻》──《小宛》──《小弁》──《巧言》。簡文《節》置中﹐與今本異﹐《十月之交》鄭《箋》﹕“作《詁訓傳》時移其篇第。”孔子所論或為其篇次之舊。《伐木》在《小雅》《鹿鳴》之什第五章﹐可並入下簡討論。唯今本《鹿鳴》之什在《節》之什前。 9、歸咎於其也﹐天保其得錄蔑疆矣巽寡德古也。誶父之★亦又以也。黃鳥則困而谷反其古也多恥者其★ 之乎菁菁者莪則以人益也棠棠者芋則…… 〔校箋〕《伐木》、《天保》俱在《小雅‧鹿鳴》之什﹐次序亦正好先後相接。“咎於其也”文句不通﹐疑書寫時有漏字。然《伐木》有“微我弗顧”、“微我有咎”之句可參﹐謂不要歸咎於我。 巽﹐馬校讀作“饌”﹐並引《天保》“吉蠲為饎﹐是用孝享”為証。古﹐讀如“故”﹐本簡下一“古”字、簡廿四之“古”同此。“饌寡﹐德故也”﹐馬校謂“是說孝享的酒食不多﹐但守德如舊”﹐在此筆者提出一段同期文獻作為馬先生此論的補証﹐《國語‧周語下‧劉文公與萇弘欲城周》﹕ (衛彪徯)曰﹕……周詩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壞也﹔其所壞﹐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詩也﹐以為飫歌﹐名之曰“支”﹐以遺後之人﹐使永監焉。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大節而已﹐少典﹐與焉。 韋注﹕“節﹐體也。典﹐章也。與﹐類也。言飫禮所以教民敬式﹐昭明大體而已。故其詩樂少﹐章典威儀少﹐皆比類也。”[38] 對本段文字的最後一句﹐筆者手頭的幾個《國語》注本皆未能得其確詁﹐原因是注者沒有細讀韋注“與﹐類也”一句﹐故誤將“少典﹐與焉”合成一句。衛大夫彪徯的意思是行飫禮的目的在於教人有所敬畏法式、昭明大節﹐因而所用的詩樂和章典威儀不多﹐隻是藉此比類而已。“少典﹐與焉”之句式和意義皆與簡文“巽寡﹐德故也”逼似。 《天保》毛《序》﹕“下保上也。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歸美以保其上焉。”“其得錄(祿)蔑疆”句當系對“罄無不宜﹐受天百祿。降爾遐福﹐維日不足”“如山如阜﹐如岡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如月之恆﹐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壽﹐不騫不崩。如鬆柏之茂”等詩句的解釋。 誶父﹐以今本《詩》篇序論﹐《小雅‧祈父》可當之﹐毛《序》﹕“刺宣王也。”鄭《箋》﹕“刺其用祈父﹐不得其人也﹐官非其人則職廢。”第一★ ﹐此字左邊為“貝”﹐右邊為“★(企下木)”﹐馬校隸定為“朿”﹐釋為“責”﹐於文義通﹐《廣雅‧釋詁》“言”旁有此字﹐雲﹕“★﹐怒也。”又曰﹕“讓也”[39]《說文》“言”部作“言”旁“朿”﹐雲﹕“數諫也﹐從言﹐朿聲”。誶﹐《說文》“言”部﹕“讓也。”《祈父》之又稱為“誶父”﹐或因其詩有過責之意也。 《黃鳥》﹐於《秦風》、《小雅》二見之。同簡《天保》、《祈父》、《菁菁者莪》、《裳裳者華》皆在《小雅》﹐故此亦當指在《小雅》者﹐在今本《鴻雁》之什﹐列於《祈父》、《白駒》之後。簡文“困”或指詩人之處境﹐“谷(欲)反(返)其古(故)”可與詩中“言旋言歸﹐復我諸兄(父)”句對應。“多恥者”當指此邦之不我肯谷又不勞而獲者。《黃鳥》一詩行文與《魏風‧碩鼠》類似﹐其意亦多可互釋。第二★ ﹐字形作“方下心”﹐前此未見﹐隻好闕釋。[40] 《菁菁者莪》在《小雅‧南有嘉魚》之什﹐在《鴻雁》之什前﹐孔子論詩之次序與今本確實有異﹐除上述《節南山》之什有確鑿的佐証外﹐這種隨機點評的形式並不能成為懷疑其時《詩經》篇次的理由﹐與上述討論《文王》之什之失次同樣﹐這種抓拍式、散點式的討論並無嚴守次序之必要﹐今人更不必因之懷疑其時《詩經》具體篇目的編次。以人益也之“人”可以詩中“樂且有儀”、令“我心則喜(休)”之君子當之﹐則“益”之義相當於“以友輔仁”之“輔”。 棠棠者芋﹐當是《裳裳者華》﹐在《小雅‧甫田》之什﹐本簡略有殘斷。簡九與簡八相聯屬﹐但上不與簡七或簡三相聯﹐下不與簡十相接﹐以下第十簡又接著第三簡邦風的話頭始大量論述邦風中各篇詩章﹐一直到第十六簡﹐都屬於馬先生所歸納的第二類﹕“第二類是論各篇《詩》的具體內容﹐通常是就固定的數篇詩為一組一論再論或多次論述。”[41]第八、九兩簡皆屬此類﹐從前述邏輯順序看﹐當置於這一類風詩的集中討論之後。 10、關疋之改、梂木之時、灘往之智﹐鵲巢之歸﹐甘棠之保﹐綠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童而皆賢於其初者也﹐關疋以色俞於禮(……) 〔校箋〕關﹐簡文書作“門”內“串”﹐《鄂君啟舟節》三“關”字皆作此形﹐[42]知此為“關”之異體字。疋﹐馬校釋為“雎”﹐“疋”“雎”古音同在魚部﹐可以通假。改﹐馬校釋為“□”﹐謂“在簡文中無義可應﹐當是從巳聲的假借字”﹐最後釋為“怡”﹐謂指新人心中的喜悅。其實﹐結合本簡“《關雎》以色喻於禮”和簡十二“好反內(入)於禮”﹐讀作“改”無誤﹐其意與《毛詩序》所謂“發乎情﹐止乎禮義”相類。 梂木﹐即《樛木》﹐在今本《周南》第四。梂﹐韓詩作“朻”﹐其他三家未聞有異字。四家與詩歌文本皆看不出“時”之義﹐觀下簡“《梂木》之時則以其錄(祿)也”和簡十二“《梂木》福斯才(在)君子”﹐則此“時”指君子得福祿之及時也﹐為何及時﹐莫非是如葛藟得逢樛木故能夤緣而上﹖惜乎文獻不足﹐要能運用興、起(猶今語聯想)﹐或能思過半也。 灘﹐《鄂君啟舟節》有二“灘”字﹐釋讀者正釋作“漢”。[43]往﹐簡文書作“止”下“王”﹐《說文》“之”部﹕“★ ﹐草木妄生也。……讀若皇。”《鄂君啟舟節》和《鄂君啟車節》亦各有此字﹐釋讀者隸定為“往”﹐往、皇、廣同在古音陽部﹐可通假。二字馬校亦釋為《漢廣》﹐《漢廣》在《周南》第九。毛《序》未及“智”字﹐《漢廣》之智﹐結合簡十一“智(知)不可得也”和簡十三“不攻不可能”二語觀之﹐當指詩人有一種知其不可得而不強求的自知之明﹐詩三次詠唱同一組詩句﹕“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其意可與下一段話相映襯﹕“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44]臨事而懼﹐好謀而成﹐不亦智者之表現乎﹖《大學》雲﹕“知其所止。”此皆有所不為之智。當然﹐當春秋說詩斷章取義成為風氣之後﹐孔子如此說解《漢廣》﹐亦未必就是針對詩人之旨與文本之義。 “鵲”字左右兩邊互易﹐當仍然是“鵲”﹐巢﹐簡文書作“木”旁“桌”﹐此字形不見於金文和簡帛﹐依義依序當即“巢”字。《鵲巢》在《召南》第一。歸﹐《說文》“止”部﹕“女嫁也。”今人多謂《鵲巢》為送嫁娘歌﹐[45]於此得一有力証據﹐毛《序》、鄭《箋》之說未免離文索解矣。 《甘棠》在今本《召南》第五﹐《韓詩外傳》卷一第二十八章涉及《甘棠》緣起﹐[46]詩中“勿□勿伐”正可解釋《甘棠》之保的“保”字﹐準此﹐馬校讀為借字“褒”﹐恐求之過深。 《綠衣》在《邶風》第二。一“思”字抓住了《綠衣》的關鍵詞﹕“心之憂矣﹐曷維其已(亡)”、“我思古人﹐俾無訧兮”、“我思古人﹐實獲我心”﹐《國語‧魯語下》“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饗其宗老﹐而為賦《綠衣》之三章”﹐韋注﹕“其三章曰﹕‘我思古人﹐實獲我心。’