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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一開始沒什麼問題 不過從這裏開始我有了一些疑問 討論一下 ※ 引述《SteveYoung (史提夫樣)》之銘言: : 如果說(1)道德代表一種秩序 : 而且(2)所謂不道德的行為就是行為者刻意破壞這一秩序的行動 :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回顧性善說與性惡說,則可以發現, : 依孟子的觀點,一個人不會故意去做不符合道德要求的事情; 我很好奇閣下這個部分是怎麼推出來的 首先就原文來說,我不記得孟子有類似的話 當然也許是我書讀得不夠熟 如果有,請跟我說一下再那裏 再來,如果孟子真的說過類似的話 那麼,就會出來一個問題 壞人怎麼來? 有人為了自已的利益而行不道德的事,難道不是故意的? 比如說,我知道剝削勞工是不對的,但這樣子做,我賺的錢會多很多,所以我做了。 這樣子不是故意? 孟子的性善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 只說明了每個人內心之中都有良善 而會去為惡 是因為心之放失 至於心之放失是不是故意的 就很難去證明了 : 依荀子的觀點,一個人是可能在經過有自覺的選擇後,去做不符合道德要求的事情。 一樣,我沒有在荀子原文中看到這樣子的觀點,如果有,麻煩閣下指出出自那一章。 而就我所看的荀子而言 反而是反過來的 人是可能在經過自覺的選擇之後,去做合於道德要求的事。 如果依閣下之言,那麼荀子就成了「性善」說了 因為照閣下的荀子的解讀 荀子認為,人的「惡」,是經過思考才有的行為 回到荀子的原文來看: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 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 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性惡》 如此看來,荀子認為人如果不去克制自己的天生欲望,便會有惡的結果 : 這點就是所謂性善說和性惡說真正對立的關鍵所在。 從上面的解讀來看 孟子的「性善說」與荀子的「性惡說」的差別在於 他們二人對「性」的定義不同 : 所謂真正對立是相較於其他虛假的對立而言, : 比方說,認為主張性善就代表人不會為惡,主張性惡就等於人不會為善。 孟荀二人都沒有這樣子的認為 孟子有提出了人之所以會為惡的原因 荀子也說明了人要如何為善 我並不清楚 閣下所說的「虛假對立」 是指一般人在看二人思想會出現的解讀,還是指這是二人觀念上的假象? : 又比方說,主張性善代表人民只需要道德教育,主張性惡就等於人民只能繩之以法。 : 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對立。 : 孟子曾不只一次的主張「人會為惡,皆因不明」的立場,例如: : 「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 : 「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公孫丑上〉) 這兩句話只證明了人性之中都有「善」的因子 而孟子也批評,不去將之表現出來的人。 並沒有辦法得出「人會為惡,皆因不明」的說法來 閣下也許要引用其他文句 才能增加說服力。 : 「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 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 此句則區分了五官的功能,及思考的重要。而唯有「心」能思。 而透過「思」,才能有所得。 : 孟子在此有個立場的上的宣示,那就是他不單是認為: : (1)「心」的功能在「思」─明辨真實義務,更重要的是人有個特性是 應該是說,「思」是心的功能之一 孟子說心的時候,其內容並沒有那麼單一。 : (2)「認識」與「實踐」並不可分離。 : 看到不認識的小孩掉進水中,你不會只知道該救卻不去救。 : 認為應該救而不救的人,是完全不了解何謂「應該」。 可是,孟子在舉這個例子的時候 只說明了人當下的想法,是不會去考慮一些有的沒有的外在因素的。 都會自然的為那孩子擔心。 至於要不要救,應不應該救, 只要有類似的「想法」,那就不是一開始的「善」了。 而是加入了外在的因素了。 在這裏,行動與內心感受是分開的。 把這個部分整個引出來,也許更能說明: 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 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無辭讓之心非人也, 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 命題(2)可以解釋為:當我確實去救人的時候(實踐), : 代表了我是真正確定自己的義務(認識) : 而且,我救人的這個舉動(實踐)之所以有價值 : ─這個行為和膝反射不同─是因為「思」(認識)所帶來的。 如同我說,孟子認為一開始的念頭才是「善」 只要去思,就變質了 可以再跟引文參照比較一下。 : 也就是說,今天就算最終我沒有成功挽救小朋友的性命(無論原因為何), : 只要我有「救」的這個動作,都代表我做了我應該履行的義務, : 也因此都是有價值的─我的行為彰顯了我身為人類(而異於禽獸)的價值。 孟子他在論證性善的時候 並沒有與個人行動結合 就孟子而言 只要你在最初的時候有那樣子的感覺 那就是「性善」的鐵證,與個人的行為無關。 至於有沒有去把它實踐出來, 那是另一個論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16.171
takase:同問+1 04/13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