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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cbs (上善若水)》之銘言: : 阿扁被宣判無罪 : 首先我尊重台灣的司法,但是這個結果我几乎不能接受。 : 受傷害的不是某些選民,而是整個司法 : 大陸在司法方面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這個宣判會不會是宣布兩岸的司法的 : 距離在縮小? 我知道你們不是法治國家比較沒有法治的觀念 基本上 審判這種事情是照著法條規定和證據來的 不是你討厭他所以他就有罪的 既然找不到證據 那當然就是判無罪 並不是像你們一樣 黨說有罪就是有罪 這樣明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66.4
goodhao1:佩服,簡單易懂 114.43.122.161 11/06 01:34
erichuangtw:推本文,起訴的點就是要有"對價關係" 123.192.87.232 11/06 12:56
erichuangtw:,沒有明顯證據證明"此點",就不能判 123.192.87.232 11/06 12:57
ahin10:一般公務員拿錢就判有罪為何獨厚扁家不合理125.228.234.215 11/06 15:25
kani:公務員根本沒有所謂政治獻金... 125.227.88.234 11/06 21:57
ahin10:扁收錢都叫政治獻金這樣合理嗎???125.228.234.215 11/07 12:57
ahin10:事實上扁無避嫌就是不對.125.228.234.215 11/07 12:59
HIRU:中國人果然沒有法治觀念~ 211.72.66.4 11/07 17:02
ahin10:等二審判決扁有罪,我看你還有什麼觀念. 61.222.187.26 11/08 11:39