以言古之賢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47]看來讀詩雖可以斷章取義﹐但同時人對同一首詩往往斷取同一章句。 燕燕﹐簡文左邊作鳥旁﹐右邊為“口”下“女”﹐疑為“匽”或 “晏”字之省文﹐《匽侯盾飾》上之“匽”﹐上部正從“口”﹐[48]此字以“□”得聲﹐其下又有重文號﹐馬校隸定為“燕”﹐阜陽漢簡《詩經‧邶風‧燕燕》之“燕”正寫作“匽”﹐相反﹐《邶風‧谷風》“宴爾新婚”之“宴”卻寫作“燕”﹐[49]知三字可以通轉。《燕燕》﹐毛詩緊接《綠衣》之下﹐位於《邶風》第三。毛《序》以“衛莊姜送歸妾也”解之﹐孔子獨標一“情”字﹐似更具概括力﹐“燕燕於飛﹐頡之頏之。之子於歸﹐遠於將之。瞻望弗及﹐佇立以泣。”其情何等深厚﹗“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此情正是離別之情。 “曰”前之字﹐馬校隸定為“害”當無問題﹐有前文簡七、八可資參照﹐然其義難明﹐或為某一人名之借字。童﹐系“動”的借字﹐一“皆”字總結上文七首詩﹐然而﹐謂《關雎》“發乎情﹐止乎禮義”可也﹐謂其它六首詩的詩人亦“皆”有上達之思之舉﹐則不謂之斷章取義不得也﹐孔子說詩極重興、起﹐春秋“賦詩斷章﹐予取所求焉”[50]﹐於此可見一斑。 俞﹐通“諭”﹐《說文》“言”部﹕“諭﹐告也﹐從言俞聲。”段注﹕“凡曉諭人者皆舉其所易明也……或作喻。”則譬喻之義亦寓焉﹐簡十四亦論《關雎》﹕“其四章則俞矣﹐以琴瑟之敓疑好色之願。”其中“疑”字與本簡“俞”字可互釋﹐該“疑”與簡八釋為“《小旻》多疑”之“疑”同形﹐但用法有別﹐這裡通“擬”﹐比也。《關雎》以色俞(喻)於禮”一語﹐雖語焉不詳﹐然將詩與禮樂教化相聯系卻可見一斑﹐漢人以教化說《詩》﹐譬如“《關雎》﹐後妃之德也”之類﹐雖不可謂全自孔子出﹐要亦不背其本也。 本簡所列七首詩﹐依《周南》──《召南》──《邶風》之順序﹐同一風中﹐《周南》中依次是第一──第四──第九﹐《召南》中依次是第一──第五﹐《邶風》中依次是第二──第三。在今本《詩經》中雖非緊挨著﹐但無一例外地順序而下﹐由此可見﹐孔子所見之《詩經》編次與今本無大異。 此節於以下簡十一至簡十六又為總論﹐體例取先秦常見的經說體﹐其言說方式與《管子‧宙合》、《明法》和《韓非子》《十過》及六篇《儲說》同。簡十一“《關雎》之改”起經簡十二至簡十三“《甘棠》”之前為一層﹐評《關雎》、《樛木》、《漢廣》、《鵲巢》﹐其中簡十一先扼要揭出何以認定“改”、“時”、“智”、“歸”四字為四首詩關鍵詞之原因﹐簡十二、十三通過反問再將此原因明晰化﹔簡十三“《甘棠》”起﹐下接簡十五、十六至“《燕燕》之情﹐以其蜀(獨)也”為又一層﹐評《甘棠》、《綠衣》、《燕燕》。前一層詳於《關雎》﹐略於後三首﹔後一層詳於《甘棠》﹐略於後二首。由總到分﹐層層深入﹐邏輯清楚﹐秩序井然。 本簡“害曰”至斷殘部分皆論《關雎》﹐文未完﹐簡十四上端弧形完整﹐殘存簡文皆論《關雎》﹐當與此相接。如此﹐調整之後十至十六簡的次序如下﹕10──14──11──12──13──15──16. 11、……青愛也。關疋之改則其思賹矣﹐梂木之時則以其錄也﹐灘往之智則智不可得也鵲巢之歸則遠者 〔校箋〕首字“青”﹐或讀如字﹐或借作“情”﹐次字與下文簡十五“敬”後及“《甘棠》之”後的字形同﹐後二者皆可釋為“愛”﹐則前一字“青”即為“情”之借字﹐本文簡一、十六、十八、廿二痋憧塋滼活慼憛憫甇羷癔TT叮□胂攣募蚴□□安灰嚶小畢錄凹蜇□摺捌淥□□鼻耙蛔滯□危□雜小板痢鋇諄頡搬堋迸裕□牘□曇頡獨獻印芳準蚴□Ⅰ凍芍□胖□芳蛉□□呤臀□霸丁敝□中嗡疲□躍湟宥戎□□臀□霸丁庇詒疚撓寫俗種□□蛭尬□琛? 賹﹐已見於郭店簡《老子》甲簡三十五“賹生曰祥”﹐通“益”。前一“智”通“知”。 本簡上端殘﹐簡十四下端亦殘﹐從討論內容看﹐當接於簡十四論《關雎》之後﹐繼總論之後圍繞七首詩的關鍵詞逐一展開。 12、……好反內於禮不亦能改乎﹖樛木福斯才君子…… 校箋﹕內﹐此字形已見上文簡三﹐在金文、簡書中或釋為“內”﹔或釋為“入”﹐此以讀“入”為當。“反內於禮”猶“發乎情﹐止乎禮義”﹐或指《關雎》從“寤寐思服”、“轉輾反側”到“琴瑟友之”、“鐘鼓樂之”的過程而言﹐琴瑟、鐘鼓皆為禮樂之器﹐當然﹐這種說解仍不離春秋斷章取義的用詩傳統。 才﹐讀如“在”﹐這種寫法在甲、金文中亦常見。“福斯在君子”當就《樛木》詩句“樂隻君子﹐福履綏(將、成)之”而言﹐其義為有德君子斯能得上天之福佑﹐如《尚書‧湯誓》“天道福善禍淫”之誡﹐又如《中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之比﹐孔子教誨弟子﹐冀其能下學上達﹐不為章句之微所限﹐是亦賢者識其大者。 13、……可得不攻不可能不亦智恆乎﹖鵲巢出以百兩﹐不亦又遠乎﹖甘棠…… 〔校箋〕攻﹐簡文書作上下結構﹐從“工”從“又”﹐馬校存疑﹐其實﹐從“□”之字在金文中亦有作從“又”者﹐如《師望鼎》之“敃”即從“又”﹐[51]至於是上下結構還是左右結構﹐在當時書法尚無嚴格規范的情況下並無實質性區別﹐《古籀匯編》即收有二個將“攻”寫成上下結構的例子[52]﹔《說文》“□”部﹕“攻﹐擊也。”段注﹕“ ̄}脊□恰貳□□盡9□□9□稹﹗□16唬骸□□□討我病﹗□艘□□□濉﹗奔蛭牡幣嚶悶湟□暌澹□糖笠病>菁蚴□圖蚴□皇□□□承穎□蚴□□稑湍盡廢氯蔽牡逼饋逗汗恪罰□炯蟶隙瞬兇旨啊翱傻謾本湎勻瘓汀逗汗恪范□裕□識□螄嘟用揮形侍狻V峭a爸□保□嗆悖□粗□﹗﹗獨獻印返謔□□攏骸案疵□粘#□□H彰鰲2恢□#□□鰨□住﹗盵53]文獻有孔子向老聃請教之記載﹐從時序看﹐二者有先後關系﹐但本人基於對先秦格言、諺語的深入考察﹐知常守中的思想與先秦時期的其他許多思想觀念一樣﹐與其說是某一人思想的薪傳﹐勿寧說他們都有共同的思想文化資源──這個資源是這樣的豐厚﹐以至於孔子確信可以光述而不作就能完成君子人格。[54] “《鵲巢》出以百兩”﹐系就“之子於歸﹐百兩御(將、成)之”而言。百兩﹐毛《傳》﹕“百乘也。諸侯之子嫁於諸侯﹐送御皆百乘。”鄭《箋》﹕“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車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此說於禮書無証﹐詩句不過喻其送迎之盛況﹐不必據為典要。何謂“遠”﹖郭店簡《五行》曰﹕“以其外心與人交﹐遠也。遠而莊之﹐敬也。……”“出以百兩”﹐過分張揚外在形式﹐大概就是“以其外心與人交”了﹐子雲﹕“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55] 14、兩矣﹐其四章則俞矣﹐以琴瑟之敓疑好色之願以鐘鼓之樂…… 〔校箋〕本簡“其四章”之下評論《關雎》無疑﹐至此既已是“四章”了﹐則“其”字之前亦必有關於《關雎》﹐然上端弧形完整﹐文意當承自更上一簡﹐觀第十簡下端殘﹐殘余部分有“《關雎》以色俞於禮”之文﹐故可推定本簡承自第十簡﹐唯中間略有缺文。 毛《傳》分《關雎》為三章﹐鄭玄分五章﹐“琴瑟友之”正好在鄭玄所定之四章。俞﹐馬校讀如“愉”﹐觀第三章“寤寐思楚撙﹜馴捸撲c床唷鋇降謁惱隆扒偕□閻□鋇那楦兇□洌□淥悼紗印5□爰蚴□耙隕□嵊誒瘛焙捅炯頡澳□蒙□□浮焙喜危□蚨寥紜壩鰲幣嗤a□昧醬嬤□□源□咼鰲? 本簡下端殘損嚴重﹐依文氣和句式論﹐此下至少尚有與“擬好色之願”句式類似的文字。 15、……及其人敬愛其樹其保厚矣﹐甘棠之愛以召公…… 〔校箋〕簡十三下端始論《甘棠》﹐此簡上下端殘損嚴重﹐但從下簡上端殘余部分仍有“召公”字樣看﹐本簡全簡都在評論《甘棠》﹐準此﹐本簡上當與簡十三相承﹐下當與簡十六相連。 “敬愛其樹”﹐謂愛召伯其人﹐兼及其所手植之樹﹐即詩所謂“蔽茀甘棠﹐勿□勿伐﹐召伯所茇”也。基於所引詩句﹐“保”之義當作如字解﹐《中庸》“子孫保之”鄭玄注﹕“保﹐安也。”[56] 16、……(召)公也。綠衣之憂思古人也﹐燕燕之情以其蜀也。孔子曰吾以萭★ 得氏初之詩民性古然﹐見其美必谷反其本夫萭之見訶也則 〔校箋〕“必谷反”下一字馬校隸定為“一”﹐其實該字第二筆尚依稀可見﹐為簡文“其”之第二筆﹐與前半句“見其美”相參照﹐後半句讀為“反其本”﹐無論句式還是句義皆能豁然貫通。 本簡上接簡十五論《甘棠》﹐以上端殘余部分尚有“(召)公也”可証。 蜀﹐《爾雅‧釋山》﹕“獨者﹐蜀。”郝懿行《義疏》﹕“蜀亦孤獨。”《方言》卷十二﹕“蜀﹐一也﹐南楚謂之獨。”[57] 萭﹐字作上下結構﹐上有“艸”﹐下部有變體﹕此字在本簡“夫”下及簡十七共出現三次﹐本簡第一次出現時﹐其起筆與郭店簡《尊德義》簡五釋讀者隸定為“禹”之字同﹔後二次出現時﹐與《尊德義》簡六的二個“禹”字以及《唐虞之道》簡十的“禹”字同﹐唯郭店簡“禹”有“土”字底﹐《說文》及先秦文獻則無﹐故此字可以隸定為“萭”。馬校亦謂其字形雖不完全相同﹐但應是同一個字﹐並隸定為“★ ”或“★ ”﹐後者乃“萭”的古文。《說文》“艸”部﹕“萭﹐草也﹐從草﹐禹聲。”段注﹕“《考工記》故書﹕‘禹之以□其匡。’先鄭讀為萭﹐鄭雲﹕‘萭蔞。’未詳何物。”“萭”下一字﹐左邊為“長”的反書﹐右邊與金文“覃”字同﹐《說文》﹕“覃﹐長味也。”段注﹕“引伸之凡長皆曰覃。”《廣雅‧釋詁》﹕“覃﹐長也。”[58]準此﹐其左邊為義符﹐右邊亦聲。觀《詩經》中有《葛覃》、《采葛》﹐下文簡十七又有“菜萭”﹐當亦指具體詩篇﹐筆者以為“萭”即“葛”之借字﹐《萭★ 》即《周南‧葛覃》﹐《菜萭》即《王風‧采葛》(“采”作“菜”﹐或系同聲通假﹐或因下字有“艸”誤書)。“葛”從“曷”得聲﹐“萭”從“禹”得聲﹐曷在古音月部匣母﹐禹在魚部匣母﹐同聲通轉。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損卦“禹之用”今本作“曷之用”﹐大有卦“初九﹐無交禹”﹐今作“無交害”﹐[59]“害”“曷”聲轉﹐此皆可為“萭”即“葛”之証。 “必谷反其本”義近簡九“必欲反其故”﹐以詩歌文本証之﹐因綿長茂盛(此正其美也)、施於中谷的葛起興﹐最後回到“言告言歸”“歸寧父母”的主題──是為反其本。毛《序》﹕“後妃之本也。”鄭《箋》﹕“躬儉節用﹐由於師傅之教﹐而後言尊敬師傅者﹐欲見其性亦自然。”《傳》、《箋》一言“後妃之本”﹐一言“見其性亦自然”﹐合簡文中孔子語觀之﹐其說信而有征﹗ 古然﹐即“固然”﹐古通“固”﹐下文簡二十、廿四之“古然”同此。 上文簡十開始討論的七首詩至“孔子曰”作一小結﹐其中又引入《葛覃》與《甘棠》作比﹐由“得氏初之詩民性古然”二句照應簡十“童而皆受於其初”之語﹐行文周密。然本簡句子尚未完足﹐幸下端弧形完整﹐“夫萭之見訶(歌)也則”半句剛好由下文簡廿四“以□蔌之古(故)也”補上﹐如此編連的理由﹐除了語氣相接之外﹐尚有﹕一、簡廿四上端弧形略殘﹐但隻影響到對該簡第二字的隸定﹔不影響對其上端首字的判斷﹔二、簡廿四仍在評論《甘棠》﹐則從內容上應視為承第十簡而來﹐與簡十至簡十六合為一體﹔三、本簡與簡廿四分別有以下句子﹕ 吾以《萭★》得氏初之詩﹐民性古(固)然 (簡16) 吾以《甘棠》得宗□之敬﹐民性古(固)然 (簡24) 其為並列句式﹐一目了然如此﹐不宜遠隔如彼。 (轉下頁) ──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頁123.以下凡引自該書而不出注者皆見相應條目的簡文之下。 [2] 《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釋文》﹐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載《文物》1977年第1期﹐圖版三﹐頁34. [3]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1515上。 [4] 同上注﹐頁1545中。 [5] 同注3﹐頁1544中、下。 [6] 同注3﹐頁2522上。 [7] 清‧王先謙著﹐《荀子集解》(《諸子集成》本﹐北京﹐中華書局﹐1954)﹐頁10. [8] 將首簡三“亡”下之字釋為隱﹐本人已在拙文《孔門言語科考論》(台北﹐《孔孟學報》第七十九期﹐2001年9月28日出版﹐頁53──89)中采用注解形式作了五百多字的說明﹐2001年10月﹐筆者在台灣政治大學書店看到廖名春先生在台灣出版的一本近作中引用了李學勤先生的觀點﹐李先生正將此字隸定為“隱”﹐顯然﹐李先生的研究比筆者早。可惜當時未買下此書﹐連書名和李先生的論文題名都記不清了。 [9] 董楚平著﹐《吳越徐舒金文集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圖版並釋文﹕頁80. [10] 同上注﹐圖版﹕頁31﹔釋文﹕頁32﹔注釋﹕頁36──37.又﹐該書所附《中山王鼎》銘文“仇人在旁”之“旁”﹐金文書作“彷”。(圖版﹕頁198﹔釋文﹕頁197.) [11] 清‧王念孫著﹐鐘宇訊點校﹐《廣雅疏証》(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5. [12] 同注3﹐頁2493下。 [13] 同注3﹐頁2007下。 [14]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圖版﹕頁17﹔釋文注釋﹕頁133. [15] 同注2﹐頁32──35. [16] 清‧錢繹撰集﹐《方言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卷十二﹐頁15.《廣雅》﹐同注11﹐頁51. [17] 漢‧司馬遷著﹐《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頁2482. [18] 同注3﹐頁2007中。 [19] 李零著﹐《郭店楚簡校讀記》﹐見《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陳鼓應主編﹐北京﹐三聯書店﹐1999)﹐頁502.以下釋郭店簡凡引李零語皆源於此文。 [20] 同注3﹐頁2775下。 [21] 《論語‧陽貨》﹐同注3﹐頁2525中。 [22] 清‧俞樾等著﹐《古書疑義舉例五種》(北京﹐中華書局﹐1956)﹐頁3──4. [23] 清‧王聘珍撰﹐王文錦點校﹐《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21. [24] 東漢‧高誘注﹐《淮南子注》(上海﹐上海書店﹐1986)﹐頁305. [25] 說參清‧徐鼒《讀書雜釋》(北京﹐中華書局﹐1997)“《清廟》”和“《清廟》宗祀文王”條﹐頁61──64. [26] 見徐中舒主編﹐四川大學歷史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釋》(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頁67. [27] 同注14﹐頁169. [28] 同注3﹐頁2489下。 [29] 孔晁注﹐《逸周書》(北京﹐中華書局﹐叢書集成初編﹐1985)﹐頁10──11. [30] 同注11﹐頁169下、67下──68上。 [31] 同注3﹐頁445中。以下毛《傳》、鄭《箋》皆同此本﹐不再出注。 [32] 見清‧王先謙撰﹐吳格點校﹐《詩三家義集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頁682. [33] 王先謙廣引《荀子‧臣道篇》、《呂氏春秋‧安死篇》高誘注、《淮南子‧本經訓》高誘注﹐雲﹕“皆魯說﹐並言‘宜畏慎小人’﹐此最古義。”同上注﹐頁691. [34] 同注1﹐頁125. [35] 同注3﹐頁2491中。 [36] 漢‧韓嬰撰﹐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257. [37] 見馬五堆帛書整理小組撰﹐《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北京﹐《文物》﹐1984年第3期﹐頁1、3)。 [38] 三國‧吳韋昭注﹐上海師范學院古籍整理組校點﹐《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頁145、146. [39] 同注11﹐頁48、58. [40] 據“誤”、“悖”、“說”三字作“□”旁或“言”旁兩可﹐此字或即為“訪”之異體﹐訪﹐謀也﹔又﹐問也。然無旁証﹐聊備一說﹐附志於此。 [41] 同注1﹐頁122. [42] 同注26﹐原文﹕頁472﹐釋文﹕頁473. [43] 同注26﹐原文﹕頁472﹐釋文﹕頁473. [44] 《論語‧述而》﹐同注3﹐頁2482中、下。 [45] 如吳□生《詩義會通》(北京﹐中華書局﹐1959)、郝志達《國風詩旨纂解》(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0)即持此說。 [46] 《韓詩外傳》﹕昔者周道之盛﹐邵伯在朝﹐有司請營邵以居。邵伯曰﹕“嗟﹗以吾一身而勞百姓﹐此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於是出而就蒸庶於阡陌隴畝之間而聽斷焉。邵伯暴處遠野﹐廬於樹下﹐百姓大說﹐耕桑者倍力以勸。於是歲大稔﹐民給家足。其後﹐在位者驕奢﹐不恤元元﹐稅賦繁數﹐百姓困乏﹐耕桑失時﹜摠池T□思□鄄□□□菹6饗攏□藍□柚□﹗妒□吩唬骸氨紋□侍模□饎i勿伐﹐召伯所茇。”此之謂也。同注36﹐頁30. [47] 三國‧吳韋昭注﹐上海師范學院古籍整理組校點﹐《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頁210. [48] 同注26﹐頁354. [49] 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阜陽地區博物館阜陽漢簡整理組﹐《阜陽漢簡〈詩經〉》(《文物》﹐1984年第8期﹐頁2. [50]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齊慶舍家臣盧蒲癸語﹐同注3﹐頁2000. [51] 見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5)﹐頁211. [52] 民國年間徐文鏡編﹐《古籀匯編》(武漢﹐武漢古籍出版社﹐1981)﹐三下﹐頁45. [53] 三國魏‧王弼注﹐《老子注》(《諸子集成》冊三﹐北京﹐中華書局﹐1954)﹐頁9. [54] 見拙著《古“語”述論》﹐《“孔學與二十一世紀”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灣政治大學文學院編印﹐2001年10月)﹐頁223──265. [55] 《論語‧陽貨》﹐同注3﹐頁2525中。 [56] 同注3﹐頁1628上。 [57] 同注16﹐卷十二﹐頁37. [58] 同注11﹐頁56. [59] 同注37﹐頁2、6. 17、……東方未明又利詞﹐將中之言不可不韋也﹐湯之水其愛婦□。菜萭之愛婦…… 〔校箋〕《鄭風》有《將仲子》﹐毛《傳》﹕“仲子﹐祭仲也。”然其前後皆是詩篇名﹐未見三家有異名﹐《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國語‧晉語四》引之亦皆無單稱“將仲”之例﹐則簡文“將中”之下當是書手漏抄一“子”字。韋﹐馬校認為是“畏”的同音假借字﹐驗諸《將仲子》畏父母、諸兄、旁人之言﹐其說是也。二“愛”字簡文書作“旡”下“心”﹐《說文》“心”部雲﹕“★ ﹐惠也。從心﹐旡聲。”段注﹕“惠﹐仁也﹔仁者﹐親也。……乃自愛行而★ 廢﹐轉寫許書者遂盡改★ 為愛。”從音義二方面言﹐均與“愛”字無異。郭店簡《緇衣》簡廿五“慈以愛之”之“愛”字形與此同﹐《老子》乙簡八“★ 以身為天下”﹐今本即作“愛以身為天下”。然而﹐在《說文》中“★ ”、“愛”二字並存﹐如“德”“□”在《說文》和郭店簡中並存一樣﹐今人已看不出其分別﹐古人或以為有微妙的分別﹐不能簡單以異體字視之﹐今為印刷方便計﹐權書作“愛”字﹐下文簡廿七之“愛”字同此。 《東方未明》“又利詞”﹐當是就詩中“顛倒衣裳”之生動筆法而言。 《將仲子》在《鄭風》之二﹐“言不可不畏”則就詩句“父母之言(諸兄之言、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而言。《左傳‧襄公二十六年》鄭國子展賦此詩即取“人言可畏”句以諫晉侯釋衛侯﹐《國語‧晉語四》齊姜亦以此勸重耳痛下決心﹐切勿懷私。孔子此論亦為春秋時人用此詩之通例﹐至於其評詩﹐此處已與上文有所區別﹐少了些當時常見的斷章取義﹐多了些後世的文本分析。 《詩經》無《湯之水》﹐有《揚之水》﹐分別見於《王風》之四、《鄭風》之十八和《唐風》之三﹐“揚”“湯”皆從“昜”得聲﹐可通假﹐故簡文《湯之水》當即《詩經》《揚之水》。至於是哪一《風》中的《揚之水》﹐筆者認為﹐本簡上論《鄭風》、《齊風》﹐此下論《王風‧采葛》(說見簡十六校箋)﹐依其邏輯順序言﹐當不會再返回《鄭風》﹔今本《詩經》《國風‧衛風》以下與《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觀樂衛風以下之序次分別是﹕ 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豳(《詩經》) 王──鄭──齊──豳──秦──魏──唐──陳──鄶及以下(《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從詩篇次序看﹐唐風與王風懸隔﹐故此《揚之水》當就《王風》中之詩篇。馬校從“□”的詞義和三首《揚之水》的內容分析﹐結論是﹕“‘其愛婦□’的辭意當合於《王風》的《揚之水》﹐是說《湯之水》所表達的愛懷﹐也是婦人的離恨。”其說可信﹐《王風‧揚之水》﹕“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毛《序》﹕“刺平王也。不撫其民而遠屯戍於母家﹐周人怨思焉。”鄭《箋》﹕“怨平王恩澤不行於民﹐而久令屯戍不得歸﹐思其鄉裡之處者。”皆可為之佐証。 《采葛》﹐在今本《詩經‧王風》之八。詩分三章﹐“一日不見﹐如三月(秋、歲)兮”﹐一唱三嘆﹐其愛之深﹐思之切﹐詩義自明。就詩旨言﹐毛《序》、鄭《箋》離文索解﹐視孔子之以文本說詩遠矣。 18、……因木□之保以俞其怨者也折杜則情□其至也■ 〔校箋〕□﹐今本作“瓜”﹐未聞三家有異文﹐此依馬校隸定。《木瓜》﹐在《衛風》之末。