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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顧之前討論的章節: 1.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2.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臣弒其君,可乎?」 曰:「賊仁者育謂之賊,賊義者為之殘。殘賊者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 也。」 3.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我還想加入另一則一起討論: 4.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 子曰:「何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儒家,至少就這幾篇的論述而言,相當重視判斷力。 就這點而言,足堪現代意義下的倫理學無誤。 而倫理學之目的即在提供個人對己身行為是非對錯和善惡好壞的判準。 儒家,若與所謂自由主義者相較,的確重視家庭對人的影響和重要性, 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在各自的家庭中成長,甚至更精確地說,是在家人的養育下長大成人。 因此,將家人(尤其是家長)的地位和毫無血緣關係的他人做一區隔,並非不當。 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才會討論對於父母,子女應「幾諫」,因為這是兒女對父母的愛, 父母對子女而言,是重要他人,所以我們當然應該要關心父母,同時,也因為是親子關係 所以在勸戒不成之後,仍然應該要「敬」和「勞」。 但是我個人對這一段的詮釋是基於以下的前提下: 這裡父母的「志」,是不違「義」的志。 舉例而言,父母年老,並不適合大魚大肉,然而仍有口腹之慾,此時子女,既不應該鄉愿 而不對父母提出真摯的勸戒;也不應該嚴格執行自己既定的意志,而是尊重父母的選擇。 倘若今天父母的興趣是殺人放火,姦淫擄掠。 此時已「賊仁」、「賊義」、「父不父、母不母」,則子女豈可陷之罔之? 綜上,儒家在乎父母,卻不認為子女應該放棄自己的判斷力。 因為孝順雖並稱,然而「孝」絕非等於「順」。 孝的實踐,是希望人們絕對不要忘記自己為人子女的身分,我們永遠都會是某人的子女, 所以我們在考慮個人行為之時,不可以像自由主義幻想般的抽離一切身分關係。 個人淺見,望不吝指正。 -- 倘若參與政治活動對於人們的生命意義之追尋或內在善的培養並沒有任何幫助, 如此一來,政治生活就很容易滑落至一種獲取利益的手段,這也意味著,正是對 倫理生活採取一種諸神間鬥爭之觀點,吾人才會將參與政治僅僅限縮為工具理性 而非目的自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0.216 ※ 編輯: SteveYoung 來自: 114.24.70.216 (07/20 10:42) ※ 編輯: SteveYoung 來自: 114.24.70.216 (07/20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