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evegreat08 (古典經濟的看門狗)》之銘言:
: 板上還有人提出儒家可以當專業倫理的教材,是吧?
: 知道為何儒家一直被當成是「迂腐、專為上位設計」的東西嘛?
: 儒家說「養不教,父之過」,重點是「父」的這項義務,其違反的責任是什麼?
責任和義務會隨社會和時代不同而有所不同
要是真的定死了,那社會變遷下,無法遵守還是沒用
例如子女要為父母守喪三年
以前農業社會,父母的墓園就在農地旁邊,當然可以
現在資訊化社會,守喪三年除非是家裡很有錢能養三年,要不然有人接濟
除此之外就只能領社會福利救濟金了...
又例如父母死亡後多久以內兒女要蓬頭垢面不能刮鬍鬚和化妝的習俗
那是因為父母死後兒女沒心情打扮整理儀容
但是現在的社會,不刮鬍鬚,不化妝要怎麼上班阿?
在基本精神是不變的情形下
有一些習俗和做法應該且必需隨時間和社會變化而改變
要不然就真的很迂腐
: 而「子女不孝順父母」時,其違反的責任又是什麼?
: 責任就是一種譴責,倘若沒有那就不是個「義務」而已!
: 說上司也要對下屬好,然而上司對下屬不好呢?沒事!
: 下屬對上司不夠尊敬呢?就有可能遭受解雇!
: 「權力」是上位者所掌握,因此嚴格說起來,那些道德規範就只是「一種恩澤」,
: 現在這社會,談道德只能「要求自己」,但是那些「漫無道德」的呢?
只回這段,其他的不回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君不君,則臣不臣,父不父,則子不子
國君沒有做到國君應盡的義務,那臣下也沒有效忠的責任
所以孟子才說: 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甚至這國君也不是國君了
假若父母只生不養,而把養育的義務丟給國家和社會福利機構,這就不是父母
作總統的,正事都不幹,只懂喝花酒,貪污,那就不是總統了,也沒資格稱為總統
至於實際實行的權利和義務的很細的細節,並沒有說或者跟著時代不同,詮釋也不同
類似的這種解釋在西方哲學也常常是如此
西方哲學把自由意志和責任放在一起
<<道德底形上學基礎>>把自由和義務放在一起談
有自由意志就要付應盡的義務
就好比說,你有選擇進公司當員工,但是當你當了員工之後就要把你應盡的義務做到
而不是放著不管擺爛,或者亂搞,這並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被動物性的慾望指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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