保﹐通“報”﹐同在古音宵部幫母﹐詩有“投我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琚(瑤、玖)”之句﹐“木瓜之保”﹐所指即此也。俞﹐馬校謂“按辭義當讀為‘愉’﹐即厚報以愉薄投者”﹐然此說於“怨”字失解。筆者以為﹐俞通“予”﹐又通“抒”﹐《廣雅‧釋言》﹕“抒﹐渫也。”[1]又﹐《左傳‧文公六年》“難必抒矣”杜注﹕“抒﹐除也。”[2]鄙意古人講和之時有此施報之禮﹐故曰“非報也﹐永以為好也”。惜於古來注家皆未見《木瓜》“俞怨”之說﹐毛《傳》引孔子語及《左傳‧昭公二年》韓宣子賦此詩﹐[3]皆僅就“報”字立說。 □﹐《說文》“喜”部﹕“說也﹐從心、喜﹐喜亦聲。”折杜﹐馬校隸定為“杕杜”﹐《詩經》中《杕杜》有二﹐一在《唐風》之六﹐一在《小雅‧鹿鳴》之什第九﹐《唐風‧杕杜》毛《序》﹕“刺時也。君不能親其宗族﹐骨肉離散﹐獨居而無兄弟﹐將為沃所並爾。”此詩絕無“情萵矷撞t□虼寺□N健笆□□贍蓯粲淞緞⊙擰分械摹墩鄱擰貳薄H歡闢□緞⊙擰分□□m杜》盡是征夫之憂怨﹐與漢樂府《十五從軍征》同其悲愴﹐何喜之有﹖在《唐風》之十有《有杕之杜》﹐此詩與二首《杕杜》皆以“有杕之杜”起興﹐或者在孔子之時皆以“杕杜”稱之。詩中二次出現“中心好之﹐曷飲食之”之句﹐鄭《箋》﹕“言中心誠好之﹐何但飲食之﹐當盡禮極歡以待之。”此正“情喜﹐其至也”可為落實處。 從下端的墨釘推論﹐此簡應為前文從衛風到唐風諸詩之總結﹐其形式與上述簡十六“孔子曰”之後下接簡廿四以《葛覃》與《甘棠》二詩總結從周南到邶風七首詩之情形同﹐準此﹐本簡當置於論《齊風‧東方未明》、《鄭風‧將仲子》、《王風‧揚之水》、《王風‧采葛》(簡17)、《邶風‧北門》、《衛風‧木瓜》(簡19)、《木瓜》、《唐風‧有杕之杜》(簡20)之後﹐其順序是簡17──19──20──18﹐理由是﹕一、簡十七論詩之法與簡十同﹐皆以極簡凈之語評詩﹐有待下文展開﹐簡十九與二十正是其展開﹐此二簡論詩之法復與前文簡十以下詳論《關雎》等七首詩之法同。前一組詳於《關雎》和《甘棠》﹐本組詳於《木瓜》和《有杕之杜》。二、簡十──十六及簡廿四第一次合論國風﹐彼論七首國風﹕依次是《周南》三首﹐《召南》二首﹐《邶風》二首﹐至《邶風》第三《燕燕》結束﹐本組適有《邶風》中詩﹐按理亦應從《邶風》起。然而﹐本組各簡均嚴重殘損﹐簡十七殘余部分不及正常長度的一半。從第一組論《風》詩之體例以及本組下三簡的殘存內容判斷﹐簡十七殘余部分當尚有《北門》、《木瓜》(依序評論此二首之內容當在簡十七上部)、《有杕之杜》(依序此內容當在簡十七下部)的內容。將上述諸因素綜合考量﹐本組依次論《邶風》第十﹐《衛風》末首﹐《齊風》第五、《鄭風》第二、《王風》第四與第八﹐《唐風》之十。除簡十七同一簡內齊風、鄭風、王風之序與今本相反外﹐各簡總的次序仍與今本相同。 19、……淇志既曰天也猶又怨言﹐木□又★惎而未得達也。交…… 〔校箋〕本簡上下端俱殘﹐首字作左右結構﹐左邊作“己”﹐右邊上部依稀可辨﹐與金文所見“其字同﹐下部為“水”﹐金文“其”字又多作“己”下“其”﹐故此字疑為“淇”字﹐在“志”字之前﹐或為“其”之借。末字殘﹐馬校謂“末字殘半﹐疑‘交’字”﹐驗諸下簡“或前之而後交”﹐或是也。從“既曰天也”四字推斷﹐此語必與《詩經》中有“天”之詩句相關﹐又﹐此上下皆論《國風》﹐茲將《詩經‧國風》中這些句子摘錄如下﹕ 1天實為之﹐謂之何哉﹖(《邶風‧北門》 2母也天隻﹐不諒人隻﹗(《鄘風‧柏舟》) 3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鄘風‧君子偕老》) 4悠悠蒼天﹐此何人哉﹗(《王風‧黍離》) 5悠悠蒼天﹐曷其有所﹖(《唐風‧鴇羽》) 6彼蒼者天﹐殲我良人。(《秦風‧黃鳥》)[4] 上述六例在詩中皆可謂有怨言﹐唯第三例僅以天、帝作比﹐可以排除﹔據上簡《木瓜》置於《唐風》前﹐可以推斷此處當不會討論《鴇羽》和更遠的《黃鳥》﹔又﹐本簡殘存部分下半評論《木瓜》﹐《木瓜》在《衛風》﹐則《衛風》之後的《黍離》亦可排除。《柏舟》一詩中“母也天隻﹐不諒人隻”確是怨言﹐但“天”字系由“母”字帶出﹐不具實際意義。準此﹐此句當討論《北門》。觀《北門》之詩﹐滿紙怨尤﹕“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室人交遍□我”﹐毛《序》﹕“刺士不得志也。言衛之忠臣不得其志爾。”鄭《箋》﹕“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不得其志﹐因而怨天尤人﹐適與殘存簡文相合。 ★ ﹐字作“□”裡“或”﹐《說文》“□”部謂“★ ﹐頭痛也﹐從□﹐或聲。讀若溝洫之洫。”惎﹐字作“兀”下“心”﹐形似郭店簡《忠信之道》簡一(裘先生釋為“欺”)、《六德》簡四十一(釋讀者釋為“其”)、《語叢二》簡廿七(裘先生據《說文》“心”部惎字釋為“毒”)﹐諸義相較﹐結合上字“頭痛”之義﹐似以釋“毒”較長﹐但句義難明﹐待識者明示。 20、……幣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古然其隱志必又以俞也﹐其言又所載而後入或前之而後交人不可蜀也吾以折杜得雀…… 〔校箋〕“隱”和“喻”之隸定請見簡一校箋。 入﹐讀如“內”﹐《鄂君啟舟節》中也有幾個“內”通“入”的例子﹐唯這裡是“入”通“內”﹐內是“納”的古字﹐其意或為通過幣帛等禮物﹐使其內心思想得以表達﹐然後其言說也因此有了傳遞的媒介而可能被接受﹕“前之”指幣帛等禮物﹐“後交”指情。這一段話是孔子“吾於《木瓜》﹐見苞苴之禮行”的另一版本。蜀﹐此字形已見於郭店簡《老子》甲簡二一“獨立不改”、《五行》簡十六“君子慎其獨也”、《性自命出》簡七“獨行”“獨言”﹐彼皆徑釋為“獨”﹐於義無誤﹐但“蜀”本有“獨”之義(見簡十六校箋)﹐鄙意不煩改字。孔子對《木瓜》的解釋可見其對古人在禮尚往來中培養的樂群精神的重視。 此“杕杜”指《有杕之杜》﹐請見簡十八校箋。雀﹐通“爵”。《有杕之杜》毛《序》﹕“刺武公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賢以自輔焉。”此從武公一面立說﹐詩雲﹕“彼君子兮﹐噬肯適我(來遊)﹖中心好之﹐曷飲食之﹖”若從“君子”一面而言﹐此君子正應得爵者也。 21、貴也贓大車之囂也則以為不可女可也沾★ 之賹也其猶★ 與﹖孔子曰★ 丘吾善之﹐於差吾喜之﹐屍鳩吾信之ㄐ憮@蹺崦樂□濉□? 〔校箋〕《詩》三百篇篇題中有“大車”字樣者唯《王風‧大車》和《小雅‧谷風之什‧無將大車》而已﹐因第一個“也”字下必有一句讀﹐故馬校將“贓”與“大車”合釋﹐認為是指《無將大車》一篇﹐可從。贓﹐從“臧”得聲﹐與“將”皆在古音陽部精母﹐可通假。《詩經》作“無將大車”﹐孔子於此下有“以為不可”之辭﹐故略標題中之“無(毋)”字﹐其意可由荀子之說解之﹕“君人者不可以不慎取臣﹐匹夫者不可以不慎取友。……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詩》曰﹕‘無將大車﹐維塵冥冥。’言無與小人處也。”[5]毛《序》謂﹕“大夫悔將小人也。”《韓詩外傳》卷七亦引此詩喻不可汲引小人﹐皆與孔子之意近似。馬校謂《詩》題中“無”字衍﹐又謂“孔子對此詩意評之為‘囂’”﹐皆不敢苟同。 沾﹐簡文將“水”部置於口中。第一★ ﹐簡文書作“雨”下“各”﹐《說文》“雨”部﹕“雨★ 也。從雨﹐各聲。”段注﹕“此下雨本字﹐今則‘落’行而‘★ ’廢。”馬校謂此二字當指《湛露》﹐“沾”在古音屬談部照母﹐“湛”在真部照母﹐同聲可通轉。“露”作“★ ”﹐或亦屬通轉。賹﹐已見於郭店簡《老子》甲簡三十五“賹生曰祥”﹐今本“賹”作“益”﹐但此處不作“益”解﹐或為“賜”之假借字﹐賹從“益”得聲﹐賜從“易”得聲﹐“益”“易”同在古音錫部﹐可以通轉。毛《序》﹕“《湛露》﹐天子燕諸侯也。”《左傳‧文公四年》文公賦此﹐[6]王先謙以此為“天子燕諸侯之確証”。[7]此皆可作釋“賹”為“賜”之証。第二★ ﹐簡文作“車”旁“它”﹐馬校結合詩句“厭厭夜飲﹐在宗載考”認為當讀為“酡”﹐釋為“酡”是也﹐酡為微醉貌﹐與此意最接近貼切的詩句應是首章“厭厭夜飲﹐不醉無歸”。 丘前一字形狀與簡體之“畝”袟╮慼憬滓搡w摹肺蕖澳丁弊鄭□錄蛞□聳□小把□智槎□□□本洌□凍路紜□鵯稹酚小頒□星橘猓□□尥□狻敝□□洌□頒□薄Ⅰ把□被□a□朵謨脘Ⅰ貳頒□□依幀保□呈□頒□弊鰲把□保□罷呦翟諮蘊甘倍院笳叩募蚧□□虼舜β邸鍛鵯稹房晌摶梢櫻□ㄎ南字形醇□鍛鵯稹酚幸□□□轡醇□巴稹弊秩□誦捶a? 於差﹐據下簡引詩﹐當是《猗嗟》。 屍鳩﹐今本作《□鳩》﹐《荀子‧勸學》、《說苑‧反質》、《列女傳‧魏芒慈母傳》皆引作“屍鳩”﹐陳橋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謂魯詩如此。 “貴也”前當亦論及某一具體詩篇。本簡下端殘﹐末字為“清”﹐依本簡句例下文當評一首詩﹐此詩題名首字為“清”﹐《詩經》篇名以“清”字打頭的僅有《鄭風‧清人》和《周頌‧清廟》﹐前文“孔子曰”起從風詩談到大雅﹐這裡依序當不會再回到《鄭風》﹐故此下有可能評《清廟》。 此簡以下(除簡廿四外)八簡合論風、雅(頌)﹐為總評﹐當置於分論風、雅之後﹐因每簡皆有風有雅﹐其內部次序不易排定﹐或者如《論語》中孔子課弟子之言﹐未必有邏輯性。 22、……之★ 丘曰詢又情而亡望吾善之於差曰四矢變以御亂吾□之。屍鳩曰其義一氏心女結也吾信之文王曰文王才上於昭於天吾美之 〔校箋〕詢又情﹐而無望﹐《宛丘》毛《傳》﹕“洵﹐信也。”鄭《箋》﹕“此君信有淫荒之情﹐其威儀無可觀望而則效。”孔子既謂“吾善之”﹐則其所理解的二句詩義與鄭玄所指者絕然不同﹐“情”字在先秦文獻中也不是後世道學家心目中的猙獰面貌﹐“有情”之義隻是如通常的有情有義﹐絕非“淫荒之情”﹐“望”之義因此需重新檢討﹐《禮記‧表記》“以人望人﹐則賢者可知已矣”鄭玄注﹕“當以時人相比方耳”﹐[8]準此﹐詩句旨在歌頌這無比有情之人﹐唯如此孔子才會“a浦□薄5比唬□□璧奈謀疽□2環漣□□洞□返慕舛粒□蛭□險氯∫逕踔糧秤櫳亂褰□薪舛簾糾淳褪譴呵鍤□□木□浯□常□鬃詠饈□繞淝康饜恕2稹? 《猗嗟》三章今本作“四矢反兮﹐以御亂兮”。韓詩“反”作“變”﹐變易也。變﹐簡文書作“★ ”﹐已見於上文簡八﹐故筆者依韓詩將此字隸定為“變”。“吾□之”﹐喜其射技之精也。 《□鳩》在曹風第三﹐毛《序》﹕“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所引詩句在首章﹐唯文字作“其儀一兮﹐心如結兮”﹐二者相較﹐今本文字更整飭。《荀子‧勸學篇》所引已同於今本。《淮南子‧詮言訓》引作“其儀一也﹐心如結也。”《禮記‧緇衣》引作“淑人君子﹐其儀一也”﹐郭店簡《緇衣》則引作“淑人君子﹐其義一也”。看來“結”下作“也”字乃古本如此。“義”“儀”古今字﹐“兮”、“氏”聲近。用情專一﹐故吾信之﹐與毛序“刺不壹”之說適相反對﹐但所關注的詩句還是相同的。 “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出《大雅‧文王》首章。鄭《箋》﹕“文王初為西伯﹐有功於民﹐其德著見於天﹐故天命之以為王﹐使君天下也。”趙岐(約110──201)《孟子章句‧滕文公上》注“周雖舊邦”二句雲﹕“詩言周雖後稷以來舊為諸侯﹐其受王命﹐惟文王新復修治禮義以致之耳。”[9]孔子所美者﹐莫非文王之修治禮義乎﹖ 依上簡簡末尚有“清”字﹐可推知此下當還有評論《清廟》之語。 此簡說詩皆取斷章之法﹐與前述評《關雎》等欲以一字說整首詩之法異。 23、……鹿鳴以樂詞而會以道交見善而教冬乎不厭人。兔苴其用人則吾取 〔校箋〕《鹿鳴》﹐在《小雅‧鹿鳴》之什﹐《左傳‧襄公四年》叔孫穆子曾議此詩﹐以樂詞﹐當指詩中“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等句言﹕“以道交”﹐則指“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而言﹐《左傳‧昭公十年》魯臧武仲評季平子殺人以祭﹐引此詩“德音孔昭﹐視民不佻”﹐杜預注﹕“佻﹐偷也﹐言明德君子必愛民。”[10]臧武仲正以有道君主以德政示民作對比。鄭《箋》﹕“視﹐古示字。先王之德教甚明﹐可以示天下之民﹐使之不愉(偷﹐苟且)於禮義。”此皆可為簡文“道”之具體化。教﹐毛詩作“效”﹐教、效古音同在宵部見母﹐可以通轉﹐“見善而教”之“教”似以釋為“效”更得孔子原意﹐與“見賢思齊”、擇善而從之訓誡用意同。亦可與下段文字相參証﹕《左傳‧昭公七年》﹕仲尼曰﹕“能補過者﹐君子也。《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11]冬﹐通“終”。不厭人﹐好學不厭也。 《左傳‧成公十二年》晉卻至先後引《周南‧兔苴》詩句﹕“赳赳武夫﹐公侯幹城”、“赳赳武夫﹐公侯腹心”。由“幹城”起興﹐先用褒義﹐亦詩本義﹐與孔子所取者同﹔後用反義﹐卻不關詩旨﹐雖屬斷章取義﹐但舉賢之義亦寓焉。[12]孔子謂“其用人則吾取”﹐取其舉賢之義也。 本簡合論《小雅》、《周南》。 24、以□蔌之古也。後稷之見貴也﹐則以文武之德也。吾以甘棠得宗□之敬﹐民性古然甚貴其人必敬其立敓其人必好其所為惡其人者亦然 〔校箋〕立﹐“位”之古字。□﹐右邊尚完整﹐上為“屮”﹐下為“王”﹐可能是“蕤”字。蔌﹐馬校將右下邊隸定作“女”﹐此部分之構形應是“又”﹐基於上文簡十三的校箋﹐從“又”或從“□”在金文、簡書中並沒有十分嚴格的規范﹐所以隸定該字可從“敕”去考慮。《說文》無“蔌”字﹐在“□”部有“□”﹐附於“速”字下﹐謂“速”的籀文﹐在“艸”部又有“藗”字﹐雲﹕“牡茅也﹐從草﹐□聲。”《爾雅》“釋草”有“藗”﹐亦釋謂“牡茅”。郝懿行《義疏》﹕“《說文》﹕藗﹐牡茅也。……陸璣疏雲﹕茅草之白者﹐古用包裹禮物﹐以充祭祀﹐縮酒用之。”[13]筆者以為因為敕、欶二字易混﹐書手遂將下部的“欶”當作“敕”﹐終於將右下邊寫成了“又”。簡文“蔌”當是《說文》所收的“藗”之省。陸璣揭出的包茅之禮對理解《葛覃》一詩很有啟發意義﹐又可與孔子的“夫葛之見歌也﹐則以□蔌之故也”對勘。與古代的祭祀禮儀相關聯﹐不論用之以包裹還是藉墊﹐《葛覃》的重要性都不待言而自明﹐後稷之見貴﹐文、武之德或皆因這祭祀禮儀帶出。 本簡當置於第十六簡之後﹐文氣一貫﹐又為簡十以來的總結。 25、……腸腸少人﹐又兔不奉時﹐大田之卒章智言而又禮﹐小明不…… 〔校箋〕腸﹐馬校認為當讀如“盪”﹐並據《大雅‧盪》首句“盪盪上帝”推論“‘腸腸’可能本為《盪》的篇名”﹐於文獻無証。鄭《箋》﹕“盪盪﹐法度廢壞之貌。”魯詩作“盪盪”﹐《爾雅‧釋訓》﹕“盪盪﹐僻也。”回到《盪》之詩旨﹐二義皆通﹐或作“盪盪”﹐或作“盪盪”﹐要皆為二字。郝懿行《爾雅義疏》雲﹕“盪盪﹐放縱之意。”準此﹐“盪盪”二字未必與詩意有關﹐如前文擇取詩中一二詞句作點評耳﹐“盪盪小人”即指小人之無忌憚者也。“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14] 奉﹐上有“不”﹐下有“時”﹐當通“逢”﹐奉、逢同在古音東部並母﹐“不奉時”意謂生不逢時。“又兔”從馬校釋讀﹐雲﹕“今本《詩》無此篇名。若以首句二字為篇之命名例﹐則《有兔》可能是今本《詩‧王風‧兔爰》的原有篇名。首句雲‘有兔爰爰’﹐首二字和簡文篇名相同。詩句﹕‘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同句型有‘逢此百憂’、‘逢此百兇’等辭語﹐皆為生不逢時之嘆。”其說有理。 《大田》卒章曰﹕“曾孫來止﹐以其婦子﹐□彼南畝﹐田畯至喜。來方禋祀﹐以其□黑﹐與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韓詩外傳》雲﹕“人事倫則順於鬼神﹐順於鬼神則降福孔皆。《詩》曰﹕‘以享以祀﹐以介景福。’”[15]言祭鬼神之有禮也。“智言”即知言﹐知言是先秦儒家的一個重要命題﹐或言有物﹐或言有序﹐以此衡量﹐《大田》卒章似兼而有之。 《小明》在《小雅》《谷風》之什。簡文殘損嚴重﹐不可解。 26、……忠。行白月悶﹐浴風★ ﹐翏莪又孝志﹐隰又長楚得而悔之也…… 〔校箋〕郭店簡《緇衣》巷伯之“伯”寫作“白”﹐金文“伯”多書作“白”[16].“白”前一字馬校釋為“北”﹐北﹐金文、簡帛皆作二人相背之狀﹐其收筆處為弧形﹐此字二個收筆處皆作頓挫狀﹐疑為“行”之省文(“行”字收筆處有作弧形者﹐有作頓挫者)﹐行通“巷”﹐行、巷同在古音陽部匣母。《說文》﹕“巷﹐裡中道也。”《爾雅‧釋宮》作“衖”﹐則“行”與“巷”即字形亦近似。簡文下評《谷風》、《蓼莪》﹐今本《巷伯》之下正是《谷風》、《蓼莪》﹐此正可為“行白”二字釋讀之啟示也﹐《巷伯》毛《序》﹕“《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故作是詩也。”《韓詩外傳》卷三引此詩“慎爾言矣﹐謂爾不信”﹐以牽合人們對四種人信與不信的態度﹐[17]唯“月悶”二字不得其解﹐姑存疑以待高明。 浴風﹐即《谷風》﹐“谷”書作“浴”多見於簡帛﹐《邶風》亦有《谷風》﹐但與《蓼莪》並置﹐則此《谷風》當指在《小雅》者﹐★ ﹐簡文書作“丕”下“心”﹐前此未見﹐詩詞淺白﹐是糟糠之妻怒斥負心丈夫得意忘本之詩。 翏莪﹐今本作《蓼莪》﹐詩有“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等句﹐“有孝志”之說於詩文自明。《韓詩外傳》卷七引此詩章論為人父之方﹐[18]則已然從為父母一方立言﹐詩句因此獲得了新意。 “長楚”﹐即“萇楚”﹐《爾雅‧釋草》正作“長楚”。《隰有萇楚》在《檜風》﹐毛《序》﹕“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無情欲者也。”鄭《箋》﹕“無家﹐謂無夫婦室家之道也。”從詩歌文本看﹐不如孔子“得而悔之”說為近真﹐毛、鄭之說不免有道學家的牽強。 此簡先評小雅﹐後評檜風﹐也屬合論。 27、……女此可斯雀之矣遠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賓贈氏也孔子曰七率智難。中氏君子﹐北風不絕人之怨子立不 〔校箋〕“可斯雀(爵)之矣”當為一句﹐馬校認為“可斯”系詩篇名﹐並以《小雅‧節南山之什》《何人斯》落實之﹐“但詩意與評語不諧”。筆者據《論語》中“斯可”二字連文六見﹐如《顏淵篇》“士何如斯可謂之達矣”、《子路篇》“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堯曰篇》“何如斯可以從政矣”等等﹐疑系書手抄寫時將二字誤倒﹐遂造成閱讀困難﹐“斯可雀(爵)之矣”則文通句順。“雀(爵)”字已見於上文討論《唐風》之十有《有杕之杜》之簡二十﹐是否呼應上文﹐簡文殘損嚴重﹐不敢必﹐但有此可能﹐本簡下文還討論到《唐風‧蟋蟀》﹐可資思考。 賓贈﹐二字依馬校隸定。“遠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句系針對“賓贈”的點評﹐則後者必是詩篇名﹐但《詩經》中並無帶“贈”字的詩題﹐連出現“贈”字的詩篇亦僅有《鄭風‧女曰雞鳴》、《溱洧》、《秦風‧渭陽》、《大雅‧崧高》、《韓奕》五首﹐與“遠其所愛﹐必曰吾奚舍之”之義相聯系﹐莫非在《渭陽》乎﹖”我送舅氏﹐曰至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僅供參考。 七率﹐馬校謂即今本《唐風》篇名《蟋蟀》﹐鄭《箋》﹕“憂深思遠﹐謂‘宛其死矣’、‘百歲之後’之類也。”此可釋“智難”二字。《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鄭國印段賦此詩﹐杜注﹕“言瞿瞿然顧禮儀。”趙孟因而稱其可為保家之主。[19]顯然僅截取一句﹐故與四家說異。孔子論詩﹐或論詩章﹐或論詩句﹐或論詩文之情﹐或論詩人之志﹐要在能起興﹐與各家說固不必同也。 中氏君子﹐從本句下有句讀號以及前後皆以一句論一詩之例看﹐“中氏”當是詩篇名﹐但《詩經》無以“仲氏”為篇題的詩篇﹐雖說篇名古今有異稱﹐《詩經》之命篇亦非全取篇首數字﹐但詩中出現“仲氏”字樣者唯《邶風‧燕燕》、《小雅‧節》、《大雅‧文王之什‧大明》﹐前二首上文已稱其名﹐《大明》又名《明明》[20]﹐未聞“仲氏”之名﹐且孔子僅以“君子”二字點評﹐實難據此遽下結論﹐隻好告闕。 此“北風”應是《邶風‧北風》﹐毛《序》﹕“刺虐也。衛國並為威虐﹐百姓不親﹐莫不相攜持而去焉。”王先謙《集疏》﹕“詩主刺虐﹐以北風喻時政也。此衛之賢者相約避地之詞﹐以為百姓莫不然﹐或非也。”[21]“不絕”、“怨”或指此。 28、……□亞而不★ 牆又薺慎密而不智言。青蠅智…… 〔校箋〕★﹐書作“麆”下“又”﹐郭店簡中多見﹐裘先生疑為“序”、“度”、“敘”﹐李零讀為“度”﹐有時似可釋為“文”或“矩”﹐筆者將郭店簡中凡有這個字的句子合在一起﹐仍找不出一個在每個語例中都能兼容的當代語詞﹐隻好存疑。牆又薺﹐今作《牆有茨》﹐在《鄘風》﹐《說文》“艸”部﹕“薺﹐蒺藜也。從艸﹐齊聲。《詩》曰﹕‘牆有薺。’”《詩經‧楚茨》﹐《禮記‧玉藻》作“楚薺”﹐可見“薺”、“茨”二字古通用。慎密而不智(知)言﹐當指詩中反復吟詠的“中冓之言”﹐“不智(知)言”即詩中所謂“不可道(詳、讀)也。所可道(詳、讀)也﹐言之醜(長、辱)也”﹐謂不知如何言說也﹐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鄭伯有賦《鶉之賁賁》﹐趙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閾﹐況在野乎﹖非使人所得聞也。”[22] 《青蠅》在《小雅》《甫田》之什。《左傳‧襄公十四年》戎子駒支賦《青蠅》﹐取“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規勸晉范宣子[23].不信讒言或即此簡所雲之“智”。 本組簡文討論“言”的文字較多﹐集中反映了孔子的言語思想。首簡“文毋隱言”、簡二、三謂頌、雅“多言”﹐簡三“邦風﹐其言文﹐其聲善”﹐簡八“《十月》善諀言”、“《小旻》言不中志”、“《小宛》其言不惡”、簡十七“《東方未明》有利詞”、簡十九《北門》有怨言、簡二十《木瓜》“其言有所載而後納”、簡廿三“《鹿鳴》以樂詞”、簡廿五“《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禮”﹐至此又謂“《牆有薺》慎密而不知言”﹐足見孔子對言的重視。基於這樣一個歷史事實﹕孔子之前尚無有意為文﹐到了孔子之後始有圍繞一個中心統一構思謀篇布局者﹐如《尚書》許多篇章之前有序言性質的文字、《逸周書‧商誓》和《毛公鼎》都反復出現“王曰”、“王若曰”等字樣﹐皆可見早期文獻多是史官對某些重要人物若幹次言語的記錄、整理和分類(如祝禱、詔告、格言、外交辭令)匯編﹐而這種編輯思想無疑也嘉惠後來的文章學﹐早期文獻中的文學因素也成為後世文學創作取之不盡的源頭活水﹐因而可以認為﹐孔子對“言”的重視和論述也就是對後起的文學的重視和論述﹐簡文中的這些思想與《論語》中孔子對《詩》、文的理解互相貫通﹐它們對於後來意義上的文學和文學思想﹐既是催化劑﹐又是重要的指導思想﹐這組簡文在文學上的價值於焉可見。 29、……惓而不智人﹐涉秦其絕□而士﹐角★婦﹐河水智…… 〔校箋〕惓﹐已見簡四﹐但此處與《涉秦》、《河水》並置﹐皆為對特定詩篇的點評﹐則《惓而》亦當是詩篇名﹐今本毛詩《周南》有《卷耳》﹐當即此也﹐“惓”從“卷”得聲﹐“而”、“耳”俱在古音之部日母﹐可以通假。“智”通“知”﹐《卷耳》不知人﹐於詩歌文本難識﹐然以下文獻對理解簡文會有所幫助﹕ 君子謂楚於是乎能官人﹐官人﹐國之急也﹐能官人則民無覦。《詩》雲﹕“嗟我懷人﹐置彼周行。”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衛、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24] 《詩》雲﹕“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置彼周行。”以言慕遠世也。[25] 一雲楚能官人﹐一雲“慕遠世也”﹐官人須以知人為前提﹐而遠世之能官人能用賢﹐於當世之主正以不能知人、用人相刺也。準此﹐則從孔子少年時代迄漢初﹐知說詩用詩者皆取“嗟我懷人﹐置彼周行”二句為《卷耳》之關鍵句。 《鄭風‧褰裳》有“子惠思我﹐褰裳涉溱”之句﹐“涉秦”當即“涉溱”﹐絕﹐此當就詩句“子不我思﹐豈無他人(士)”而言﹐觀詩義無決絕之意﹐不過初戀女子使小性子而已。 □﹐此字不見《說文》﹐《集韻》謂“勒沒切﹐魁大貌”。馬校謂“□而”乃篇名﹐依前後文句例當是也﹔又謂“今本所無”﹐依字面看亦是也﹐但以上文稱《詩經》中篇名有異文或異名的情況考量﹐也不敢必其在《詩》三百之外。 ★ ﹐字作左右結構﹐左邊或為“巾”旁﹐右上為“采”﹐右下作“臼”﹐疑此為“采”字之繁構﹐不見於《說文》等字書﹐不得其解。角★﹐馬校謂“篇名﹐今本所無”﹐謂篇名可也﹐謂今本所無亦不敢必﹐蓋與《□而》一樣﹐其字義不明﹐先得反思文字隸定的正確性﹐再作進一步的判斷﹐於此隻好存疑。可以明確的是﹐前者用“士”字點評﹐後者以“婦”字概括﹐其所指者應該是兩首詩的詩題。 河水﹐詩題﹐已見茞S蹲蟠□□夜□□□□輟泛汀豆□鎩□□鎪摹罰□笳□唬? 秦伯賦《鳩飛》﹐公子(重耳)賦《河水》。秦伯賦《六月》﹐子余使公子降拜。秦伯降辭。子余曰﹕“君稱所以佐天子匡王國者以命重耳﹐重耳敢有惰心﹐敢不從德。” 三國吳韋昭(204──273)注﹕“《鳩飛》﹐《小雅‧小宛》之首章﹐曰﹕‘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昔先人。明發不寐﹐有懷二人。’言己念昔先君洎穆公不寐﹐以思安集晉之君臣也。”“河﹐當作‘沔’﹐字相似誤也。其詩曰﹕‘沔彼流水﹐朝宗於海。’言己反國當朝事秦。”[26]江永《群經補義》和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僖公二十三年》亦引此說﹐江永復引《沔水》“嗟我兄弟﹐邦人諸侯﹐莫肯念亂﹐誰無父母”之句﹐謂“欲以此感動秦伯﹐望其念亂而送己歸也。”[27]諸先賢皆言之鑿鑿﹐固無可疑者也。唯韋昭謂“河”、“沔”因字相似而誤之說﹐驗諸簡文、《左傳》和《國語》﹐則非也﹐正如《小宛》有《鳩飛》之異名﹐《褰裳》有《涉溱》之異名﹐《沔水》也容有《河水》之異名也。詳觀文本﹐《沔水》有“民之訛言﹐寧莫之懲”之句﹐又與《韓詩外傳》相參﹕“傳曰﹕鳥之美羽勾喙者﹐鳥畏之。魚之侈口垂腴者﹐魚畏之。人之利口贍詞者﹐人畏之。是以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筆端﹐避武士之鋒端﹐避辯士之舌端。《詩》曰﹕‘我友敬矣﹗讒言其興。’”[28]所謂“流言止於智者”也﹐於此﹐“《河水》智”之意得以落實。 至此﹐上述簡文討論詩篇共六十首﹐其中《賓贈》、《中氏》、《□而》、《角★ 》四首因文字隸定仍在存疑階段﹐相關信息少之又少﹐故而尚無法在《詩》三百篇中找到相對應的詩篇﹐其他五十六首盡管有異文或異名﹐仍可見於今本《詩經》中。當然﹐筆者並不讚同《詩經》是先秦的詩歌總集之說﹐但此外的詩歌較之經過整理的《詩經》顯然更難經受時間的淘洗﹐因而無論是傳世文獻中﹐還是地下材料中﹐今人想在輯佚工作中比前賢如馬國翰、杜文瀾取得更多的成績看來非常困難﹐更不可能象某些制造新聞的記者說的那樣﹐一下子發現多少多少逸詩。 ── [1] 同注11﹐頁171下。 [2] 同注3﹐頁1844下。 [3] 前者曰﹕“吾於《木瓜》﹐見苞苴之禮行。”後者杜預注﹕“義取於欲厚報以為好。”同注3﹐頁2029中。 [4] 另有《唐風‧綢繆》“三星在天”和《豳風‧鴟鴞》“殆天之未陰雨”二例﹐此“天”非彼“天”﹐可置不論。 [5] 《荀子‧大略》﹐同注8﹐頁337──338。 [6] “衛寧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幹大禮以自取戾﹖’”同注3﹐頁1840下──1842上。 [7] 同注31﹐頁601。 [8] 同注3﹐頁1640上。 [9] 同注3﹐頁2702下。 [10] 同注3﹐頁2059上。 [11] 同注3﹐頁2051上、中。 [12] 同注4﹐頁1910下──1911上。 [13] 同注66﹐《釋草》頁54。 [14] 《論語‧衛靈公》﹐同注3﹐頁2516下。 [15] 同注36﹐頁94。 [16] 如《伯樑父簋》、《伯喜父簋》、《伯庸父盉》等﹐同注26﹐頁287──291 [17] 同注36﹐頁127。 [18] 《韓詩外傳》卷七第二十七章﹕“夫為人父者﹐必懷慈仁之愛﹐以畜養其子﹐撫循飲食﹐以全其身。及其有識也﹐必嚴居正言﹐以先導之。及其束發也﹐授明師以成其技。十九見志﹐請賓冠之﹐足以成其德。血脈澄靜﹐娉內以定之﹐信承信授﹐無有所疑。冠子不詈﹐髦子不笞﹐聽其微諫﹐無令憂之。此為人父之道也。《詩》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同注36﹐頁270。 [19] 同注3﹐頁1997上、中。 [20] 見《逸周書‧世俘解》。 [21] 同注31﹐頁201。 [22] 同注3﹐頁1997上。 [23] 同注3﹐頁1956上、中。 [24] 《左傳‧襄公十五年》﹐同注3﹐頁1959中、下。 [25] 《淮南子‧淑真訓》﹐同注23﹐頁33。 [26] 同注47﹐頁360、361。 [27]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81)﹐頁410。 [28] 同注36﹐頁241--242。 -- 瑤池果熟三千歲﹐人間春回又一年。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151.90.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